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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9 16:0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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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高教机在进近和着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也必须果断复飞:
a) 进近在高度150米(500英尺)时仍未建立稳定进近;仪表进近300米(1000英尺)以上、目视进近150米(500英尺)以上应建立稳定进近;
b) 高度150米(500英尺)以下出现较大偏差,使用正常范围的修正量仍不能及时恢复且稳定在容差范围内时;
c) 进近中遇有近地警告且不能判明飞机确切位置、或遇有失速警告、或60米(200英尺)以下进近速度仍不能控制在VAPP至VAPP+10或VREF+15范围内(特殊情况除外)时;
d) 在进近至120米(400英尺)以上的任何阶段,飞机系统或发动机发生故障且没有完成检查单处理项目时(发动机火警等极特殊情况除外)。
6.6.9 停机
航空器着陆后,按照滑行路线滑行至规定停机位区域,完成停机项目;停机后完成停机检查单和相关文件填写。
6.7 一般操作限制
6.7.1 地形提示和警告系统(TAWS)
A. 学院CE525飞机上配备的地形提示和警告系统(TAWS),是仅用来提示处境意识的工具。数据库和显示可能不提供足够的精确度和/或真实度,不能以此作为唯一的依据来决定和计划避让地形的机动。地形数据库可能不包括全部的地形:
a) 当TAWS地形提示警戒出现时,按需要核实飞机飞行轨迹并修正。如有疑虑,爬升直到警戒消除;
b) 当TAWS地形提示警告出现时,立即开始并持续能够提供最大超障能力的爬升,直到警告消除。仅推荐垂直机动飞行,除非在目视气象条件下运行并且飞行员确定爬升转弯是最安全的行动路线;
c) 如果在白天VFR条件下飞行时需要有意地超出警告界限,如果能保持目视地形超障余度,警告可以被认为是警戒并且继续执行进近或其它程序在数据库中没有的机场起飞、进近或着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警告,必须抑制TAWS;
d) 在数据库中没有的机场起飞、进近或着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警告,必须抑制TAWS。
B. 避免可控飞行撞地(CFIT)的政策:
a) 为有效避免可控飞行撞地,飞行员应正确判断并掌握飞机位置和飞机相对于地形或障碍物的安全高度裕度。非目视气象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仪表进近程序和安全高度进场和着陆;
b) 正确使用气压式高度表气压基准的单位和调定值(修正海压/场压),监控飞机高度和无线电高度表的指示;
c) 熟悉航线最低安全高度、扇区最低安全高度及注意影响飞行的地形和障碍物;
d) 正确使用自动飞行系统,合理利用机组资源,执行标准喊话;
e) 正确理解空中交通管制指令,对不明确的指令应要求予以证实或得到及时更正;
f) 遵守《飞机使用手册》的规定,减少与标准操作程序的偏离,避免过于自信的心理;
g) 加强飞行员模拟机训练,完善训练科目,认真分析可控飞行撞地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对标准操作中不合理的程序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6.7.2 防撞系统(TCAS)
学院Y7/100飞机上配备了TACSII防撞系统,但未与自动驾驶仪交联,发生冲突时显示图形和声音警告,仅在升降速度表上提示采取避让信息;学院CE525飞机上配备了TACS I防撞系统,但未与自动驾驶仪交联,发生冲突时仅显示图形和声音警告,当显示警告时,飞行机组应按照以下规定程序或ATC指令操纵飞机。
6.7.2.1 空中交通信息(TA信息)
    在发现TA信息后:
A.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负责搜索发生冲突的飞机。如目视发现目标,应保持监视。一旦发现不能保持安全间隔,应该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实施相应的避让机动飞行;
B. 不操纵飞机的飞行员:利用提示的信息,用时钟参考基准报出入侵飞机的相对方位和相对高度,以利操纵飞机的飞行员发现入侵飞机。并主动帮助操纵飞机的飞行员搜索目标;
C. 当出现TA信息后,如机组认为有必要,应向ATC报告;
D. 在仅选装TACS I的机型上只有TA警告,当出现TA信息后,应使用TCAS上显示的信息,开始目视搜索冲突的飞机,当且只有目视确认了冲突的飞机,操纵飞机机动,保持安全的间隔。
6.7.2.2 决断信息(RA引导指令)
听到RA指令后,飞行员必须按其指令监视或人工控制飞机。
A.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负责了解由决断信息引导你所要机动进入的空域情况。熟练、准确地调整飞机垂直速率和/或转弯速率,尽快脱离红色区域。若指针处于红色区域外,只允许用不大于1.4g的机动载荷来操纵。对RA初始指令应在5秒内开始建立反应;对RA的增强性或反向性指令应在2.5秒内建立反应。
B. 为了服从决断信息的引导,可偏离预定的航线(例如:水平飞行时爬升和下降或爬升、下降时改平飞)。 这个偏离应尽可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另外,在RA发出冲突缓解或减弱性指令时,也应及时做出反应。这两方面可使已产生的偏离对空中交通的潜在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
C. 不操纵飞机的飞行员负责确认操纵飞机的飞行员的操作符合决断信息引导,然后帮助观察空域(如上一节所述):
a) 处于目视气象条件下(VMC),飞行员可目视观察所要机动进入的空域;
b) 处于仪表气象条件下(IMC),飞行员在操作时可采用任何有利的方法去搜索要进入的空域(如:对当时所处空域相关的空中交通状况的清醒认识、与空中交通管制的联系、对当地地理条件的了解、对防撞系统(TCAS)上的交通信息的把握和一定的操作判断能力)。
D. 当按照RA指令已实施了避让机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快向ATC报告。
6.7.2.3 脱离冲突
A.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
当确认冲突消除后,应及时、准确地返回预定飞行航线。当已返回到正常轨迹或剖面时,使用正常的垂直速度和/或转弯速率。当恢复至预定高度或水平飞行时,使用的垂直速率值不必大于500英尺/分(FPM)。
B. 不操纵飞机的飞行员
应向ATC报告偏离预定航线情况和归航情况,请求进一步指令。
6.7.2.4 ATC指令与TA/RA信息指令冲突时的处置原则
A. 当仅收到TA飞机信息而未确认入侵飞机时,不要盲目动作。当出现RA指令时,要快速、准确地按RA指令机动;
B. 当ATC指令与RA指令相冲突时,必须先按RA指令机动,然后再报告A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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