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在下次发动机大修期间;或
(c)在1994年6月30日之前。 B部份: 适用于所有PW123发动机 在下列适当时候或规定时间内(以先到为准)完成普惠1991年6月
25日发布的SB21065:
(a)分解发动机时,如果有可能接近所涉及的部件;或
(b)在下次发动机大修期间;或
(c)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
本指令是CAD91-DHC8-05R1适航指令的补充。
五. 生效日期:1992年3月9日
六. 颁发日期:1992年 2月 22日
七. 联系人: 邬纪召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47-04 修正案号:39-0733
一. 标题:安装 APU引气管道固定装置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波音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2-04-05 修正案 39-8176
(2)波音电传 M-7240-92-0589 1992年 2月 26日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36A2087 1991年 6月 6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APU引气管道断裂碰击升降舵操纵杆而损坏升降舵操纵系统,降低飞机俯仰操纵的性能应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2个月内完成下述改装:
1.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36A2087(1991年6月6日)安装一个APU引气管道的固定装置。
2.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3月 26日
六. 颁发日期:1992年3月3日
CAD1992-B747-04 /39-0733
七. 联系人: 边振海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158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37-02 修正案号:39-0734
一. 标题: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处的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全部波音737-300、-5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92-04-07,修正案 39-817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客舱、驾驶舱由于导线绝缘层磨破而导致短路起火、冒烟,须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0天内,目视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处的导线束有无磨损或互相防碍,特别要注意检查通过顶部框右角处的导线束(注:检查的部位大约在站位282.5,左、右第2长桁处)。如果发现导线束损伤或卡子松脱,下次飞行前应按照波音标准导线实施文件予以修理和防护。
2、以不超过120天的周期,按照本适航指令第1条的要求进行重复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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