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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28 16:10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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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手册或飞机飞行手册补充材料、支持文件及申请材料不能提供足够信息,证明该航空器
具各相应推荐程序的性能和功能标准的情况下,此类航空器应接受检查。
  b、航空器评估。航空器的评估只是实旌特殊RNP SAAAR进近程序中的一部分。其它
主要环节是程序设计(见附件4)和运行批准标准等。
  c、功能评审项目。对飞机飞行手册中描述的RNP能力为0.3或更小值的航空器进行功
能评审的项目:
    (1)位置估算-GPS:在失去GPS信号后,导航系统具备安全地完成飞行运行或执行
复飞的能力。要求评估持续导航能力以判定运行的水平和过渡程序。
    (2)位置估算一DME(如适用):采用DME进行RNP性能演示的前提条件是假设
DME传感器和信号精度是可靠的。
    (3)位置估算一VOR(如适用):采用VOR.进行RNP性能演示的前提条件是假设
VOR传感器和信号精度是可靠的。    、
(4)航空器在两个定位点间按固定半径飞行的能力。
(5)旁切转弯:在可预见风的条件下,确保FMS航径保持在理论过渡区域内。
    (6)RNP过渡。对制定的过渡定位点,过渡必须在转弯起始点前完成。为完成过
渡,必须注明必要的运行程序或数据库限制。
    (7)航径控制:对于所定义的航径,当水平偏差或垂直偏离较大时,机组应采取措
施确保航空器在所定义的超障区域内飞行,通过监控偏差或制定偏差过大时的复飞程序来
完成。
    (8)导航数据库:承运人、运营人必须保证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对特殊
RNP SAAAR程序,承运人、运营人必须对数据库进行持续检查。
    d、在飞机飞行手册或飞机飞行手册补充材料、支持文件及申请材料不能提供足够信
息证明该航空器具备相应推荐程序的性能和功能标准的情况下,应进行更加全面地评审以
便确定是否符合SAAAR要求。
案。
e、当航空器不能完全满足本节中性能或功能要求时,申请人可以提出运行过渡方
    f、具有RNP运行能力的航空器通过实旌特殊RNP SAAAR运行获得经验后,可以定义
不同组类的航空器来简化批准流程,使多数航空器能够满足本通告的要求。
3、性能和功能要求背景
    a、特殊RNP SAAAR的进近程序标准。为了有效利用空域、确保航空器性能而制定
特殊RNP SAAAR进近程序标准,该标准适应特殊的运行环境并体现特定的进近性能。不
同于传统陆基导航所确定的进近超障面,特殊RNP SAAAR进近的超障面是基于航空器能
力和导航系统的能力的,因此,对执行特殊RNP SAAAR运行的航空器和运行的批准具有
新的意义。新航空器和运行资格的审定将取代以往的飞行测试和程序设计标准的验证。在
多数情况下,符合性是由综合运行能力所决定的,综合运行包括对SAAAR程序的限制和
对运行程序的要求。在评估特定程序时,运营人应当在能够使用的检查单中注明和列出所
有条件。特定的性能要求必须存档,以支持SAAAR程序的持续资格审查。附件3中列出了
所涉及的运行问题的检查单的样例。
    b、特殊RNP SAAAR应用。特殊RNP SAAAR应用是基于能够提供航迹精度保持的
导航系统,且导航系统的精度保持是由性能的完整性、连续性支持的,而系统的功能已经
超出国际民航组织(ICAO)9613和9615号文件公布的RNP概念,因此,特殊RNP
SAAAR应用将是ICAO RNP概念的延伸,而任何只遵守ICAO RNP指南的系统和应用可
能不满足特殊RNP SAAAR的应用要求。
4、性能要求
    a、精度。系统总误差中水平和垂直误差在95%的飞行时间内必须小于所运行的RNP
值。定义的航路和程序的精度是以WGS-84}I电理坐标系统为基础的。要符合精度要求必须
考虑三种误差:航径操纵误差(PSE)、位置估计误差(PEE)和航径定义误差
(PDE)。鉴于辅助导航设施的分布和精度(见第3节),每个特定程序必须满足精度要
求。
    b、失效状况。如果符合属于“严重"失效分类的飞机系统的航空器只要能够演示或
提供证据表明其满足SAAAR程序的安全运行目标,该系统可以取得SAAAR资格。
    c、空域包容限制。附件4中定义的超障标准是以运行目标为基础。它不同于传统的仪
表进近程序,其超障标准是对特定导航系统进行测试和分析验证为依据的。在包容限制的
概念下,根据运行需求建立超障要求,制定保证飞机被限制在超障包容区内的性能标准和
功能特性的规范。
    安全目标水平不是仅靠飞机导航系统能达到的,应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如航班密
度、航路的复杂性和ATC环境等等。在需要额外安全余量时,应综合考虑导航系统、飞机
其他系统及运行程序和过渡方案。
    d、特定程序和基础设施评估。导航系统的精度和空域的包容性取决于外部信号(如
DME和GNSS)。在航空器进行特殊RNP SAAAR进近取证时,必须明确外部信号环境的
标准或条件,明确外部信号标准的方法是分析外部信号的基本条件(例如,运行中足够的
GPS卫星数量,或DME/DME相关的位置要求),或使用视屏工具来模拟导航系统性能和
评估特定的程序。在完成这些分析时,必须采用航空器在飞行中使用的相同(或更严格
的)标准和经飞行检查验证的可靠信号。
5、功能要求
    a、位置估算。导航系统必须估算飞机的位置。本条确定了预期在特殊RNP SAAAR
进近中使用的导航源。通常这些导航源可以组合使用。
  (1)全球定位系统(GPS)。GPS导航源精度应小于36米(95%),增强GPS(I。AAS或
wAAS)小’Y-2米(95%)。当使用GPS时,导航系统必须检测错误的GPS卫星信号并提供尽可
能高的持续导航性能。并且有效的航空器导航源和系统安装是匹配的。GPS信号丢失时,
导航系统应具备完成飞行运行和复飞的能力。对于导航能力的降低,应评估运行水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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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SAAAR实施RNP程序的适航与运行批准准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