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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9 16:05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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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院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后勤工作质量;
F. 协助或代表院长处理学院整体运作各方面的其他重大业务工作。
3.6.7 学院总飞行师
3.6.7.1 主要职责
协助飞行副院长负责学院飞行标准、飞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质量方面的工作。
3.6.7.2 主要工作内容
A. 提出飞行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落实教师队伍培训方案,保证飞行技术力量适应学院发展需要;
B. 提出学院落实飞行标准、飞行技术、运行控制、和教学训练管理的具体措施;
C. 组织领导学院飞行执照理论和实践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学院飞行教师理论、技术检查;
D. 具体负责对学院各分院主任飞行教员的业务指导;
E. 组织编写修订学院运行管理中有关技术管理类和训练课程管理类文件、手册和提纲;
F. 督促检查学院《运行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的落实,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G. 协助处置飞行中遇到的紧急、特殊情况;
H.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6.8 学院总工程师
(故意保留)
3.6.9 各飞行分院院长
(故意保留)
3.6.10 学院运行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对所分管部门的运行实施组织与指挥、管理与控制,并对本部门运行的安全高效和遵守民航法规、规章和学院政策、运行的符合性向运行副院长负责。
3.7 学院运行值班
3.7.1 主要职责
A. 代表学院主管飞行运行的副院长,组织和领导学院的日常飞行运行和保障工作,直接对学院当日的飞行安全、正常运行负责;
B. 审批学院飞行计划;掌握飞行动态;
C. 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对各部门下达指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7.2 主要工作内容
A. 学院飞行值班领导对全院当日的飞行安全负总责, 飞行值班员应协助飞行值班领导完成值班工作;
B. 监督、指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协调各运行部门之间及对外工作关系,对学院领导负责;
C. 负责审批全院的飞行计划,并监督、检查全学院飞行计划的落到实情况;
D. 掌握全院的飞行动态, 根据学院领导的授权,及时处理、协调和解决飞行与运行保障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对问题的责任归属和防止问题再度发生提出意见, 保证飞行安全;
E. 了解天气实况及变化趋势,适时提出意见和要求;
F. 责任向学院运行副院长汇报值班当天的学院运行中的重要情况;
G. 及时受理空管中心值班管制员和各分院、航站、公司反映的飞行不正常事宜;
H. 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7.3 任职资格
A. 学院飞行值班领导由现任学院领导、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及空中交通管理中心处以上领导担任;
B. 同时设立飞行值班员,由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和空管中心人员组成。
3.7.4 主要工作权限
A.  值班领导按附表中的顺序轮流值班,在值班期间配备一名飞行值班员,每次值班时间为一周。每周五16:00交接班;
B.  值班领导因故不能审批计划时,可委托其他值班领导或授权值班员完成;特殊任务或航线飞行,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才可执行。未经审批的计划不得执行;
C.  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飞行值班员不得同时离开广汉片区;
D. 飞行值班员值班期间,应到管制室填写值班日志。如果飞行正常,可在交班前填写;若遇特殊情况,应随时填写;
E.  飞行值班领导及飞行值班员必须保证值班期间的通讯畅通,以便空管中心值班管制员随时联系,通报飞行情况;
F.  为保证飞行活动正常进行,值班领导和飞行值班员有权对有关单位下达指令,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
G. 寒暑假期间的飞行值班由学院假期值班领导代行值班领导职责。
3.8 学院主要运行人员的职责
3.8.1 主任教员
A. 主任飞行教员应完整准确的履行下列职责:
a) 审查学员的训练记录、结业证书、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是否适合所申请的执照和航空器等级,负责实施经批准训练课程的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
b) 保证所有教员执照持有人在经批准的课程担任教学任务前通过了初始熟练检查,并在通过该次检查的月份后,每12个日历月通过一次熟练检查;
c) 完成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时,负责写出推荐;
d) 训练课程中存在缺陷或需要改变时,更新和改进所负责的训练课程;
e) 接受监察员的帮助和指导。
f) 学员毕业、中止训练或者转校时,负责该课程的主任教员应当对该学员的记录签字证明。
B. 主任教员责任的委派
a) 当主任飞行教员不在时,为了正常实施训练课程的教学,主任飞行教员可以委派助理主任教员、或者检查教员对学员实施阶段检查、课程结束考试和飞行教员熟练考试;
b) 主任飞行教员必须对委派的职责最终负责。委派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明确被委派的职责、被委派的教员和委派的持续时间等;
c) 只有主任飞行教员可以对在批准训练课程中教学的飞行教员进行CCAR61部第61.57条所要求的每24个月一次定期检查,并在执照记录页上签字。
C. 对未持有执照的人员实施地面训练时的现场监督
a) 当由未持有执照人员实施地面训练时,该课程主任教员、助理主任教员应在学校里并能随时在现场进行监督;
b) 如果主任教员不在现场进行监督,未持有执照的地面教员不能实施批准的训练课程的教学;
c) 对持执照的地面教员或飞行教员在批准的训练课程进行教学时,主任教员或委派的助理主任教员应在学校内或随时能够联系上;
d) 如果学院在辅助基地进行批准的训练课程的教学,必须能够联系到主任教员或委派的助理主任飞行教员进行咨询,确保能够对训练课程提供必要的监督。否则,应停止该主任飞行教员负责的有关训练。
3.8.2 助理主任教员
A. 助理主任教员在主任教员的直接管理下协助主任教员工作,在主任教员委派下,可以实施阶段检查,课程结束考试和飞行教员熟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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