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MULT-01 修正案号:39-0365
一. 标题:检查更换氧气发生器拉绳环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37-300、757、767系列飞机,B2509、B251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89-26-06,修正案 39-6424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在用氧时氧气发生器触发失效,应在本指令生效后3000飞行小时内,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检查件号(P/N)为117003-13的普瑞坦(Puritan)氧气发生器(从序号06339-06559),并按普瑞坦-贝内特(Puritan-Bennett)服务通告117003-13-35-1(1987年12月17日颁发)的要求更换相应的组件。
2.经检查如果安装了该种氧气发生器须用2圈的氧气发生器拉绳环更换11/2圈氧气发生器拉绳环,具体更换要求如下:
(1)波音767系列飞机,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35A0014(1987年12月17日颁发或1989年4月13日颁发的修改1)进行。
(2)波音757系列飞机,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57-35A0006修改1(1988年3月10日颁发)或修改2(1989年6月29日颁发)进行。
(3)波音737-300系列飞机及B2509、B2510飞机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37-35A1029修改2(1988年9月29日颁发)或修改3(1989年6月29日颁
CAD1990-MULT-01 /39-0365
发)进行。五. 生效日期:1990年 2月 10日六. 颁发日期:1990年2月3日七. 联系人: 李海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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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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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DHC8-01 修正案号:39-0366
一. 标题:改善 PW123发动机在空中重新起动的性能
二. 适用范围: 加拿大普惠公司生产的PW123发动机。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颁发的 CF-89-14适航指令;
2.加拿大普惠公司 1989年 5月 17日发布的 SB20417
3.加拿大普惠公司 1989年 5月 25日发布的 SB20456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已有实例表明: 发动机停车后,由于冷却不均匀,高压转子(HPR)发生暂时卡住的情况。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HPR在未得到充分冷却之前,发动机在空中不能重新起动。
1.按照普惠公司1985年5月17日发布的第20417号服务通告,改装高压涡轮前罩(HIGH PRESSURE TURBINEFRONT COVER);
2.按照普惠公司1989年5月25日发布的第20456号服务通告,改装低压导向叶片(LOW PRESSURE STATOR VANE)。
完成期限:在下次发动机分解时,若便于进行上述改装,则完成此指令。但最终完成日期不能迟于1991年12月31日
五. 生效日期:1990年2月5日
CAD1990-DHC8-01 /3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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