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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形态下,假定飞机经受对称机动和对称突风,其限制载荷系数的范围由下列条件确定:
(1)机动到正限制载荷系数2.0;
(2)垂直作用于水平飞行轨迹的正、负突风速度为7.62米/秒。
(b)必须假定vF不小于1.4V和1.8V蠢两者的大者,其中:
VS是在设计重量下襟翼收态时的计算失速速度;
k是在设计重量下襟翼完全伸展时的计算失速速度。
然而,如果使用了襟翼载荷自动限制装置,则飞机可按装置所允许的空速和襟翼位置的
临界组合情况来设计。
(c)在设计襟翼及其支撑结构时,必须考虑下述情况:
(1)速度为7.62米/秒(EAS)的迎面突风。
(2)JAR一ⅥA 457(b)中规定的滑流影响。
1—C一4
第一部分
JAR一ⅥA
(d)当把飞机作为一个整体来确定其外载荷时,可以假定推力、滑流和俯仰加速度为零。
(e)可以逐条表明或合并表明其符合JAR一ⅥA 457和本条的要求。
JAR一ⅥA 347非对称飞行情况
假定飞机经受到JAR一ⅥA 349和JAR一ⅥA 351的非对称飞行情况。对重心的不
平衡气动力矩,必须由惯性力以合理的或保守的方法予以平衡,认为此惯性力由主要质量提
供。
JAR一ⅥA 349滚转情况
机翼和机翼的支撑结构必须按下列载荷情况来设计:
(a)非对称机翼载荷。除非下列值导致不符合实际的载荷,滚转加速度可以由JAR一
ⅥA 333(d)规定的对称飞行情况按下述方法加以修正而得到:
在A情况,假定100%的半翼展机翼气动载荷作用在飞机的一侧,70%作用在另一侧。
(b)由JAR一ⅥA 455规定的副翼偏转和速度所产生的载荷,至少同用于设计的正机
动载荷系数的2/3相组合。除非下列值导致不符合实际的载荷,副翼偏转对机翼扭矩的影
响,可以在JAR一ⅥA 333(d)确定的I临界情况下,用翼展上副翼所占部分内的基本翼型力
矩系数附加下列增量的方法来计算:
△I=一一O.018
其中:峨是力矩系数增量;
8是在f临界情况下副翼向下偏转的度数。
JAR一ⅥA 351偏航情况
飞机必须按照JAR一ⅥA 441至JAR一ⅥA 445规定的载荷在垂直尾面上产生的
偏航载荷来设计。
JAR一ⅥA 361 发动机扭矩
(a)发动机架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下列组合效应进行设计:
(1)相应于起飞功率和螺旋桨转速的发动机限制扭矩和JAR一ⅥA 333(d)中飞行
情况A的限制载荷的75%同时作用;
(2)JAR一ⅥA,361(b)中规定的发动机限制扭矩与JAR一ⅥA 333(b)中飞行情况
A的限制载荷同时作用;和
(b)本条(a)(2)考虑的发动机限制扭矩必须由相应于最大连续功率的平均扭矩乘以下
列系数得出:
(1)对四冲程发动机
(i)气缸数为5或更多的发动机:1.33;
(ii)气缸数为4。3,2或1的发动机:分别为2,3,4或8。
(2)对二冲程发动机
(i)气缸数为3或更多的发动机:2;
(ii)气缸数为2或1的发动机:分别为3或6。
1一(>5
第一部分
JAR一ⅥA
JAR一ⅥA 363发动机架的侧向载荷
(a)发动机架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作用于该发动机架上的侧向载荷来设计,此侧向限载
荷系数不小于1.33。
(b)可假定本条(a)规定的侧向载荷与其它飞行情况无关。
JAR一ⅥA 369机翼后撑杆的特殊情况
(a)如果采用机翼后撑杆,它必须根据下列设计速度的逆流情况来设计:
V—O.65√Mg/S+4.47
V单位为米/秒
M/S为翼载,(公斤/米2)
M单位为公斤
S单位为平方米
g单位为米/秒2
fh)必须采用该特定机翼剖面的气动数据;或采用C:!,等于一O.8。弦向压力为三角形分
布,后缘为峰值,前缘为零。
JAR一ⅥA 373速度控制装置
如果装有供航路飞行中使用的速度控制装置(例如扰流板和阻力板),则采用下列规定:
(a)飞机必须按JAR一ⅥA 333,JAR一ⅥA 337和JAR一ⅥA 341中规定的对称
机动和突风,以及JAR一ⅥA 441和JAR一ⅥA 443中规定的偏航机动和横向突风进行
设计。此时速度控制装置在该装置所标明的展态速度以下的各种速度都处于展态;和
(b)如果速度控制装置具有自动操纵或载荷限制机构,则飞机必须根据该机构所允许的
各种速度和相应的速度控制装置的位置,按本条(a)规定的机动飞行和突风情况进行设计。
操纵面和操纵系统载荷
J.AR一ⅥA操纵面载荷
(a)JAR一ⅥA 397至JAR一ⅥA 459中规定的操纵面载荷,是假定在JAR一ⅥA
331至JAR一ⅥA 351规定的情况下产生的。
(b)如果以下各条许可,则可以用本部附录B的操纵面载荷值来代替特定操纵面的数据
来确定JAR一ⅥA 397至JAR一ⅥA 459中详细的合理要求,除非这些值产生不符合实
际的载荷。
J.AR一ⅥA,395操纵系统载荷
(a)飞行操纵系统及其支持结构,必须按JAR一ⅥA.391至JAR-一ⅥA 459规定的
情况,用至少为计算的操纵面铰链力矩的125%的载荷进行设计。此外,采用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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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JAR一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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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甚轻型飞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