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时间:2010-11-20 08:32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本项试验应在试验4规定的超电压试验完成后进行。
    试验6无线电频事能量发射
    设备要求
    噪声与场强表的要求如下:
    Stoddard NM-20B、NM - SA、AM - 10A和NM - 50A型或同等设备。
    测量程序
    将电源变换器与相应的输入电源连接,令该设备达到满额定输出功率i输
入电源导线长度应在10至12英尺,通常带端子并做成电缆,但不应将其封人
导线管。
  用噪声表测定地与每个主输入端和功率输出端导线之间产生的射频电压,
将噪声测量表在90千周至1500兆周的全频率范囤内调谐。
  试验7绝缘强度
  设备要求
  可变交流电源。
·178·
    测量程序
    (a)在每个变压器输出线圈与框架之间接通一个正常使用频率的交流电压
持续5秒钟,该正弦电压的均方根值(RMS)应当是设备以满额定输出电压工作
时存在于线圈与框架之间的最大工作电压的5倍,或是500伏,两者中取较大
者。
    (b)此后,确认在满负荷条件下的输出电压和电流与经受试验之前相同。
·179·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名称:  单独漂浮装置
编号:CTSO-C72c
1.适用性:
    (1)最低性能标准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规定了单独漂浮装置为取得
相应的CTSO标记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在CTSO-C72c生效之日或生
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标识的单独漂浮装置必须满足本CTSO
的附录“FAA标准《单独漂浮装置》”中规定。
    (2)环境标准  按附录中的规定。
2.标记:
    除了按CCAR21第八十六条(四)规定进行标记外,还应清晰永久地标出下
列信息:
    当经受标准中7.0.3.1条的阻燃要求试验后,必须标出下列附加信息:“符
合CCAR§25,853(C)的规定”。
3.资料要求:
    除了CCAR21第八十四条(三)要求的资料外,申请人还应向主审定部门提
供下述资料:
    (1)使用说明及限制;
    (2)安装程序及限制;
    (3)适用于安装程序的原理图及接线图;
    (4)技术条件;
    (5)主要零部件目录(按零部件号);
    (6)鉴定试验报告;
    (7)专用清理和维护说明;
    (8)按附录7.0.3.1条的阻燃要求试验时,必须提供一份含有试验结论的试
·180·
验报告;
    (9)铭牌图纸;
    (10)图样目录,列出了项目设计所必须的全部图样和工艺文件;
    (11)性能鉴定试验规范;
    (12)设备校准程序;
    (13)校正性的维修程序(CTSO批准后12个月内)。
4.随设备一起提供的资料:
    CTSO制造商必须向该设备的使用人提供:
    (1)该装置的说明资料;
    (2)使用说明及限制;
    (3)适用的安装说明及涉及安装的任何限制或其它条件;
    (4)技术条件;
    (5)主要零部件目录(按零部件号);
    (6)持续适航所必须的定期维护和校准说明书、履历本等。
·181·
附录1
本附录引入FAA的相关标准:
    单独漂浮装置
    1.0目的
规定单独漂浮装置(TSO-C13系列定义的救生衣除外)的最低性能标准。
    2.0装置的类型与概述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两类单独漂浮装置:
    a.充气型(充以压缩气体)。
    b.非充气型。
    2.0.1充气型概述  充气方式必须是将气瓶内压缩气体充人充气腔。气
瓶的开启装置必须易于接近并有清晰的用途标记。漂浮腔还必须能在气瓶失效
时口吹充气。
    2.0.2非充气型概述  椅垫、头靠、臂托、枕头或类似的机上设备,若
能满足最低安全和性能要求,均可作为本标准所述的漂浮装置。因长期使用、
汗湿和定期清洁而造成的压缩,不得使漂浮装置的浮力特性低于本标准规定的
的最低水平。
    2.1使用说明  如果与漂浮装置的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有关的设计特征
对使用者而百并不亘观,则必须有应急照明条件}、清晰叮见的使用说明。
    3,0定义
    以下为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定义:
    a.浮力漂浮装置在85。F淡水中能支承的重量。
    b.阻燃  其不易燃烧的程度为:火源移开后火焰不会蔓延到超出安全
限制。
    c.耐腐蚀  长时间暴露于潮湿大气之后,其性能不会下降,强度也没有
损失。
·182·
    4.0 -般要求
    4.0.1材料和工艺制成产品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经验和试验表明在装置
整个使用寿命期间适合于预定用途的质量。材料和工艺必须符合制造人选定或
制定的技术规范,保证试制型产品的性能、强度和耐久性在以后的生产型产品
中能被保持或超过。
    4.0.2防霉菌制成产品使用的材料不得含有会促进霉菌生长的滋养物,
除非这种材料经过了防止霉菌生长的相应处理。
    4.0.3防腐蚀  暴露于大气中的金属件必须是耐腐蚀或经过防腐蚀处理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汇总(草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