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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11 16:58来源:CAAC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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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和装货设施



 

 

  §27.771 驾驶舱
  对驾驶舱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驾驶舱及其设备必须能使每个驾驶员在执行其职责时不致过分专注或疲劳。
  (b)如果备有供副驾驶员使用的设施,则必须能从任一驾驶员座位上以同等的安全性操纵旋翼航空器。
  (c)驾驶舱设备的振动和噪声特性不得影响安全运行。
 

 

  §27.773 驾驶舱视界
  (a)驾驶舱不得有影响驾驶员视界的眩光和反射,必须设计得满足下列要求:
  (1)驾驶员的视界足够宽阔,清晰和不失真,以便能安全运行。
  (2)为每个驾驶员防护风雨,使得在中雨情况下,正常飞行和着陆时,驾驶员对飞行路线的视界不致受到过分的削弱。
  (b)如果申请夜航合格审定,则必须用夜间飞行试验来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
 

 

  §27.775 风挡和窗户
  玻璃风挡和窗户必须采用非碎裂性的安全玻璃。
 

 

  §27.777 驾驶舱操纵器件
  驾驶舱操纵器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布置得便于操作并能防止混淆和误动。
  (b)相对于驾驶员座椅的位置和布局,使身高为158厘米(5英尺2英寸)至183厘米(6英尺)的驾驶员就座时,每个操纵器件可无阻挡地作全行程运动而不受驾驶舱结构或驾驶员衣着的干扰。
 

 

  §27.779 驾驶舱操纵器件的动作和效果
  驾驶舱操纵器件必须设计成使其按下列运动和作用来进行操纵:
  (a)飞行操纵器件(包括总桨距杆)的操作方向必须与在旋翼航空器上产生的运动方向相一致。
  (b)左手操作的旋转式发动机功率控制杆必须设计成朝杆的端头看手时,驾驶员的手顺时针转动为增加功率。除总桨距杆以外的其它型式的发动机功率控制杆,必须是向前运动为增加功率。
  (c)常规的起落架操作手柄,必须向下操作为放下起落架。
 

 

  §27.783 舱门
  (a)每个封闭座舱至少必须有一扇合适的、易于接近的外部舱门。
  (b)客舱门相对于任一桨盘的位置不得危及使用该舱门的人员。
 

 

  §27.785 座椅、卧铺、安全带和肩带
  (a)指定供人在起飞和着陆时占用的每一位置处的座椅、卧铺、安全带和肩带以及附近的旋翼航空器部件,必须没有潜在的致伤物、尖锐边、突出物和坚硬表面,并必须设计成使正确使用这些设施的人在应急着陆中不会因§27.561中规定的惯性力而受到严重伤害。
  (b)必须用以下措施保护每个乘员头部免受伤害。
  (1)对于每个机组成员座椅和机组成员前座椅旁边的每个座椅,必须有防止头部触及任何致伤物体的安全带和肩带;
  (2)对于未包括在(b)(1)中的每个座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ⅰ)设置一条安全带,并在头部能撞到的范围内没有任何致伤物体;
  (ⅱ)设置一条安全带和一个能防止头部触及任何致伤物体的肩带;
  (ⅲ)设置一条安全带和一个承托臂、肩、头和背脊的缓冲靠垫。
  (c)每个驾驶员座椅必须设有带单点脱扣装置的组合式安全带——肩带,使驾驶员就座并系紧安全带——肩带后能执行该驾驶员所有必要的职责。必须有措施在每个组合式安全带——肩带不使用时将其固定,以免妨碍对旋翼航空器的操作和在应急情况下的迅速撤离。
  (d)如果椅背上没有牢固的扶手处,则沿每条过道必须装有把手或扶杆,使乘员在中等颠簸气流情况下使用过道时能够稳住。
  (e)在正常飞行中可能伤害机内坐着或走动的人员的每个凸出物都必须包垫。
  (f)每个座椅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体重77公斤(170磅)的使用者设计,按相应的飞行和地面载荷情况(包括§27.561中规定的应急着陆情况)考虑最大载荷系数、惯性力以及乘员、座椅和安全带或肩带之间的反作用力。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驾驶员座椅的设计必须考虑§27.397规定的驾驶员作用力引起的反作用力;
  (2)在确定下列连接的强度时,§27.561中规定的惯性力必须乘以系数1.33:
  (ⅰ)每个座椅与机体结构的连接;
  (ⅱ)每根安全带或肩带与座椅或机体结构的连接。
  (g)当安全带——肩带组合使用时,其额定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加速度值不得低于§27.561的规定,此时乘员重量不得低于77公斤(170磅),还必须考虑束紧装置安装的空间特性,在载荷分配上,安全带和肩带至少各按60%考虑,如果在没有肩带的情况下使用安全带,则安全带必须具有单独承受§27.561规定的惯性力的能力。
  (h)使用头靠时,头靠及其支承结构必须设计成能承受§27.561中规定的相应的惯性力,此时接头系数为1.33,头部重量至少为6公斤(13磅)。
 

 

  §27.787 货舱和行李舱
  (a)货舱和行李舱必须根据其标明的最大载重,以及规定的飞行和地面载荷情况(除§27.561中的应急着陆情况外)所对应的适当的最大载荷系数下的临界载荷分布来设计。
  (b)必须有措施防止任一舱内的装载物在本条(a)规定的载荷下因移动而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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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一般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