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和③条进行一次性检查。
①不符合检查标准的隔圈,认为不适航,不应再使用。
②已按本指令3,(1)、①、②和③条规定进行过检查,符合标准的隔圈不需再次检查。
(3)对于已装在飞机上,并装有件号为P/N525961的4-.号轴承封严隔圈的发动机,在本指令生效时使用时数少于600小时的,完成以下工作:
①、本指令生效后100使用小时以内,分别按照适用的JT8D维修手册,在发动机上进行滑油系统通气检查:
手册P/N481672,72-00-00章,故障分析(Troubleshooting)-02,第120- 122页(1991年8月1日版)和123,124,135,136页(1990年5月15日版;或手册P/N773128,72-00章,故障分析,第117页(1990年5月1日版)和118-124页(1986年9月1日版)。
②、此后,以自上次检查后不超过100使用小时的间隔,按本
CAD1992-MULT-01 /39-0718
指令3(3)①条的要求重复滑油系统通气检查,直到4-.号轴承封严隔圈积累总使用时间600小时为止。超过或等于600小时的封严隔圈,不需要对发动机通气检查。
③、如果检查发现通气压力比PWJT8D维修手册中规定的高,则将发动机拆下。
④、在本指令生效后的下次送厂修理时,当发动机分解,能够接近该封严隔圈时,但不迟于1999年1月31日按本指令3(1)①、②和
③条的检查要求,对该隔圈进行一次性检查。完成一次性检查就构成
本指令3(3)①和②条要求的通气检查的终止措施。 A、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隔圈,认为不适航,必须不再使用。 B、按本指令3(1)①、②和③条标准检查过的隔圈,符合规
定标准的,不需再次检查。
(4)对于装有P/N525961件号的4-.号轴承封严隔圈,在本指令生效时使用总时数超过或等于600小时的已安装或未安装上飞机的发动机,在下次送厂修理时,但不迟于1999年1月31日,当发动机分解足以接近该隔圈时,按本指令3(1)①、②和③条的要求,进行一次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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