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年维护:按时对自动站实施周期定检,每 2年检定温度、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传感器。
3.
5自动气象站主机除了必要的工作软件外,不得安装其它无关软件。严禁运行游戏或播放影视文件。
3.
6气象机务员在自动气象站主机及终端安装软件时,必须对软件介质(U盘、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进行病毒扫描,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
3.
7接到设备发生问题的报告后,气象机务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分析和处理,不得拖延。对于重大故障或疑难问题确实无法解决的应联系厂商尽快解决。
3.8通信机务室负责自动气象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4-53
4.32气象网络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气象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明确值班人员维护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通信导航科气象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 3内容
3.1气象机务室负责气象综合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3.
2网络管理员负责系统数据库备份、软件安装、参数更改、病毒防护等工作,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3.
3建立服务器维护登记制度,每次操作服务器后,应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记录。
3.4各岗位值班人员负责气象终端的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气象终端。
3.
5严禁擅自更改服务器、气象终端的软硬件结构和用途,严禁擅自在气象终端上使用外来移动存储设备或安装、使用外来软件。
3.
6气象机务员在自动气象站主机及终端安装软件时,必须对软件介质(U盘、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进行病毒扫描,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
3.7严禁将气象综合信息网、自动气象站终端接入互联网。
4-54
第五章工作程序
5.1空管设备开放、关闭工作程序
1目的为规范空管通信导航设备关闭和开放信息的传递,确保通信导航设备正常运行,
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通信导航设备关闭和开放的管理。 3内容
3.
1通信导航设备:是指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活动提供使用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3.
2空管设备开放:指空管设备取得民航总局颁发的空管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空管设备使用许可证或者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产品合格证书后加入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空管系统)的实际运行,按照其功能为民用航空器的飞行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空管设备开放包括首次开放、定期开放和特殊开放。
4职责
4.
1.通信导航科
4.
1.1.负责提出开放、关闭通信导航设备的申请。
4.
1.2.负责填写《颁发航行情报资料通知书》。
4.
2.航管中心领导
4.
2.1.审核通信导航设备的开放、关闭(不超过 24小时)的申请,并签字批准。
4.
2.2审核有关通信导航设备关闭和开放的航行通告。
4.
3.航管科
4.
3.1负责对外发布通信导航设备关闭和开放的电报。
4.
3.2负责有关航行资料的存档。
4.
4机场公司领导
4.4.1负责审核通信导航设备的开放、关闭(超过 24小时)的申请,并签字批准。5工作程序
5.1通信导航设备关闭程序
5.
1.1.通信导航科在通信导航设备发生较大故障无法保证工作、电磁环境或场地不能满足要求、飞行校验不合格等任意一种情况下,应及时关闭该通信导航设备。
5.
1.2通信导航科值班人员填写《颁发航行情报资料通知书》,经通信导航科、航管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航管科航行情报室。
5.
1.3航行情报室值班人员按照《航行情报资料管理规定》,及时发布关闭设备的航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