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表明在此转速下所产生的应力必须在安全限制内。
(c)如果采用分析方法表明临界转速不在允许使用的转速范围内,则计算的临界转速和允
许使用转速限制范围之间的余量必须是足够的,以考虑计算值与实际值之间可能的变化。
第29.935 条 轴系接头
工作中需要润滑的每个分离接头、滑动接头和其它轴系接头,必须有润滑措施。
第29.939 条 涡轮发动机工作特性
(a)必须在飞行中检查涡轮发动机的工作特性,以确认在旋翼航空器和发动机使用限制范
围内的正常和应急使用期间,不会出现达到危险程度的不利特性(如失速、喘振、熄火)。
(b)在正常运行期间,涡轮发动机的进气系统不得由于气流畸变的影响而引起有害于发动
机的振动。
(c)对于调节器控制的发动机,必须表明传动系统不存在与功率、转速和操纵位移的临界
组合有关的危险的扭转不稳定性。
燃 油 系 统
第29.951 条 总则
(a)燃油系统的构造和布置,在每种很可能出现的运行情况下,包括申请合格审定的飞行
中允许发动机或辅助动力装置工作的任何机动飞行,必须保证以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正常
工作所需的流量和压力向其供油。
(b)燃油系统的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发动机或燃油泵不能同时从一个以上油箱内吸油;
(2)具有防止空气进入该系统的设施。
(c) 用于涡轮发动机的燃油系统在使用下述状态的燃油时,必须能在其整个流量和压力
范围内持续工作:燃油先在27℃(80℉)时用水饱和,然后每10 升燃油中添加2 毫升游离
水(每1 美加仑含0.75 毫升),冷却到在运行中很可能遇到的最临界结冰条件。
第29.952 条 燃油系统的抗坠撞
除非采用了民航总局可接受的其它方法,使燃油系统受到可生存的撞击(坠撞着陆)引
起的燃油着火对机上人员的危害减至最小,否则,燃油系统必须包括本条设计特性。必须表
明这些系统可承受本条的静、动态减速载荷,而系统部件、燃油箱或导致燃油泄漏到点火源
的燃油附件无结构损伤,这些载荷被看作是在系统部件重心所测量的单独作用的极限载荷。
(a)坠落试验要求 每一油箱或最关键的油箱,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坠落试验:
(1)下落高度必须至少15.2 米(50 英尺);
(2)下落撞击的表面必须是不变形的;
(3)油箱必须装有80%正常满容量的水;
(4)油箱必须用对安装有代表性的周围结构所包围,除非能确定周围构件无突起或其
它可能导致油箱破裂的设计特性;
(5)油箱必须自由下落并以水平位置±10 度碰撞。
56
(6)坠落试验后必须无泄漏。
(b)燃油箱载荷系数 除非油箱安装位于其破裂使燃油释放到任一主要的点火源(例如
发动机、加热器和辅助动力装置)或乘员是极不可能的,每个燃油箱的设计和安装必须在下
列极限惯性载荷系数单独作用下能保持箱内的油量:
(1)客舱内的燃油箱
(ⅰ)向上4g;
(ⅱ)向前16g;
(ⅲ)侧向8g;
(ⅳ)向下20g。
(2)位于驾驶舱或乘客舱上方或后方的燃油箱(在应急着陆中如松开会伤害乘员)
(ⅰ)向上1.5g;
(ⅱ)向前8g;
(ⅲ)侧向2g;
(ⅳ)向下4g。
(3)位于其它区域内的燃油箱
(ⅰ)向上1.5g;
(ⅱ)向前4g;
(ⅲ)侧向2g;
(ⅳ)向下4g。
(c)燃油管路自密封式脱落接头 除非证明燃油系统部件之间,或与旋翼航空器局部结
构之间极不可能出现危险的相对运动,或采用可以防止前述相对运动的其它措施,否则必须
安装自密封式脱落接头。所有的燃油箱与燃油管连接处、燃油箱与燃油箱连接处和燃油系统
中因局部结构变形而导致燃油释放的其它位置,必须安装脱落接头或等效的装置。
(1)自密封式脱落接头的设计和构造必须具有下列设计特性:
(ⅰ)脱落接头的分离载荷必须是供油管路中最弱的部件的最小极限失效载荷(极
限强度)的25%-50%之间。不考虑管路尺寸大小,分离载荷必须不小于136 公斤(300 磅)。
(ⅱ)只要以最可能的失效模式施加极限载荷(本节(c)(1)(ⅰ)中所定义),脱落接
头就必须分开;
(ⅲ)所有的脱落接头必须具有设计预防措施,以便在正常安装和使用期间可凭视
觉判断该接头是锁紧的(无泄漏)或是打开的;
(ⅳ)所有的脱落接头必须具有设计措施,以防止由于冲击、振动或加速而导致脱
开或无意中关闭;
(ⅴ)设计上脱落接头在完成预期的功能后,不得造成燃油释放。
(2)所有独立的连接燃油供油系统的接头或等效装置的设计、试验、安装和维护,必
须使得在按照第29.955 条(a)工作时,不可能在飞行中出现意外的燃油切断。并必须符合第
29.571 条疲劳评定的要求而无泄漏。
(3)脱落接头的替代、等效装置,在安装该装置的燃油管路上,由可生存的撞击引起
的载荷不得大于管路中最弱的部件的极限载荷(强度)的25%-50%,且必须符合第29.571
条疲劳评定的要求而无泄漏。
(d)易碎的或易变形的结构连接件 除非表明在可生存撞击中燃油箱和燃油系统部件与
所在位置的旋翼航空器结有危险的相对运动是极不可能的,否则,燃油箱和燃油系统部件与
所在位置的旋翼航空器结构之间必须用易碎的或局部可变形的结构连接件连接。燃油箱结构
和燃油系统部件与所在位置的旋翼航空器结构之间的连接,无论是易碎的或局部易变形的,
必须设计成其分离或相对的局部变形不会产生燃油箱或燃油系统部件的破裂或局部撕裂而导
致燃油泄漏。易碎的或易变形的连接件的极限强度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57
(1)将易碎连接件从其支撑结构上分开或使局部易变形连接件相对于其支撑结构变形
所需要的载荷,必须为被连接系统中最弱的部件的最小极限载荷(强度)的25%-50%之间,
任何情况下该载荷不得小于136 公斤(300 磅)。
(2)易碎的或局部易变形的连接件必须在最可能发生的方式下施加(本条(d)(1)中定
义极限载荷)时分开或局部变形。
(3)所以易碎的或局部易变形的连接件必须符合第29.571 条疲劳评定的要求。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