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期间飞艇离地的程度不得妨碍乘员离艇,主气囊也不能过早下落套住乘员。而
引用的时间是运输类航空器的。英国BCAR的Q节规定的是60秒。§21. 17(b)条
要求、艇具有与CFR 14集C分章所列相应适航标准相等同的安全水平,相应的
·105.
规章FAR23部,它并未对其应急撤离规定时间限制。因此,对于客座量(不含机
组)等于或小于九的飞艇其安全水平应比原先要求更高。
本节已重新制定,强调将飞艇保持在地面同时要防止主气囊落到从飞艇撤
离乘员身上的要求。
9. 4. 44(a)条 本条规定氦气阀必须置于主气囊的赤道线以下。有人提出氦气
阀置于主气囊的底部会限制其在应急情况下的排气能力。之所以要求将主气囊
氦气阀置于赤道线以下,是为了对检查、维修提供良好的通路,防止水气积聚、
和将阀门避开主气囊的压缩区。经验表明,位于主气囊侧面的阀门都是功能正
常的。FAA相信,将氦气阀放在稍高出赤道线的位置不会影响到上述目标。这样
可以为设计者在不降低安全性的前提下,稍为增加一些位置选择余地。
本章第二句重新编制,以增多氦气阀门的可接受位置。
10. 4.44(d)条 本条规定飞艇在全发失效之后保持主气囊压力的能力,以维
持足够时间进行着陆的要求。对于这个要求的必要性和对“足够”一词的解释,
有人提出问题。该要求的原意是顺应系统对主系统形状的依赖关系,FAA认为,
维持主气囊的形状是所期望的。因此,本条末尾一句的重点应强调主气囊形状,
而不是压力。
本条末句已重新编写,以澄清原意。
11. 4.45芾 本条包含了在飞艇飞行手册中规定地面操纵程序的要求。这个
要求放在7. 27节更为适当。
本条末句已重新编写,以完善飞艇设计准则的编排。
12. 5.54(a)条 本条要求每一台发动机都有单独一套推力转向操纵。这个要
求是根据每一台发动机必须能够独立于所有其他发动机单独进行操纵的思路
提出来的。有人对是否需要单独的推力转向操纵提出疑问。FAA同意独立的推
力转向操纵是不需要的,而且实际上可能也是不可期望的。然而,独立的发动机
推力转向操纵仍然保留,作为一种选择。
5. 54与5.62条已经重新编写,明确推力转向操纵,并供设计选择。
13. 6.4(e)条 本条为电传操纵飞行控制系统规定了一个相对位置指示器、一
个比较仪器警告系统和一个失效警告系统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在为固定翼飞行
器制定同类设备安装要求之后仿写的。因为飞艇的响应较慢,有人认为其中有
些要求可能不甚适当。第一项要求是提供一套装置,确定电传操纵系统是否在
完成其预期功能。例如,当操纵件移到完全抬头位置时,该装置应当指示出操纵
面确实已经达到这个位置。而对于第二项要求,由于飞艇响应迟缓,FAA认为这
个要求是不必要的。第三项要求中飞艇的响应时间是不恰当的,FAA相信,第
一、三两项要求是适当的,应予保留。
为解除申请人的不必要负担,第二项要求已经删除,第三项要求重编条款
·106.
号。
14. 6.7(d)条 本条要求飞艇的仪表在所有情况下均应处于基本的T配置。
鉴于与飞机(要求T配置)相比,飞艇的响应时间相对较缓,对于仅限于作目视
规则飞行的飞艇就一定要有基本T配置的仪表布局。
本条已重新编写,对于限于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飞艇允许其有其他的配
置。
15. 6.9(b)条 根据FAR 23部23. 1323节给出的要求,飞艇设计准则6.9(b)条
的要求显得不必要的过份严格。与固定翼飞机相比,飞艇运行作较少依赖空速
指示,因此,指示精度的要求不应超过23部飞机的有关规定。
本条已重新编制,以反映该项意见。
16. 6.10(b)(3)款 本要求应当只用于在仪表飞行规则条件或结冰条件下运
行的飞艇。
本条第一句已经重新编制,以反映该项意见。
17. 7.14(c)条 本要求规定,当采用数字仪表时必须提供模拟或趋向指示。但
是当趋势变化极缓以致用模拟量指示器监控趋势的优势已不复存在监控,可以
用数字仪表判断时,模拟量指示器就不一定是必要的了。
本条已重新编制,对于趋势监控已不见优势的情况,许可用数字仪表监控
缓慢的变化率。
18. 7.25 (a) 本节规定了飞艇飞行手册应当包含的供飞行机组使用的资料。
该资料包括有关地面操纵酌程序,这对于飞行机组可能没有什么价值,地面操
纵规定了飞艇+的周围环境的重要部份。因此,有必要将地面操纵资料以简洁明
了的方式重新提供。建议,用一本飞艇地面操作手册以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7. 25(a)条的第一句已重新编写,规定提供飞艇地面操纵手册。
19. 7.27(a)条 7.27(a) (13)条规定了地面操纵和系留的操作程序。这些程序
与3. 25节的设计要求之间没什么具体的联系。飞艇的设计能力应当反映在其操
作程序中。
为在操作程序中反映飞艇的设计能力,7. 27(a) (13)条已经重新编写。
本条也规定了在飞艇飞行手册里应包括正常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向
机组提供有关飞艇的应急撤离程序也是必要的。4. 43(g)条规定了将主气囊放气
以加速应急撤离的方法。必须制定有关程序,以满足既能将飞艇保持于地面而
又不许可主气囊过快放气以致绊住乘员的既定目标。
为规定应急撤离程序,7. 27 (a)条已经修正,增加新款7.27(a) (16)。
注:第14至1 7节已按更改草案1进行协调。关于已有更改并征求意见的通告
公布于1989年6月15日的联邦注册报。意见已收到,但更改1却不再公布了。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
飞艇适航标准(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