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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6 23:10来源:CAAC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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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分与MH 3145. 3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把MH 3145. 35-1996中试车人员资格与人员资格和职责两部分内容合并,并补充了相关
    内容;
    ——增加了“发动机试车应在指定机坪进行”;
    ——增加了试车人员机内、外通话要求f
    ——增加了试车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要求。
    MHlT 3011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MHl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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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劳动安全卫生》;
-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俊文、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 3145.35-1996。
MH/T 3011. 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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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1. 5-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1  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地面试车的安全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试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 30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MH/T 3010.9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3试车地点的选定
3.1试车机坪表面应无松散的石子或其他可能损坏航空器结构、发动机或航空器其他系统正常运行的
物体。
3.2发动机试车不应危及其他航空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3.3在试车过程中,发动机危险区域内(指进气口和排气区域)不应有人员或车辆通过,不应放置其他
设备。
3.4试车机坪上的雪、雪浆、冰等应清除到满足航空器安全运转的程度。机轮和轮挡接触的地面及附
近区域内应无积水、冰雪、油污。
3.5发动机慢车以上(不含慢车)试车应在指定的试车区域进符。应根据需要在试车机坪设置防吹屏、
消音设施等。
4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4.1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或维修单位根据航空器维修手册编制的工作单(卡)的要求完成试车前
的准备工作。
4.2螺旋桨发动机在起动前,如果发现螺旋桨上有冰、霜,应按该型航空器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清除。
4.3活塞式发动机起动前,应人工扳转螺旋桨,以防止液锁。发动机启封试车之前,不应用倒扳螺旋桨
的方法排除汽缸内的积油。
4.4试车地点靠近路口或滑行道时,应在靠近路口或滑行道的地方放置中、英两种文字的警告标志牌。
夜间试车,机坪应有泛光灯照明。
4.5确认消防设备到位。
4.6当试车人员确保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明确通知地面联络员“准备起动×号发动机”,在得到地
面联络员“地面准备就绪,轮挡已挡好,警戒员已到位,×号发动机可以起动”的回答后,试车人员才可起
动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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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1. 5-2006
5  人员资格和职责
5.1  联络员
5.1.1应具有维修人员上岗资格。
5.1.2熟知该型航空器试车的危险区域。
5.1.3使用耳机与试车人员通话联络。无内话机的航空器试车时,驾驶舱试车人员应与地面建立有效
联络。地面联络员应站在航空器试车人员能看到的位置,按MH/T 3010.9规定的指挥信号指挥试车。
5.1.4试车过程中观察航空器及发动机的工作状态和有无异常情况。
5.1.5与警戒员保持联络。
5.2警戒员
5.2.1应具有维修人员上岗资格。
5.2.2熟知该型航空器试车的危险区域。
5.2.3负责观察试车区域内人员或车辆的活动情况。当有不安全情况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地面联络
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5.2.4警戒员的人数应根据机型和试车场地的环境确定,但不应少于一人。
5.3试车人员
5. 3.1应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有相应的机型签署,经过合格的试车培训,并经运营人或维修单位授权。
5.3.2试车工作由坐在驾驶舱左座位置的试车人员负责,右座位置应有一名维修人员协助试车人员
工作。
6试车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6.1  发动机试车时,航空器应迎风停放。
6.2试车时应打开航行灯和防撞灯,夜间试车还应打开机翼照碉灯、发动机照明灯,并确保其处于良好
工作状态。
6.3试车过程中,与试车无关的人员不应进入驾驶舱,试车人员不应离开驾驶舱。
6.4  只有在试车人员的指挥下,地面维修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按安全路线接近发动机,进
行需要在发动机工作状态下才能进行的检查、测试和调节工作。
6.5  发动机起动时,应按照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中规定的起动程序进行。
6.6试车过程中,试车人员应密切注意相关仪表指示、信号显示的变化及各种警告信息。当发现发动
机温度接近规定的起动极限并有增加趋势、漏油、火警等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予以排
除后,才能再次起动发动机。
6.7  发动机试车时,应关闭登机门,撤走登机工作梯。
6.8  做好试车过程中各系统性能参数的记录。
6.9停车前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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