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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9 16:05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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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当学院发现紧急情况,为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而实施该行动有可能偏离《运行合格证》或本手册相关规定时,学院应当根据情况的紧急程度,采取下列方法之一申请紧急修改:
a) 立即递交《运行合格证》修改申请书,及时与主任运行监察员进行协商,以获得局方对学院《运行合格证》修改项的批准;
b) 如果情况紧急不允许及时书面修改《运行合格证》,则立即与主任运行监察员紧急协商,取得其口头或其他方式批准的偏离,并在实施这种运行后的24小时之内,向局方提交说明紧急情况性质的报告。
c) 在周未或节假日发生紧急情况,因安全原因需偏离《运行合格证》,但又不能及时与主任运行监察员协商以获得批准时,学院应当按需要采取措施,并在事后的24小时之内,向局方提交说明紧急情况性质的报告。
1.6.3 实施紧急运行的偏离
A. 学院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必须采取运送人员或财产行动时,可偏离《运行合格证》或本手册的适用规定实施紧急运行;
B. 紧急情况下对应急运行的偏离批准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获得:
a) 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及时向局方递交《运行合格证》更改申请书,说明紧急情况的性质、更改理由、时间要求等,尽快获得局方对学院《运行合格证》颁发的相应修改;
b) 如果情况紧急不允许及时修改《运行合格证》,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需立即口头向局方报告,说明紧急情况的性质、更改理由等,尽快获得局方口头或其他方式对偏离的批准。对此情况,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应在实施紧急运行偏离24小时之内,向局方提交说明紧急情况性质的报告。
1.6.4 广告宣传
A. 学院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只能按照局方《运行合格证》和批准的课程进行宣传;未按照CCAR141批准的课程不能与批准的课程合并宣传而误导公众;
B. 学院搬迁或《运行合格证》失效时,应立即清除在原地址或学院经局方审定合格的所有宣传标志。
 
2 学院概况
2.1 学院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CAFUC)
2.2 学院地址
总部和院主业务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
2.3 历史沿革
A. 195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四川成立“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系民航局直属的民用航空学校。
B. 1956年9月22日,国防部批复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正式列入军队院校序列。
C. 1963年,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同意,民航总局对所属学校进行整编,将民航天津高级航校空勤部分合并到十四航校,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列入高等学校名单。
D. 1971年5月,经中央军委批准,学校再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其任务、隶属关系不变。
E. 1980年,民航不再由空军代管,改为国务院直属局,学校领导体制也随之改变,当年10月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正式列入国家高等院校序列。
F. 1987年1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设置本科运输机驾驶专业,学校由专科升为本科,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系中国民航总局的直属院校,同时接受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见学院合法成立证明文件)
2.4 办学思路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和飞行教学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教学训练为中心、飞行安全为前提,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政治合格、作风优良、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建设民航强国提供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2.5 办学理念
2.5.1 总体定位
以飞为主,综合发展。
2.5.2 目标定位
创一流飞院、建特色大学。
2.5.3 类型定位
以培养民航技术应用高级专门人才为主的教学型大学
2.5.4 学院校风
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
2.6 学院地理位置
学院地跨(四川、河南)两省、(成都、洛阳、绵阳、广汉、遂宁)五市、(新津)一县。占地面积16,600余亩。
2.7 训练课程设置
学院设置的培训课程包括:
A. 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
B. 仪表等级课程
C. 商用驾驶员执照课程
D. 多发等级课程
E. 中、大、重型机过渡培训课程
F.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课程
G. 飞行教员执照课程
H. 飞行教员仪表课程
I. 地面教员执照课程
J. 增加航空器类别或者级别等级课程
K.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课程
2.8 培训实体
2.8.1 理论教育机构
学院的理论教育机构创建于1956年11月,原名理论教育处。经长期建设发展,由原来的一个处发展为一处(教务处)、一部(体育部)、七个二级学院。
2.8.2 新津分院
A. 始建于1957年4月,是学院成立最早的飞行分院,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第一训练团。占地约6,000亩。有一个独立的飞行训练机场和配套的教学保障、生活服务设施。
B. 新津机场主权隶属学院,机场使用性质为旅游兼通用航空,位于新津县中心真方位80°、3.9公里处,机场标高为460米(黄海高程系),占地275.7公顷。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2C,可使用IL-14及其以下机型。跑道为长1200米,宽25米,厚0.16米的水泥混凝土非仪表跑道。跑道与局部平行滑行道由4条联络滑行道相联,宽12米;平行滑行道长1100米。滑行道东面的停机坪长400米,宽40米,厚0.16米。2004年经过改扩建,新建了助航灯光系统和机场围界,已正式通过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的验收并交付使用。机场具有塔台管制,从跑道两端地平面上能够看见的风向指示器,净空条件良好,是理想的飞行训练场地。目前,机场主要训练机型有C172、Y-5、Y-5B、TB-20、TB-200、BH206BⅢ型直升机、施瓦泽HU269型直升机。以上机型在风速不大于2米/秒(5英里/小时),温度等于当地带最热月份的平均最高气温的条件下,按照制造厂家推荐的方法使用动力装置、起落架和襟翼,不需要特别的驾驶技术和方法,均能在起飞过程中从离地平稳过渡到最佳爬升率速度,并且在起飞飞行航迹中至少有15米(50英尺)的超障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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