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6演练应当尽可能避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
3.
7应急演练要做好相关记录,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必要时提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航管中心所属各运行部门应急预案(特情处置程序)单独成册。
五航管中心行政管理规定
1.航管中心目标考核及奖惩方案
为落实民航局、机场公司关于星级管理考核工作要求,明确各科、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特制订航管中心职工星级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航管中心成立星级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建东航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旭航管中心书记
孙炜航管中心副主任
成员:李四军航管中心副主任兼航管科科长
栗小荣航管中心气象科科长
孔少军航管中心通导科科长
邹东河航管中心航管科副科长
航管中心星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航管中心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陈建东同志负责考核的全面工作并配合做好机场公司综合管理考核小组对航管中心管理考核的指导、检查工作;张旭同志协助陈建东同志开展各项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工作;孙炜同志负责航管中心日常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科长负责所分管部门的日常考核工作;孙炜、邹东河同志负责有关考核统计、上报工作。
二、考核范围
1、工作人员考核范围为航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其中,中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纳入航管中心考核,同时还接受机场公司的有关考核。航管中心对中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奖惩情况计入机场公司考核结果。
2、各项费用指标和经济目标考核,按照机场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和奖惩原
则,另行考核。三、考核依据标准1、《局星级管理考核和经济目标考核实施办法》2、《机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3、本年度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4、民航空管行业管理规定及局、机场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5、航管中心物业卫生管理规定
6、航管中心出勤(请假)管理补充规定
7、航管中心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四、考核办法(一)日常考核1、考核内容由公共部分和业务部分两个方面构成,公共部分按照局百分制
考核办法及航管中心的补充内容执行。
2、对职工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考核分数累计与经济奖惩相结合的办法。对职工加减分数将分别换算成金额数值,奖励或处罚在 3个工作日内直接兑现;同时,日常考核分数由航管中心统一登记备案。
3、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对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严格进行考核。
4、考核分值:1分=50元5、奖金来源:大的奖项向机场公司申请奖励资金。6、在考核中受到减分处罚和加分奖励的职工,由考核人填写考核处罚单或
奖励报告单,注明处罚或奖励具体事由和分数,并由考核人、被处罚者或受奖励者及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在 3日内据此进行奖罚兑现。7、各科要严格执行星级考核方案,做好考核登记工作。出勤登记及考核报表于次月 3日前报中心备案。8、职工工作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而考核方案中未明确奖励或处罚标准的,由航管中心星级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罚。(二)综合测评
航管中心在半年和年终组织两次针对职工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结果(半年和年终分别占 10%、20%)和日常百分制考核结果(占 70%)计入年终总考核分数。
(三)专项考核
1、实行一票否决制。被考核的职工,如在考核期内因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的,经航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直接取消其参加评先选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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