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行政管理及安全管理规定并予以实施;
6.
负责协调塔台管制室和飞行报告室之间的业务工作;
7.
负责组织协调各勤务保障部门对飞行安全的保障工作;
8.
负责组织实施起降航空器的管制工作;
9.
负责组织协调军民航之间的管制工作;
10.
负责组织发生的不正常飞行的讲评工作;
11.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全室人员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
12.
负责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安全工作情况和运行数据;
13.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协议的情况;
14.
对本部门运行过程实施风险识别和监控,提出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具体事项申请;制定和完善应急保障程序,并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演练;
15.
根据上级的要求参与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
1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6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职责
负责审理进、离场航空器飞行预报及飞行计划,向有关管制室和飞行保障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组织和指挥协调本场各保障单位、岗位的飞行保障工作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1.
按照国家和民航局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措施、要求,建立和完善飞行服务报告室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组织和实施管制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2.
负责审理进、离场航空器飞行预报,申报飞行计划;
3.
办理航空器离场手续,按规定做好航务外站代理服务工作;
4.
向有关军民航管制单位通报军民航飞行预报和动态,并做好相关管制协调工作;
5.
向机场各保障部门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
6.
掌握本机场及相关机场的开放与关闭情况,并及时通知情报室、塔台管制室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
7.
负责拍发相关管制业务电报。
8.
做好与塔台管制室的管制协调、配合、通报工作。
9.
协助塔台和空中正确处置特殊情况和复杂天气情况下的飞行,及时将飞行中发生的不正常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管制部门;
10.
负责航管中心不安全信息的通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安全工作情况和运行数据。
11.
负责飞行前流量管理工作。
12.
负责本场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和航班架次统计工作。
13.
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制员的业务技能水平。
14.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协议的情况
15.
对本部门运行过程实施风险识别和监控,提出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具体建议。
16.
制定和完善应急保障程序,并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演练。
1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7岗位职责
1.
7.1航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对航管科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所属飞行服务报告室、塔台管制室和航行情报室的直接领导,为管制区内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告警服务以及飞行情报服务,保证飞行安全,完成生产任务。
1
) 按照国家和民航局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措施、要求,建立和完善航管科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组织和实施管制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操作。
2
) 负责航管科的行政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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