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时间:2010-06-11 16:59来源:CAAC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个修正案。这些修正案除对FAR29 文字、拼写错误等修订外,对其实质内容也有修订,包括
修订外挂载重要求,对飞行性能部分内容重新编辑,对动力装置功率状态及燃油系统抗坠撞、
安全带和肩带、飞行记录仪和舱音记录仪提出了新的要求等。
新的修正案大大提高了运输类旋翼航空器的安全水平。其内容很多是依据以往的飞行事
故和事件经验加以总结并结合航空技术进步做出的。此外通过修正案部分内容的重新编辑整
理也使其结构更加有条理,更易于执行。有些内容的修订是为使FAA 与JAA 的规章保持一致,
这反映了各国适航当局为减轻申请人负担,促进适航标准一致化的趋势。
本次修订《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的初稿,主要参照了FAR29 和相应的修正案。
经航空工业和适航部门的专家审阅修改后,于2001 年11 月5 日召开了由航空工业方面的专
家和适航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的公众听证会。与会者根据我国和当前国际航空工业的实际情
况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经逐条研究,最后确定了规章修订草案。
二、修订技术说明
(一)本次修订参照了FAR29 修正案,文字尽量与修订前的规章保持一致。修正案中文字
有改动而意义无变动的在本次修订中不作修改。修订前的《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中,
对修正案未涉及的内容,只作少量文字调整,对其他虽不妥贴但含义正确的文字,原则上不
作修改。
(二)由于本规章文字篇幅十分浩繁,为便于跟踪记录修订情况,便于查阅不同时期旋翼
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的审定基础,对本次修订过的条款,在其后标明“[2002 年7 月2 日第
一次修订]”。此日期为本次修订公布的日期。
(三)在本次修订中,少量修订条款改为备用或被删除后影响条款排列顺序,为了保持原
有顺序及序号,用方括号将原有序号及“备用”括出,表示为无效文字。
(四)此次修订中的公式及单位采用公制和英制两种计量制度,英制用圆括号“()”在公
制后标出,以便于实际使用中相互参照。缩略语的定义及表示方法与修订前的规章相同。
三、修订内容说明
(一)规章名称修订
本次修订将规章名称由《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改为《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
定》。
(二)规章格式修订
本次修订将A 分部、B 分部、C 分部、D 分部、E 分部、F 分部、G 分部修改为A 章、B 章、
C 章、D 章、E 章、F 章、G 章;修订前各条序号“§……”修改为“第……条”,如“§29.1”
修改为“第29.1 条”,以尽可能与中国现行部门规章中章、条编辑体例一致;修订前的“附
录”修改为“附件”、“本部”修改为“本规章”。
114
(三)条款内容修订
以下重点说明修订条款的背景、原因和意义,修订所依据的修正案另外列出,对简单的
文字调整不做详细说明。
第29.2 条 特别追溯要求
本条为新增条款。从加强对乘员保护、提高安全性的角度,增加并提高了对安全带和肩
带的要求。根据以往使用的经验和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对事故调查的结果,在过去10
年的事故分析中,操纵技术和错误判断的原因分别占42.2%和40.8%,显然,无论制造技术如
何提高,都有必要提高对乘员的保护。相应的FAR 修正案是1991 年9 月16 日生效的,要求
在1992 年9 月16 日以后进入美国的航空器,无论是否是美国制造的,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该修正案同时修订了有关的运行要求。在本规章修订中,我们给制造业留有一定的时间,使
他们能够对已获得型号合格证的旋翼航空器进行设计更改。国内受影响的旋翼航空器为直九
A 型直升机。本条(a)中的“2003 年8 月1 日以后”不含当日。
第29.25 条 重量限制
本条为修订条款。本条(c)修订后,提高了载荷组合审定标准。以往直升机发生的可预
防的无意释放外挂人员事故或事件促使对外挂设施结构强度和释放系统进行重大改进。本次
更改的目标是减少发生事故和事件的潜在因素;旋翼航空器规定外部载货承载装置、分离机
构、负载系统和飞行性能要按照现代运行需要,设置独立的增加安全水平的外部非载人和载
人的设备;更新标准与JAR 协调。本条的修改与C、D 章相应的修改内容是协调一致的。
第29.49 条 最小使用速度时的性能
本条为新增条款。将原第29.73 条内容移到第29.49 条,以便与固定翼飞机的最小速度
要求条款号相一致。
第29.51 条 起飞数据:总则
本条为修订条款,修改了本条(a)中引用的条款号。
第29.53 条 起飞:A 类
本条为修订条款,将原第29.53 条分为第29.53 条和29.55 条两条。
第29.59 条 起飞航迹:A 类
本条为修订条款,对起飞航迹各个阶段的速度、爬升率、形态作出了规定。
第29.60 条 高架直升机场起飞航迹:A 类
本条为新增条款。目的是适应现代直升机的使用特点。
第29.61 条 起飞距离:A 类
本条为新增条款。增加了高架直升机场的起飞距离定义。
第29.62 条 中断起飞:A 类
本条为新增条款。将原第29.59 条中起飞航迹和中断起飞的内容分开。
第29.64 条 爬升:总则
本条为新增条款,统一规定爬升性能要求提供的数据范围和构形状态。
第29.65 条 爬升:全发工作
本条为修订条款,将(c)款对A 类旋翼航空器的要求删除。
第29.67 条 爬升:一台发动机不工作
本条为修订条款,针对发动机功率的更改增加了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30 秒/2 分钟、30
分钟、最大连续功率等功率状态时对应的性能要求,并修改了编辑错误。
第29.75 条 着陆:总则
本条为修订条款。本条内容主要是修订前第29.75 条(a)的内容。
第29.77 条 着陆决断点(LDP):A 类
本条为修订条款,定义了着陆决断点并增加了飞行员识别临界发动机故障的识别时间要
求。
115
第29.79 条 着陆:A 类
本条为修订条款,从修订前的第29.75(b)改编而来。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