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1
3.23航空器空中放油
1当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时,塔台主班管制员应当:
1.
1及时将航空器飞往放油区的航线、高度和放油区的天气状况通告航空器机组;
1.
2立即指挥塔台范围内其它有关航空器避让;
1.
3迅速了解放油原因、需放油量和放油所需时间;
1.
4必要时,暂停放飞航空器;
2当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时,塔台副班管制员应当:
2.
1立即报告航务管理中心值班领导;
2.
2立即通知青岛区调、烟台塔台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情况,并进行管制特殊移交;
2.
3密切监控其它航空器的飞行情况,与塔台主班管制员协调配合,避免因处置特情而失去对其它航空器的正常管制;
2.
4必要时,使用备用频率实施对其他航空器的管制工作;
2.
5通知指挥中心、飞行服务报告室有关情况,要求消防急救到位待命,同时通报航空器机型、预计着陆时间及着陆方向;
2.
6本场部队有活动时,向其通报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情况,迅速、准确通报飞行动态,申请机动空域,请求避让。
2.
7特情处置完毕后,在《塔台不正常情况登记本》(详见附件一)上做好特殊情况处置记录。
序号 内容 结果
1 立即指挥塔台范围内其它有关航空器避让
2 迅速了解放油原因、需放油量和放油所需时间
3 立即通知青岛区调、烟台塔台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情况,并进行管制特殊移交
4 及时通报航务管理中心值班领导
5 必要时,暂停放飞航空器
6 通知指挥中心、飞行服务报告室有关情况,要求消防急救到位待命,同时通报航空器机型、预计着陆时间及着陆方向
7 本场部队有活动时,向其通报航空器需要空中放油情况,迅速、准确通报飞行动态,申请机动空域,请求避让
8 做好不正常情况和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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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雷雨1当本管制区域有雷雨时,塔台主班管制员应当:
1.
1及时将观测人员及机长报告的雷雨情况、前机绕飞情况通报有关的航空器,以便于有关航空器绕飞或改航;
1.
2当机长决定绕飞时,要及时提供雷雨情报、绕飞建议;
1.
3及时将有关机场以及相应航路天气提供给相关机组;根据机长飞往备降场或返航请求,发给管制许可。
1.
4有起飞航空器,起飞前可令航空器利用机载气象雷达观察前方航路天气,协助机长做出绕飞或待飞的决定。必要时,暂停放飞航空器;
1.
5严格要求进近航空器按仪表进近程序飞行,及时通报天气情况,发出着陆许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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