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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9 16:0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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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高教机起飞跑道应尽可能使用全跑道和最长的跑道,每次起飞所用的起飞性能数据必须由计算机或人工按标准程序计算得到。
6.6.4 起飞时发动机马力的管理
航空器起飞时由机长控制油门,直到达到决断速度V1时,根据机型要求手可以从油门上移开。
6.6.5 中断起飞
航空器中断起飞应严格按以下规定程序并结合机型操作手册,由机长做出决定。
A. 单发航空器在发现飞机、发动机有异常情况时应果断中断起飞;
B. 多发航空器中断起飞的决定,只是在严重的动力损失、发动机起火失去飞行能力或严重的飞行性能损失的情况下作出,在其他情况下建议继续起飞。中断或继续起飞必须由机长决断,并实施相应的操纵;
C. 如果V1时中断起飞,刹车和地面扰流板不会立刻产生作用,所以V1不应是滑跑时做出中断起飞决断的最大速度,而应是飞行员已作出行动的最大速度。建议做出中断起飞决断的最大速度为V1减5到10海里/小时。
6.6.6 起飞后转弯和上升
A. 通常情况下,学院高教机在起飞以后150米高度以下不得转弯,除非是安全所必须或是为了执行标准程序(SID)和噪音限制程序,但飞机必须具有稳定的上升率;
B. 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机场,航空器上升到过渡高度时,将气压式高度表的气压刻度1013.2百帕对正固定指标。未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机场,上升到场压600米高时,将气压式高度表的气压刻度1013.2百帕对正固定指标。
6.6.7 航路(巡航)飞行
6.6.7.1 燃油管理(适用学院高教机训练)
A. 在可能情况下,飞行机组必须在飞行中指定若干个点,将实际燃油消耗与计划的加以比较。每个油箱都必须被监控,以证实正确的消耗和剩余量。飞行机组还必须分析剩余燃油的合理分布。每个油箱里的燃油量应相加计算得出总的剩余油量;
B. 飞行机组应不断地观察和分析飞机的燃油状态,将实际所剩燃油与待飞航段所需燃油相比较;一旦发现不正常的燃油状态,应立即进行分析和处置,并将所有相关情况向航管部门报告。
6.6.7.2 导航管理(适用学院高教机训练)
A. 飞行机组应根据不同机型、不同区域的导航程序要求,对飞机实施标准的导航管理,使航空器沿航路中心或沿确定该航线的导航设施、定位点之间的连线飞行。不断地观察并及时发现飞机导航设备的不正常状态、导航精度的降低、飞机在非主动导航情况下的航迹偏差等情况。一旦发现不正常的导航状态,应按标准的程序及时处置,使飞机尽快地恢复到计划或ATC许可的导航状态,必要时应及时报告ATC并请求帮助;
B. 除特殊情况以外,不要在飞行管理计算机计算的最大高度上巡航,低于这个高度巡航可以使飞机保持足够的机动能力;
C. 飞行中,机长认为需要偏离放行的飞行计划中的一个或若干个要素时(如:航路、巡航高度、速度),经ATC许可后可以偏离,但当这一偏离会影响到运行控制相关要素时(如:燃油计划、飞行跟踪)应尽快通知航管部门;
D. 任何时候,两名驾驶员不得同时实施MCDU或CDU的操作、两名驾驶员不得同时实施飞行控制组件面板的操作。所实施的操作,必须用口令的方式报告并得到参与飞行的其他机组人员的确认;
E. 非机载设备(如手持GPS)只能作为导航辅助设备,其提供的导航信息可以作为参考,但不能作为机组行动的决策依据,机组行动的决策依据必须来源于机载导航设备。
6.6.7.3 飞机系统的监控
A. 驾驶员或飞行机组应始终保持对飞机各系统的监控;
B. 按机型要求实施正常的巡视检查程序。某个系统故障或失效时,除执行相应的非正常程序外,如可能影响到ATC许可指令的执行时,应尽早向ATC报告;
C. 有可能影响正常运行、甚至威胁飞行安全时,应向ATC报告。
6.6.8 进场、进近和着陆
6.6.8.1 进近简令
A. 进近简令是实施安全进近的重要保证:
a) 操纵航空器的驾驶员必须做进近简令。所有机组成员应复习回顾进场图以获取进场的有关信息。操纵飞机的驾驶员必须清楚地说明进场的意图。如果不同于正常的进场速度,操纵飞机的驾驶员必须告知计划的进场速度;
b) 正常情况下,进近简令应在下降前完成;非正常情况下,也应在起始进近前完成;
c) 如进近程序发生变化,应做补充简令;
d) 当飞机系统或运行环境出现非正常情况时,在进近简令中应说明其关键问题、处置方案、应注意的问题和需要的协作等。
B. 进近简令的内容:
a) 飞行机组各成员的分工;
b) 进场程序,包括使用跑道和相关的限制;
c) 过渡高度层;
d) 起始进近高度和起始进近点;
e) 各种导航台的管理,ILS的频率、呼号;
f) 设备的使用、襟/缝翼调定、自动刹车的设置;
g) 决断高度、最低下降高度和复飞程序;
h) 安全高度、机场标高;
i) 塔台频率和复飞后的使用通信频率;
j) 着陆机场天气条件,包括与最低天气标准比较;
k) 非正常情况下的补充简令;
l) 机长认为需要强调的事宜。
6.6.8.2 高度表拨正
A. 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机场,航空器下降到过渡高度层时,将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或场面气压数值对正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
B. 未规定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机场,航空器进入机场区域边界或根据机场管制员的指示,将机场场面气压的数值对正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
6.6.8.3 进近等待
A. 仪表进入机场区域的航空器,不能立即进行仪表进近时,应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加入等待空域作等待飞行;
B. 在等待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严格保持规定的高度层,按照规定的等待航线飞行。如果因故急需着陆时,机长应当立即报告飞行指挥员,经允许后,按照机场的优先着陆程序下降和进入着陆。
6.6.8.4 高教机精密进近和非精密进近的有关要求
A. 为了确保稳定进近,非精密进近时PA42、Y7/100和CE525飞机驾驶员应在到达最后进近之前保持飞机稳定。ILS进近在到达公布的下滑道截获位置前,应保持飞机稳定;300米(1000英尺) 高度时保持稳定进近,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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