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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6 23:10来源:CAAC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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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及动力装置维修用梯架、拖把、专用吊
具(以下简称吊具)等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 30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12265.1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 EN 249:1992)
    GB 12265.3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eqv EN 349:1994)
    IS0 4309  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 3011的本部允。
3.1
    航空器维修梯架  aircraft maintenance ladder and rack
    用于维修航空器的大型维修机坞、中小型工作梯及液压升降工作台。
3.2
    机坞dock
    维修或维护航空器的大型工作平台。
3.3
  平台platform
  为工作人员通行、检修所提供的高于相对基本面的水平场所。
3.4
    固定式钢直梯  fixed vertical steel ladder
    固定在维修梯架上与水平面垂直的钢梯。
3.5
    固定式钢斜梯  fixed tilted steel ladder
    固定在维修梯架上与水平面倾斜的钢梯。
    141
MH/T 3011. 23-2006
3.6
    固定式防护栏杆fixed protective rail
    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
3.7
    限位装置stop limiter
    用于停止梯架局部运动来限定其工作范围的装置。
3.8
    专用吊具  special hoisting equipment
    起吊航空器部件的吊梁、自起吊装置、吊环及吊索。
    注:专用吊具参见附录A。
3.9
    额定工作载荷rated work load
    在正常工作条件及吊具保持完好的性能状态前提下,允许吊具承受的最大质量或拉力。
3. 10
    负荷试验load test
    将预定的、大于极限工作载荷的力施加于吊具以测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的一种非破坏性拉力试验
方法。
3.11
    试验载荷  proof load
    在实施负荷试验时施加的标准拉力。
3. 12
    安全系数safety factor
    最小破坏载荷与额定工作载荷的比值。
4航空器维修梯架安全技术规范
4.1安全基本要求
4.1.1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较高的整体结构强度和刚度。
4.1.2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良好稳定性和可靠性,适应相应工作环境。
4.1.3在露天恶劣气候环境使用或放置的工作梯架,应具备一定的抗风能力和可靠的锁定装置。
4.1.4穆动式工作梯架应具备操作简便、灵活、可靠的刹车、限位、锁定等安全装置。
4.1.5工作台的宽度和长度均不应小于650 mm,底座的宽度应不小于高度的1/2,且最小值不应小于
400 mm。旋转脚轮只能用于登梯一侧。野外工作时,应用橡胶或尼龙、铸铁、铸钢实心轮。
4.1.6在与航空器可能接触部位应有用橡胶材料制造的防撞缓冲垫。
4.1.7平台铺板应采用坚固且经防滑处理的材料,铺板应平整,不应有扭曲、翘曲等缺陷,间隙不大于
6 mm。
4.1.8对于允许人员或车辆通过的区域,应防止从工作梯架上掉下零件或工具。
4.1.9机械传动升降或液压升降工作梯的传动系统应平稳可靠,并应设有极限位置安全限位装置及安
全锁紧装置。
4.1. 10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说明铭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梯架名称、制造厂商、最大载荷或承载人
数、高度、出厂日期,字迹应清晰可辨。
4.1. 11重要或复杂的航空器维修梯架应有详细的使用及维护说明,其内容应包括检查、维修、调整、清
洁及润滑时的作业方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常规检查、抽检及定期检查的项目、方法、判断依据及实施
时间,应建立维修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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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12梯架上的动力(包括照明、液压、气动、电力)管线应合理、安全布置。
4.1. 13机坞应有接地装置。
4.1. 14电力、液压、气压等发生异常变化或因周围的电磁干扰出现异常时,应具有检查、报警、显示及
紧急停机安全防护装置。
4.1. 15动力切断装置应与其他装置分开,受震动影响时,不应松动、自动闭合或断开。
4.1. 16应保证人体活动空间,设计时按GB 12265.1和GB 12265,3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危险部位或
危险区域应设警示牌或喷国家规定的警示色。
4.1. 17航空器维修梯架制成后应进行防腐处理。
4.1. 18梯架平台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2载荷及强度
4. 2.1栏杆的设计应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 N/Ir12。
4.2.2检修平台一般按4 000 N/rr12等效均布载荷设计,大于此值时按实际要求载荷系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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