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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16 13:22来源:未知 作者:蓝天飞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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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飞行管理计算机;
(g)平显系统;
(h)导航系统;
(i)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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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中程序:
(a)等待;
(b)空中危险规避;
(c)后行桨叶失速改出;
(d)旋翼轴碰撞;
(e)其他。
h. 发动机关车及停机
(1)发动机和系统操作。
(2)停留刹车操作。
(3)旋翼刹车操作。
(4)非正常/应急程序。
第60.C.3.5 条 模拟机系统列表
a. 教员控制台
(1)电源开关。
(2)直升机状态:
(a)全重、重心、燃油装载和分配等;
(b)直升机各系统状态;
(c)地面勤务功能(例如外部电源连接、拖直升机等);
(d)其他。
(3)机场或着陆区。
(a)代码和选择。
(b)跑道或着陆区选择;
(c)着陆区表面条件(例如粗糙、平滑、结冰、湿、干道面等);
(d)预设位置(例如停机坪、登机门、起飞位置、五边定位点上空等);
(e)灯光控制;
(f)其他。
(4)环境控制:
(a)温度;
(b)气象条件(例如冰、雪、雨等);
(c)风速和风向;
(d)其他。
(5)直升机系统故障设置:
(a)插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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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故障清除;
(c)其他。
(6)冻结和重新定位:
(a)冻结和解冻(全部)故障;
(b)位置冻结和解冻;
(c)重新定位(定位、冻结和解冻);
(d)二分之一或两倍地速控制;
(e)其他。
(7)教员台遥控。
(8)其他。
b. 声音控制
接通和断开,音量调节。
c. 运动、操纵载荷系统
(1)接通、断开和紧急停止;
(2)干扰(不能在别的自由度上感觉到给定自由度上的运动响应);
(3)平滑性(在正常“飞行”中模拟机运动方向发生反转时,不能有“换向撞击感”);
d. 观察员座位:
(1)位置;
(2)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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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直升机飞行训练器鉴定性能标准
附件1 直升机飞行训练器的一般要求
第60.D.1.1 条 概则
(a)本附件中关于直升机飞行训练器(以下简称训练器)的某些要求应当有符合性和能力
声明支持,并且在指定的情况下记录训练器的性能,将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一部分。关
于符合性和能力声明的要求在本附件第60.D.1.3 条训练器最低要求的附加说明栏中注明。
(b)本附件规定了2 级至6 级飞行训练器最低要求。对于特定级别训练器的完整要求,还
应当参考本附录附件2 和附件3 的要求。本附件第60.D.1.3 条训练器最低要求分为以下几个部
分:
(1)驾驶舱一般构型;
(2)训练器编程;
(3)设备操作;
(4)教员或检查人员使用的设备;
(5)运动系统(如适用);
(6)视景系统(如适用);
(7)声音系统。
第60.D.1.3 条 训练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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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器最低要求
训练器等级
训练器一般要求
1 2 3 4 5 6
附加说明 信息说明
1. 驾驶舱一般构型
a. 训练器应当具有一个所模拟直升机或组类
直升机驾驶舱的全尺寸复制品,其操纵装置、
设备、能够看到的驾驶舱指示器、跳开关和隔
板的位置要合适、功能要准确,可对直升机或
组类直升机进行复现。操纵装置和开关的移动
方向应与所模拟的直升机或组类直升机一致。
X X 3 级应当代表单一组类的直升机,应当有导航控
制、显示和CCAR-91 部中规定的按照仪表飞行
规则运行所需的仪表。机组成员的座椅要有能
力使驾驶员达到所模拟直升机上设计的眼点位
置,或者对于一普通组类直升机,则只要求近
似达到这样的位置。
对于训练器的而
言,驾驶舱应包
括从驾驶员座椅
调整到最后位置
所对应的机身横
截面之前的全部
空间,包括附加
的必需机组成员
值勤位置以及驾
驶员座椅后方必
需的隔板所占用
的空间。
b. 训练器应当充分地模拟了设备(例如仪表、
面板、系统和操纵装置)以能够保证完成批准
的训练、检查。训练器上安装的设备应当具有
正确的空间布局,它们可以在驾驶舱内或在开
放式的驾驶舱区域内。这些设备的动作应当同
直升机上的相应设备动作一致。
X X X 2 级应当代表单一组类的直升机。
c. 影响操作程序和需要飞行机组做出响应的
故障中所涉及的跳开关,其功能应当准确。
X X X X 6 级训练器应当将跳开关安装在驾驶舱的正确
位置。
2. 训练器编程
a. 训练器应当能够表现飞行中通常遇到的阻
力和推力的各种组合对空气动力变化的正确
X X X X 对3 级和6 级还要求全重和重心变化产生的影
响。对2 级、3 级和5 级仅要求通用空气动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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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器最低要求
训练器等级
训练器一般要求
1 2 3 4 5 6
附加说明 信息说明
影响。其中应当包括直升机的姿态、拉力、阻
力、高度、温度及构型。
程。
b. 训练器具有满足鉴定等级要求的计算机(模
拟或者数字)能力,例如计算能力、精度、分
辨率和动态响应。
X X X X X
c. 应在直升机(或对某一组类直升机适用的)
改进或相应数据发布的6 个月内,对训练器的
硬件和程序进行更新,除非经事先协调,民航
总局另行批准。
X X X X X
d. 驾驶舱仪表的相对响应应当密切耦合以提
供综合的感觉提示。这些仪表应当在规定时间
内对驾驶员位置上快速有力的输入做出响应,
但不能短于相应直升机或组类直升机在同样
条件下做出响应的时间。如果已经安装了视景
和运动系统,并且寻求在该训练器上进行训
练、考试或检查的认可时,上述要求中还应包
含对这些系统的要求。如果安装了视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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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CCAR-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