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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16 13:22来源:未知 作者:蓝天飞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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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到视景显示系统的信号(包括视景系统的模
拟延迟)也做上述要求。如果安装了运动系统,
并且寻求在该训练器上进行训练、考试和检查
的认可时,对装于运动系统平台、位于驾驶员
位置附近合适位置上的加速度计的输出信号也
做上述要求。
3. 设备操作
a. 模拟飞机(或组类飞机)的全部相关仪表指
示应自动地对操纵装置的移动或所模拟飞机
(或组类飞机)受到的外部干扰(例如紊流、
X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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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器最低要求
训练器等级
训练器一般要求
1 2 3 4 5 6
附加说明 信息说明
风)作出响应。
b. 导航设备应与所模拟飞机(或组类飞机)上
的一致,并在机载设备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工
作。
X X X X 对2 级和5 级仅要求具有仪表进近飞行所必需
的导航设备。对3 级和6 级应当还包括与飞机
(或组类飞机)相同的通讯设备(内话和空地
通话),并且对于可能实施的某些特殊操作,还
应当有氧气面罩麦克风系统。
c. 训练器上安装的系统应当能够模拟飞机(或
组类飞机)上相应系统的运行,包括在地面和
飞行两种情况下。应模拟至少一个飞机系统。
系统的运行应当满足能够完成训练大纲所包
含的适用的正常、非正常和应急操作程序的要
求。
X X X X X 6 级应当模拟飞机的全部飞行、导航和系统的工
作。3 级应当具有飞行和导航操纵装置、显示装
置和CCAR-91 部中规定的仪表飞行规则运行所
需的仪表。2 级和5 级应当具有可操作的飞行和
导航操纵装置、显示装置和仪表。
d. 应当具有足够的环境灯光用于仪表和面板
照明,以便于实施操作。
X X X X X
e. 训练器应当提供与所模拟飞机(或组类飞
机)一致的操纵力和操纵行程。在相同的飞行
条件下,操纵力的反作用应当与飞机(或组类
飞机)上的反作用方式相同。
X X
f. 训练器应当提供具有足够精确度的操纵力
和操纵行程,以便能够人工实施仪表进近。在
相同的飞行条件下,操纵力的反作用应当与飞
机(或组类飞机)上的反作用方式相同。
X X
4. 教员或检查人员使用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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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器最低要求
训练器等级
训练器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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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信息说明
a. 除了飞行机组成员的位置外,还应当为教员
或检查员和监察员安排合适的座位。在这些座
位上,应当有足够的视野观察飞行机组成员的
面板。
X X X X X 这些座椅不必与飞机
的座椅相同,可以使
用象办公室座椅一样
简单的座椅放在适当
的位置。
b. 训练器应当具有教员控制机构,可以通过该
机构根据需要设置正常、非正常和紧急情况。
一旦设置的情况启动,机组实施的系统管理应
能导致正确的系统工作,而不需要来自教员控
制机构的输入。
X X X X X
5. 运动系统
a. 训练器可以安装运动系统,但不作要求。 X X X X X 如果安装了运动系统,其运转不能使驾驶员感
到迷惑。可以参照本规则附录A 中模拟机运动
系统的标准(至少A 级)。
6. 视景系统
a. 训练器可以安装视景系统,但不作要求。如
果安装了视景系统,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可以是单通道非准直显示;
(2) 在飞驾驶员的最小视场角为垂直18°和水
平24°;
(3) 每个驾驶员的最大视差误差为10°;
(4) 景色内容不能混叠;
(5) 从驾驶员的眼点到直接显示面的距离不能
小于到前仪表面板的距离;
X X X X X 要求能力声明和滞后或传输延迟的演示。
可以参照本规则附录A 中模拟机视景系统的标
准(至少A 级)。然而,如果申请使用视景系统
进行训练、考试和检查的附加授权,则要求满
足附录A 中相关视景系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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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器最低要求
训练器等级
训练器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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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信息说明
(6) 计算和显示象素尺寸的最小分辨率均为5
弧分;
(7) 最大滞后或传输延迟不超过300 毫秒。
7. 声音系统
a. 训练器模拟的由驾驶员操纵动作所导致的
重要驾驶舱声响应与相同情况下在飞机上听
到的一致。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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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飞机飞行训练器客观测试
第60.B.2.1 条 测试要求
(a)确定飞机飞行训练器(以下简称训练器)等级所要求的地面和飞行测试项目在本附件
第60.B.2.3 条训练器客观测试标准中列出。每一项测试应当提供计算机生成的训练器测试结果。
如果测试所要求的飞行条件或运行条件对所模拟的飞机或申请的鉴定等级不适用,则可以忽略
(例如一台发动机失效中断进近对单发飞机,使用反推操纵的动作对无反推能力的飞机等不适
用的情况)。每项测试结果都要与本规则第60.23 条规定的试飞数据进行比较。尽管鼓励使用驱
动程序自动完成测试,但每项测试都应能够由人工完成,并可以记录全部适用的参数。这些测
试结果应当在多通道记录仪、行式打印机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适用记录设备上生成。每项测
试都应当标明时间历程,除非在本附件第60.B.2.3 条训练器客观测试标准中指明了其他方法。
所有测试结果应当标明规定的容差和单位。
(b)本附件第60.B.2.3 条训练器客观测试标准规定了要求的测试结果,包括用于训练器验
证的参数、容差和飞行条件。由于空气动力建模,以及基准数据的采集、推导经常是不精确的,
所以对列出的测试提供了容差。训练器客观测试标准中列出的全部容差用来衡量训练器的性能。
当对同一个参数提供了两个容差时,可采用对训练器性能要求较低的那个,另有说明的情况除
外。
(c)本附件第60.B.2.3 条训练器客观测试标准中的某些测试应当有符合性和能力声明来支
持,对符合性和能力声明的要求在测试细节栏中指明。
(d)使用运行判断或工程判断对用于训练器验证的试飞数据适用性进行评估时,这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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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CCAR-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