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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航空器维修方案的审批可以来自下述情况:
(1)航空运营人初始制定维修方案的申请;
(2)航空运营人修订维修方案的申请;
(3)适航指令、改装和其他局方书面文件对应的修订要求;
(4)局方监察发现问题对应的改正措施。
4.2 责任部门应当对此项任务进行管理,并完成如下工作:
持续适航监察员手册
CASMR2 - 77 -
(1)不论任务来源于何种情况,都应当在接收时按照M0001 表进
行登记(对于初次申请运行规范的以接收正式申请为准),并分配给责任
维修监察员;
(2)对于来源于局方监察发现问题的情况,责任部门应当通知航空
运营人提交相应的修订申请;
注:如确认无需修订维修方案,可在书面回复建议部门后关闭任务;
如确认不修订维修方案直接影响运行安全,可在航空运营人修订维修方
案前书面对其运行提出必要的限制。
(3)完成相应的审批,并将审批结论通报主任维修监察员。
(4)完成任务后关闭任务。
5. 工作程序与标准
5.1 初次制定维修方案的审核
5.1.1 责任维修监察员在接到任务后,按照表格M1014 对航空运营人
提交的维修方案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表格M0003
的形式正式通知航空运营人;对航空运营人提交的改正措施进行评估并
记录结论。
注:由于涉及查阅资料较多或听取航空运营人的解释说明,初次制
定的检查一般应当在航空运营人相应的办公室进行。
5.1.2 在所有项目均已完成检查和所有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改正措施评估
后,填写检查评估意见/结论,并完成签署。
5.1.3 对于检查评估意见/结论为批准维修方案时,在维修方案封面及有
第2.1 章 CCAR-121/135 部航空营运人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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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页盖章并签署批准;如不批准,书面通知航空运营人并说明理由。
5.1.4 完成任务后向责任部门反馈信息。
5.2 维修方案的修订审核
5.2.1 对于航空运营人申请变更的情况,责任维修监察员在接到任务后,
应当首先根据其申请修订的内容确定参考的标准,填写入表格M1015,
并完成如下工作:
(1)逐项检查维修方案修订的内容与参考标准的符合性。对发现的
问题按照表格M0003 的形式通知航空运营人,对提交的改正措施进行
评估并记录结论。
(2)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表格M1015 的检查/评估意见,并完
成签署。
(3)对于检查评估意见/结论为批准维修方案时,在维修方案封面
及有效页(按适用)签署批准维修方案;如不批准,书面通知航空运营
人,并说明理由。
5.2.2 对于适航指令、改装、局方书面要求或者根据局方监察发现问题
的改正措施而需要修订的情况,责任维修监察员应当首先确认航空运营
人提交了需要修订的内容(如没有提交,应当告知航空运营人提交),并
完成如下工作:
(1)根据修订的内容确认参考标准,并填写入表格M1015。
(2)逐项检查其修订的内容与参考标准的符合性。对发现的问题按
照表格M0003 的形式通知航空运营人,对提交的改正措施进行评估并
持续适航监察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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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结论。
(3)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表格M1015 的检查/评估意见,并完
成签署。
(4)在维修方案封面及有效页(按适用)盖章并签署。
5.2.3 完成任务后向责任部门反馈信息。
注:对于下述情况,应当采取必要的运行限制和行政处罚:
a. 航空运营人不提交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修订;
b. 修订不符合要求拒不改正或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
6. 存档和信息传递
上述工作完成后,应当将本项任务涉及的记录、发现问题通知及附
带的证据、航空运营人提交的改正措施存入航空运营人的档案。
当维修方案获得批准后,责任维修监察员应当向主任维修监察员提
出修订运行规范的建议,并将任务记录的复件和维修方案批准页提交主
任维修监察员。
第2.1 章 CCAR-121/135 部航空营运人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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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 节 航空器加入维修方案的审批
1.工作代码和任务编号
工作代码:M1016
任务编号:部门代码+运营人代码+年份+流水号
2. 责任部门和人员
航空运营人对应机型维修工程管理责任部门所在地属地管理局及其
责任维修监察员。
根据各地区管理局的机构和分工,责任部门可以为管理局适航维修
处、合格证管理办公室、监管办适航维修处,但当监管办没有设置适航
维修处时,责任部门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3. 工作表格
M1016——航空器加入维修方案审批单
4. 任务来源和管理
4.1 航空器加入维修方案的审批来自航空运营人的申请,可能的情况包
括:
(1)新航空运营人引进使用过的航空器;
(2)航空运营人引进使用过的航空器;
(3)已有航空器的维修方案转换。
4.2 责任部门应当对此项任务进行管理,并完成如下工作:
(1)不论任务来源于何种情况,都应当在接收时按照M0001 表进
持续适航监察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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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登记(对于初次申请运行规范的以接收正式申请为准),并分配给责任
维修监察员执行;
(2)完成相应的审批,并将审批结论通报主任维修监察员。
(3)完成任务后关闭任务。
5. 工作程序与标准
5.1 接到任务后,责任维修监察员应当首先确认所加入的维修方案已经
获得批准,及采用的转换方式,并对表格M1016 中不适用的检查项目
在“检查结论/发现问题”栏目填写“不适用”
5.2 对于采用转换检查的情况,应当确认航空运营人提交的资料中包括
航空器原使用经历和记录状况(如不能确认,按最大可能折算);对于采
用时间转换的情况,应当确认航空运营人提交了有效的原航空器维修方
案,并且使用经历和记录状况清楚。
5.3 对表格M1016 中适用的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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