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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7 13:32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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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人员安全奖励和处罚档案等;
b)根据所属人员的执照定期检查时间,负责分批计划、督促所属人员的执照检查
申请,安排申请人参加航空理论考试和飞行实践考试;
c)根据飞行教学需要和所属人员的技术状况,提出飞行人员增加等级的计划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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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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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手册主要运行人员的资格要求与培训—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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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审批。
B.分院训练科
a)负责建立分院飞行人员技术档案(内容同上);
b)具体负责承办分院飞行人员执照的定期检查的文件审核和管理等具体事宜,将
汇总材料报学院飞行安全技术处;
c)负责检查分院飞行人员执照使用情况;
d)具体制定分院飞行人员增加等级、机型改装等训练计划,并上报学院。
C.学院飞行安全技术处
a)负责建立学院飞行人员技术档案(内容同上);
b)负责监督、检查学院飞行人员执照使用情况;
c)负责汇总、审核学院飞行人员执照的定期检查、增加等级的申请,报民航西南
地区管理局审批;
d)具体承办院部飞行人员执照的定期检查、增加等级的申请,报民航西南地区管
理局审批;
e)接受局方委派组织学院飞行人员的航空理论考试和飞行实践考试;
f)负责提供和复制执照申请所需的各种报表;
g)具体负责执照办理相关费用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5.7.5.3执照使用要求
A.每次飞行必须携带有效的飞行驾驶执照及其他有关飞行证件;
B.技术审定批准必须在有效期内;
C.持有局方颁发的飞行教员执照,才能取得飞行教学资格;
D.飞行学生必须持有飞行学员执照或有效的飞行执照,方可参加飞行;
E.必须在技术审定批准的授权和限制条件内执行相关的飞行任务;
F.执照被吊、扣期限内,被吊扣者不得申请在该执照上增加任何等级;
G.执照被吊销后,自吊销之日起一年内,被吊扣者不得申请在该执照上增加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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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5.7.5.4执照的暂停、吊扣、吊销
A.当飞行人员因故被局方暂停、吊扣、吊销驾驶执照时,分院执照管理部门必须
将当事人的驾驶员执照和教员执照收回,交学院飞行安全技术处飞行安全技术处转交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飞标部门;
B.局方下达同意恢复飞行的通知后,由学院飞行安全技术处到民航西南地区管理
局办理执照和技术授权的返签手续,工作完毕后执照方为有效。
5.8学院航空器维修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
学院维修管理人员、上岗资格维修人员维修人员(I 级、II 级)、部件修理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放行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学院航空器维修人员培训手册》。
5.9航务管理(飞行签派)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
5.9.1学院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培训
A.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岗位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和正常业务培训两类,正常业务培训
包括设备培训、熟练培训、复习培训、附加培训、补习培训和追加培训;
B.学院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
培训管理规则》执行;
C.学院所属管制员每年不少于40 小时的业务复训由学院空管中心负责并委托学
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承办;
D.学院空管中心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管制年度
或阶段正常业务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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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手册主要运行人员的资格要求与培训— 25 —
运行规则
5.9.2管制员的执照管理与技术档案
A.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申请、考试、考核、颁发、暂停、注销、收回、恢复,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执行;
B.学院空管中心组织全院管制人员每年由民航总局空管局任命的执照检查员进
行一次业务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向上级业务机关提出处理
意见,考核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记入管制员执照管理档案;
C.学院管制人员执照档案、复训、正常业务培训、各种业务学习、年度业务工作
检查考核情况,工作奖惩记录等档案由学院空管中心负责管理同时报上级业务机关备
案。
5.9.3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
A.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岗位资格培训、业务提高培训和新技术
培训;
B.学院航行情报人员培训按中国民航总局《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
规定》执行;
C.学院空管中心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航行情报
年度或阶段正常业务培训计划。
5.9.4情报员的执照管理与技术档案
A.学院持照航行情报人员的考核、检查、暂停、注销、收回、恢复等管理工作由
学院空管中心会同西南空管局航行情报机关共同完成;
B.学院航行情报人员技术档案管理按民航总局《航行情报人员技术档案管理暂行
规定》执行;
C.学院航行情报人员的培训记录、技术档案,工作奖惩情况由学院空管中心负责
统一管理并报上级业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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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手册主要运行人员的资格要求与培训—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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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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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版本:1
运行手册飞行教学训练课程与质量管理— 1 —
运行规则
6飞行训练的运行管理
6.1飞行训练方针与训练原则
A.学院飞行训练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积
极领导、稳步前进、严格标准、提高质量”的原则,按批准的训练课程提纲和
有关规定,组织与实施飞行;
B.在组织飞行时必须正确处理安全、质量和进度三者的关系,尊重科学,
认真分析主客观条件,把飞行训练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
6.2飞行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6.2.1训练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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