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效日期:1993年 5月 12日六. 颁发日期:1993年5月7日七. 联系人: 魏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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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1993-T154-02 /39-0979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MULT-09修正案号: 39-0980
一. 标题:检查驾驶舱 E-F和 E-N窗框
二. 适用范围:
1.生产线号1-907的B707飞机
2.
B737飞机,第一组:生产线号1-284
第二组:生产线号285-447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3-05-17 修正案 39-8521 1993年 3月 16日
2.B707飞机波音服务通告 2983R6(1992年 11月 12日)
3.波音服务通告 737-53-1023R11(1991年 5月 16日)
4.FAA AD 82-08-09 修正案 39-4364 1982年 4月 2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飞机驾驶舱窗框结构破损而导致客舱释压,应完成以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按下列飞机状况,按B707型飞机波音服务通告2983,检查E-F窗框是否有裂纹。
1.未完成波音服务通告的,按SB修改版4、5或6要求,用X光检查E-F窗框。初始检查应在1982年5月21日(AD82-08-09生效日期)后1650循环,或累计飞行11650循环前,以后到为准。重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300循环。
CAD1993-MULT-09 /39-0980
2.按初始颁发的SB完成修理或改装的,按SB修改版4、5或6要求用X光检查E-F窗框。初始检查应在1982年5月21日后1650循环,或改装或修理后累计10000循环前,以后到为准。重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300循环。
3.按SB修改版1、2、3、4、5或6要求完成修理或改装的及未使用涡流探伤以证实结构没有裂纹的改装。通过打开2号活动窗对E-F窗框的外部加强板和暴露部分进行详细目视检查是否有裂纹。初始检查应在1982年5月21日后1650循环,或改装或修理后累计16650循环前,以后到为准。重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300循环。
4.按SB修改版1完成修理或改装的,对所有窗框紧固件孔的边缘表面进行目视检查。初始检查不应超过本指令生效后1650循环。
5.按SB修改版2、3、4、5或6改装的及用SB修改版4或5中要求的涡流探伤检查证实结构无裂纹,通过打开2号活动窗对E-F窗框的外部加强板和暴露部分进行详细目视检查是否有裂纹。初始检查应在本指令生效后3300循环,或安装搭接板后24000循环,以后到为准。重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300循环。
B.按下列飞机状况,按B737型飞机波音服务通告737-53-1023,检查E- F窗框是否有裂纹。
1.未完成波音服务通告的,按SB修改版6、7、8、9、10或11要求,用X光检查E-F窗框。初始检查应在1982年5月21日后2750循环,或累计飞行12750循环前,以后到为准。重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5500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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