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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12 20:46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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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Boeing ASB757-54A0046 (适用于B757-300系列飞机,2003年5月29
日颁发)中“完成指令”(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中第1部分
规定的所有措施:对发动机吊架中液压管路的支架及紧固件进行详细
CAD2005-B757-02 /3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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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松动或损坏的部件,完成措施时应按照适用的服
务通告进行。此后,在不超过3000个飞行小时的时间间隔内重复检查。
注:就本指令而言,详细检查定义为“对特定的结构区域、系统、装置
或组件进行细致的目视检查以发现损坏、失效或异常。检查人员可辅
以具备直接光源且光强适当的照明设备,在检查中可使用镜子、放大
镜等,要求对表面进行清洁及制定勤务程序(access procedure)”。
2.2除了本指令2.4的要求外,若按照本指令2.1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了
松动或损坏的部件,在下一次飞行前,完成Boeing ASB757-54A0045 (适
用于B757-200系列飞机,2003年5月22日颁发)或ASB757-54A0046 (适
用于B757-300 系列飞机, 2003 年5 月29 日颁发) 完成指令
(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2部分中规定的所有相关检查
(investigative)和纠正措施,完成措施时应按照适用的服务通告进
行。对于存在松动或损坏部件的发动机吊架,完成上述措施即构成了
本指令2.1所要求重复检查的终止性措施。
2.3若同时对一架飞机的两个发动机吊架进行工作:完成适用的Boeing
ASB757-54A0045 (适用于B757-200系列飞机,2003年5月22日颁发)
或ASB757-54A0046 (适用于B757-300系列飞机,2003年5月29日颁发)
完成指令(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2部分中规定的所有相
关检查(investigative)和纠正措施,即构成了本指令2.1所要求重
复检查的终止性措施。
2.4若按照本指令要求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损坏,服务通告指明应联系波
音公司以获取适用的措施。在下一次飞行前,按照适航审定部门批准
的方法进行修理。
2.5 等效符合性方法。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用等效的符合性方法和调
整完成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部门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2005 年3 月7 日
六. 颁发日期:2005 年2 月22 日
七. 联系人: 李锐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028-8570417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编号:CAD2005-MD90-01 修正案号:39-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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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一. 标题: 检查电子舱导线
二. 适用范围:
按照任何类别审定的MD-90-3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5-05-02 Amendment 39-13990
2、波音公司紧急服务通告(ASB) MD90-24A080R1(2004 年8 月5 日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的颁发是由于发生一起在电子舱(E/E)160.000站位
导线束导线燃烧的事故。为了发现和防止由于160.000站位导线束导线
与后右侧无线电设备架支撑托架之间接触摩擦造成导线短路、燃烧,
以及随之引起电子舱冒烟和起火。除非事先已经完成,否则必须完成
以下工作:
本指令生效后18个月内,按照波音公司ASB MD90-24A080R1中完成
说明的要求,对电子舱(E/E)160.000站位导线束及后右侧无线电设
备架支撑结构进行一般性目视检查,以便查明损伤情况;完成任何适
用的纠正措施;同时修改无线电设备架支撑结构并改变导线组装路径。
注:根据本指令内容,一般性目视检查的定义是:对内部或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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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安装或装配情况的目视查验,以查明是否有明显的损伤、失效
或异常。除非特别规定,该级别的检查应在可触及范围内进行,可能
有必要使用镜子以加强对检查区域所有暴露表面的目视接近,该级别
的检查需在正常的光照如日照、机库照明、手电或活动吊灯下进行,
并可能需要拆下或打开接近盖板或门。为接近待检查区域,可能需要
台架、工作梯或工作平台。
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取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2005 年4 月6 日
六. 颁发日期:2005 年3 月22 日
七. 联系人: 梁 刚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024-8829393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编号:CAD2008-MULT-25 修正案号:39-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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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一. 标题: 修订飞机飞行手册限制章节内容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波音757-200、-200PF、-200CB、-300和B767-200、
767-300和767-300F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8-09-0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本适航指令的颁发是由于发动机指示和机组告警系统(EICAS)的
操作程序软件(OPS)出现错误。该错误会造成左发动机燃油滤污染和潜
在旁通的信息无法显示给机组人员,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机组将无法知
道由于燃油污染而引起的多发推力损失或故障。本适航指令颁发的目的
是为了避免双发故障和推力损失以及从而可能导致的飞机离场迫降。
2.措施
在本指令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0日内,修订飞机飞行手册的限制章节以包
含下述内容(可在飞行手册中插入本指令的复印件)。
“在地面发动机启动后或者飞行中,如果出现STATUS提示符,在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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