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内容 结果
1 迅速向指挥下的航空器通报跑道被入侵的情况
2 立即使用对讲机呼叫空防迅速清理跑道
3 若航空器处于起始进近阶段时,可根据情况指挥航空器继续进近或终止进近,若航空器处于最后进近阶段时,提醒航空器做好复飞准备
4 若航空器处于起飞准备阶段,立即指挥航空器原地等待若航空器处于起飞滑跑阶段,立即指挥航空器中断起飞
5 立即报告航务管理中心值班领导
6 当跑道清理完毕时,立即让场务检查跑道道面并通报道面情况
7 通知指挥中心、飞行服务报告室有关情况,做好特情处置记录
2009-01-01
3.27其他突发事件
1其他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空中交通管制职能部分或全部丧失,无法提供正常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事件。 2塔台管制员得到发生或将要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时,迅速上报航管中心值班领导,根据需要及时向青岛区调、烟台塔台管制室通报相关情况,请求协助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3处置原则:
1严格执行航务管理中心制定的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发生或将要发生突发事件时,塔台管制员要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将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基本性质、可能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持续的时间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上报航务管理中心值班领导。
3发生或将要发生突发事件时,塔台管制员要按照航务管理中心值班领导的指示,启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程序4加强与空军调度室、青岛区调、烟台塔台管制室的协调,争取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尽量将空中活动减至最少。必要时,可请求帮助代行部分管制职能。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保证自身人员安全、设备可以使用的前提下,克服困难积极恢复空中交通管制职能。
6发生突发事件后,经与青岛区调、烟台塔台管制室及军航协调,塔台管制员可采取控制航班飞行架次、改变飞行高度、改变飞行航路等流量管制措施,情况非常紧急时,允许边处置边上报。
7发生或将要发生突发事件时,同气象、通导设备运行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支持,争取提供不间断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8如突发事件事态严重,经中心值班领导批准,塔台管制室可终止部分或全部空中
交通服务职能。9突发事件影响结束后,经中心值班领导批准,要及时发布解除信息。10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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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搜寻和救援规定
1相关术语
1.
1情况不明阶段:航空器及其机上人员的安全出现令人疑虑的情况。包括:
a)管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相关航空器取得联络;
b)航空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着陆,并且没有其他信息。
1.
2告警阶段:指航空器及其机上人员的安全出现令人担忧的情况。包括:
a)对情况不明阶段的航空器,仍然不能同其沟通联络;
b)航空器的飞行能力受到损害,但是尚未达到迫降的程度;
c)与已经允许着陆的航空器失去通信联络,并且该航空器在预计着陆时间后五分钟内没有着陆。
1.3遇险阶段:有理由相信航空器及其机上人员遇到紧急和严重危险,需要立即援救的情况,包括:
a)根据油量计算,告警阶段的航空器难以继续飞行;
b)航空器的飞行能力受到严重损害,达到迫降程度;
c)航空器已经迫降或者坠毁。 2搜寻和援救工作规定
管制员收到航空器紧急、遇险的情况报告或者信号后,应当迅速判明航空器紧急程度、遇险性质,立即按照情况不明、告警、遇险三个阶段的程序提供服务,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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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航管中心运行手册 塔台特情分册 塔台运行手册特情部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