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监督落实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10
) 保证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资源投入及合理分配得到落实。
1.4.3管理者代表应当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和SMS相关理论及知识,掌握SMS的建设流程和方法,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问题。
1.5应急保障
1.5.1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民航局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
1.5.2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程序。
1.5.3应急预案应当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资源保障能力,在处理方式上应当方便操作。
1.5.4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工作程序,以:
(1
)识别潜在的突发事件;
(2
)协调相关单位(机场、航空公司、军方、省市职能部门等)对突发事件的响应,明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以及各单位间的联系和协调方式;
1.5.5应急预案应当独立成册,并放置在值班人员能够直接查询和使用的位置,同时保存副本于适当场所。
1.5.6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和现场演练等形式,确保相关部门、员工熟悉流程,明确各自职责,同时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1.5.7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6文件和记录
1.6.1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文件的编写、发放、控制、修订、存档和废除等工作进行规范。
1.6.2文件管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文件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民航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要求,符合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实际情况,便于理解和执行;
(2)文件发布前应当得到批准,明确文件发放的方法和渠道,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
(3)对文件进行标识、编号,规范管理,方便查找;
(4)定期对文件进行评审和必要的修订,以确保文件符合相关要求并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宜;
(5)对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在各个部门中使用的文件是现行有效版本,防止文件的过期使用;
1.6.3文件系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空管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文件、标准,上级下发的文件,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等;
(2)安全管理手册、运行手册、操作程序、规定、协议等;
(3)工作记录等。
1.6.4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政策和目标;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
)SMS各模块、要素的工作方法、程序及职责,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检查、单位检查、不安全事件调查、信息收集与综合分析、安全评估与管理、安
1.6.5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对记录的编写、保存、可追溯性等进行规定。
1.6.6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记录应当易读、易查找和可追溯,应当对记录进行有序保存,防止记录的损坏、变质或丢失。
1.6.7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明确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对涉及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和文档保存不得少于6年。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安全信息和文档,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1.6.8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对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下列信息和活动进行记录: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