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767-01R1修正案号:39-0194
一. 标题:关于 CAD88-B767-01“对波音 767飞机防冰系统电路逻辑及开关进行功能试验”的修改说明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波音76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适航指令 88-07-04R1修正案 39-5970
2.CAD88-B767-01修正案 39-015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8-B767-01,39-0155
3.A在P6主电源配电板上
6J23 PROBE HEAT R TAT,(在安装的部位),一些飞机只有L
TAT
6K20 PITOT HEAT L AUX-C相
6K21 PITOT HEAT L AUX-B相
6K22 PITOT HEAT F/O-B相
6K23 PITOT HEAT F/O-A相
6K24 PITOT HEAT R AOA
6K25 PROBE HEAT R ENG只适用于装有P W4000或PW JT9D-7R4 发
CAD1988-B767-01R1/39-0194
动机的飞机 在P11 顶部跳开关板上 11T27 ENG MACH PROBE HT R,只适用于装有PWJT9D-7R4发动机的
飞机。
4.断开起落架空/地电门系统2中的跳开关,适用于11U23或11U24
17.接通起落架空/地电门系统2中的跳开关,适用于11U23或11U24 完成日期按CAD88-B767-01修正案39-0155规定的日期执行执行。
五. 生效日期:1988年7月21日
六. 颁发日期:1988年8月2日
七. 联系人:李海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4012233-831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767-04修正案号:39-0195
一. 标题:检查或更换波音 767飞机起落架阻力杆 (DRAG BRACE)作动筒
二. 适用范围: 2551、2552、2553、2554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88-15-04修正案 39-5979波音公司紧急服务通告 767-32 A007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些用户发现,由于767飞机右主起落架阻力杆作动筒工作不正常,导致起落架放下困难。波音公司于1988年6月2日发布紧急服务通告767-32A0071,FAA颁发了适航指令88-15-04要求完成此紧急服务通告。
为避免由于作动筒活塞封严故障或采用老式的活塞杆封严装置,导致主起落架在全部放下状态和锁紧时失效。应完成以下工作:
1.本指令生效后,300飞行小时内,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32A0071(1988年6月2日)检查主起落架阻力杆作动筒。
2.如果作动筒总使用时间不足200飞行小时,本指令生效后100飞行小时内按1段要求进行检查,且其重复检查间隔不得超过100飞行小时。直到作动筒的使用时间累积超过200飞行小时后,这种重复检查方可不再进行。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