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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7 13:32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代号:OM
日期:2006/06/01
版本:1
运行手册飞行教学训练课程与质量管理— 42 —
运行规则
机悬停机动飞行时,速度、角速度应均匀,注意保持高度和障碍物的距离,避
免尾桨触地和与障碍物相撞;
B.进行螺旋特技训练时,应使用符合法规要求的训练飞机。除经局方批准
外,学院不允许在下列情况下驾驶航空器进行特技飞行:
a)在任何城市、集镇或居住地的人口稠密区上空;
b)在露天的人员集会地点上空;
c)在任何局方指定的区域内;
d)在任何航路中心线两侧10 公里范围之内;
e)距地面450 米以下;
f)飞行能见度低于5 公里时。
C.在本条中,特技飞行是指驾驶员有意作出的正常飞行所不需要的机动动
作,这些动作中包含有航空器姿态的急剧变化,非正常的姿态或非正常的加速
度,例如螺旋、急盘旋下降等飞行科目。
6.5.7.3机动飞行使用空域的限制
机动飞行训练应在目视条件下在规定的空域内按规定的高度进行,要严格
遵守进入和退出高度及速度规定。作完每个(每套)动作后,应根据地标检查
调整飞机位置,防止超出规定的空域范围。
6.6航线飞行实施机长训练的规定
6.6.1滑行
开车前或在滑行中(应在进跑道之前)完成离场简令或客舱广播。
A.离场简令
离场简令应由操纵飞机的驾驶员完成,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飞行机组各成员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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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版本:1
运行手册飞行教学训练课程与质量管理— 43 —
运行规则
b)离场程序,包括使用跑道和起始高度;
c)过渡高度;
d)各种导航台的管理;
e)设备使用;
f)V1、VR、V2 速度,襟缝翼位置和起飞全重;
g)航线安全高度和航线高度;
h)使用通信频率;
i)中断起飞和主要动力失效后的处理方法;
j)机长认为需要强调的事宜。
B.搭乘客人时的客舱广播内容:
a)禁止吸烟;
b)安全带的使用;
c)紧急出口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d)救生设备和氧气设备的使用(如适用);
e)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使用规定。
6.6.2起飞和爬升
起飞前,航空器机长必须确认:
A.天气实况高于或等于机场、机长最低天气标准的相关要求;
B.飞机状态和机场环境满足起飞要求;
C.有ATC 许可。
6.6.3跑道使用
A.训练飞行是否使用全跑道起飞,由管制员根据跑道的长度、机型的起飞
滑跑距离、气象条件以及机长的要求等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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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版本:1
运行手册飞行教学训练课程与质量管理— 44 —
运行规则
B.高教机起飞跑道应尽可能使用全跑道和最长的跑道,每次起飞所用的起
飞性能数据必须由计算机或人工按标准程序计算得到。
6.6.4起飞时发动机马力的管理
航空器起飞时由机长控制油门,直到达到决断速度V1时,根据机型要求手可
以从油门上移开。
6.6.5中断起飞
航空器中断起飞应严格按以下规定程序并结合机型操作手册,由机长做出决
定。
A.单发航空器在发现飞机、发动机有异常情况时应果断中断起飞;
B.多发航空器中断起飞的决定,只是在严重的动力损失、发动机起火失去
飞行能力或严重的飞行性能损失的情况下作出,在其他情况下建议继续起飞。
中断或继续起飞必须由机长决断,并实施相应的操纵;
C.如果V1 时中断起飞,刹车和地面扰流板不会立刻产生作用,所以V1 不
应是滑跑时做出中断起飞决断的最大速度,而应是飞行员已作出行动的最大速
度。建议做出中断起飞决断的最大速度为V1 减5 到10 海里/小时。
6.6.6起飞后转弯和上升
A.通常情况下,学院高教机在起飞以后150 米高度以下不得转弯,除非是
安全所必须或是为了执行标准程序(SID)和噪音限制程序,但飞机必须具有稳定
的上升率;
B.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机场,航空器上升到过渡高度时,将气压
式高度表的气压刻度1013.2 百帕对正固定指标。未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
的机场,上升到场压600 米高时,将气压式高度表的气压刻度1013.2 百帕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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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版本:1
运行手册飞行教学训练课程与质量管理— 45 —
运行规则
固定指标。
6.6.7航路(巡航)飞行
6.6.7.1燃油管理(适用学院高教机训练)
A.在可能情况下,飞行机组必须在飞行中指定若干个点,将实际燃油消耗
与计划的加以比较。每个油箱都必须被监控,以证实正确的消耗和剩余量。飞
行机组还必须分析剩余燃油的合理分布。每个油箱里的燃油量应相加计算得出
总的剩余油量;
B.飞行机组应不断地观察和分析飞机的燃油状态,将实际所剩燃油与待飞
航段所需燃油相比较;一旦发现不正常的燃油状态,应立即进行分析和处置,
并将所有相关情况向航管部门报告。
6.6.7.2导航管理(适用学院高教机训练)
A.飞行机组应根据不同机型、不同区域的导航程序要求,对飞机实施标准
的导航管理,使航空器沿航路中心或沿确定该航线的导航设施、定位点之间的
连线飞行。不断地观察并及时发现飞机导航设备的不正常状态、导航精度的降
低、飞机在非主动导航情况下的航迹偏差等情况。一旦发现不正常的导航状态,
应按标准的程序及时处置,使飞机尽快地恢复到计划或ATC 许可的导航状态,
必要时应及时报告ATC 并请求帮助;
B.除特殊情况以外,不要在飞行管理计算机计算的最大高度上巡航,低于
这个高度巡航可以使飞机保持足够的机动能力;
C.飞行中,机长认为需要偏离放行的飞行计划中的一个或若干个要素时
(如:航路、巡航高度、速度),经ATC 许可后可以偏离,但当这一偏离会影响
到运行控制相关要素时(如:燃油计划、飞行跟踪)应尽快通知航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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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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