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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范围;
受审部门和日期;
实施审核所依据的文件、程序和标准;
审核情况及审核结论。
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功能(政策、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及安全促进)的有效性评价。
6.4.5 内部评估的应用
内部评估发现安全政策与组织相关性与适宜性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时,报公司安委会研究改进。应通过安全质量通告,将部门安全管理功能方面的不足发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研究改进安全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6.5 记录的保存
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保存内部审核记录,保存期限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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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安全管理体系外部审核
(AC-121/135 6.3.4)
7.1 概述
本 章 用 于 规 范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外 部 审 核 ( 包 括 :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OSA,局方安全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的管理。
7.2 外部审核的准备和组织
7.2.1 组织迎审单位将审核计划发安全质量监察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视情派人陪同审核。
7.2.2 组织迎审单位(部门或分公司)负责收集安全运行外审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含整改通知书、改进建议、不合格通知书等)。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并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中建立偏差事件, 输入外审相关的信息和发现问题,当天转安全质量监察部。
7.2.3 安全质量监察部初步分析发现问题,起草安全质量通告, 并发至组织迎审及相关单位。
7.2.4 组织迎审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整改通知书的回函,并将回函作为安全质量通告的附件反馈安全质量监察部。
7.2.5 公司各部门要积极为组织迎审单位提供协助,以便组织迎审单位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审核方递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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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安全信息管理
(AC-121/135 6.3)
加强和规范航空安全信息和安全运行信息的管理,及时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提供可靠的航空安全信息;
充分利用航空安全信息和安全运行信息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航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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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安全信息报告
8.1.1 航空安全信息的来源
(a) 航空安全信息主要来自于以下单位和业务:
公司内部信息涉及以下业务:飞行运行、运行控制、维修、客舱安全、地面服务、货物、训练等;
公司外部主要信息源:民航管理部门、制造商、安全组织研究机构和其他航空公司等。
(b) 航空安全信息主要来自于以下安全管理活动:持续监控、生产运行部门内部审核、内部评估、外部审核、局方检查、自愿报告、主动报告、安全建议、岗位报告和举报等。
8.1.2 上报局方的信息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详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详见《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详见《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详见《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飞行中紧急医疗事件,详见 CCAR121.705“飞行中紧急医疗事件报告”;
使用困难(运行)不安全事件,详见 CCAR121.707“使用困难报告(运行)”;
使用困难(结构)不安全事件,详见 CCAR121.708“使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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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构)”;
机械原因中断使用,详见 CCAR121.709“机械原因中断使用汇总报告”;
人为差错不安全事件,详见 CCAR121.710“运行中人为差错报告”;
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详见附录 16《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1.3 报告公司的信息包括 8.1.2 和偏差标准中定义的偏差事件。 8.1.4 航空安全信息报告程序及时限详见附录 17“事件报告程
序”。
8.1.5 事发部门/单位及个人、公司其他人员不得与非深航授权的人员(政府调查人员不在此列)谈论有关该事件的任何情况;未经公司领导或新闻发言人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安全信息;未经公司领导或安全质量监察部授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新闻媒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司安全信息。对外应按 “航空安全事件新闻发布”处理。
8.1.6 自愿报告
自愿报告主要针对监测体系不能发现的偏差事件或发现的安全隐患;
在本手册规定的事件报告时限内没有收到岗位报告时,当事人的报告可视为自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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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告没有时限要求;
报告途径:登录 OA 主页-->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 新建报告或其他方式主动向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若报告者希望保密,相关人员应为其保密,否则按本手册相关条款处罚违反保密规定者;
保密内容仅为报告者姓名和等同身份识别信息,除非报告人另有说明,当报告者对保密内容有特殊要求时,报告接收者应对保密内容作相应处理(如限制保密内容的传播范围、在事件调查完成之后删除航班号、日期等)。
8.1.7 自愿报告、一般偏差及以上报告接收方为安全质量监察部或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察部和公司领导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到报告,则属于不按要求上报(如:瞒报、漏报、拖延不报)。各部门, 各分、子公司是报告责任主体,当事人是第一报告的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按本手册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或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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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安全运行信息报告
8.2.1 需要报告的安全运行信息
(a)飞行品质监控信息;
安全指令及安全通报信息;
航空安全正面事例信息;
安全管理人员、单位及电话信息;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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