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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程序。模拟机鉴定机构将不予接受独立地测试模拟机的每一个子系统。模拟
机必须完成总体测试,以保证整个模拟机系统符合规定的标准。在人工测试程序
中必须为完成每一项测试提供清楚而又详细的测试步骤。
1.4 本章中所列的测试和容差必须包括在经营者的鉴定测试指南中。除特别说明
外,B 级、C 级、D 级模拟机必须与飞机测试数据作比较。对于1992 年6 月以前
获适航证的飞机,在作出了合情合理的努力而未能得到恰当的飞行测试数据的情
况下,经营者可以在鉴定测试指南中指明那些飞行测试数据得不到或不适合某项
测试的规定。对于这类测试,应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交替代的数据以供审批。呈
交审批的数据中,对不是来源于飞行测试的数据必须参照已获得的飞行测试数据
作出有效性解释。
1.5 在本章的验证测试项目中,概括地列出了所要求的测试结果。模拟机的测试
结果在通常的飞行重量和重心情况下,应体现飞机的性能和操纵品质,例外情况
需作出解释。如果用在极端重量或重心位置下的飞机数据来支持一项测试,那么
也应当包括在中间状况下的飞机数据或重心状态有关的测试,便不需要在另一个
极端情况下重复该项测试。操纵品质的测试必须包括对操纵增益设备的验证。
1.6 对于计算机控制的飞机模拟机的测试,要求有正常控制状态和非正常控制状
态的飞行测试数据,如本附录中的验证要求指出的一样。非正常状态下的测试将
总包括最小增益状态。对操纵状态递减的其他等级模拟机的测试,应按照模拟机
鉴定机构为模拟机数据所定义的一系列特定飞机的测试而详细地测试。只要合
适,飞行数据必须记录:
a)飞行员操纵机构偏差或包括位置输入的电子地生成的输入。
b)除非测试结果不受飞行操纵操纵面位置的影响或对立于飞行操纵操纵面
位置,否则必须包括飞行操纵操纵面位置。
1.7 上面要求记录的a)和b)均适用于正常和非正常状态。在正常操纵状态下,
模拟机验证测试表中的所有测试都要求测试结果,除非特别指出,否则在附加要
求栏应指出是计算机控制的飞机。
1.8 在模拟机验证测试表中的性能项(从表的1 a)到f))的测试,要求正常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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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状态下的数据的地方就指出了所选用的操纵状态。然而,如果测试结果独立于
操纵状态,那么非正常操纵状态可被取代。
1.9 附录的其他项在正常操纵状态下要求测试的地方,指出了要求的操纵状态。
1.10 要求非正常操纵状态的地方,应为一种或多种操纵状态,包括最小增益状
态提供测试数据。
2 测试要求
2.1 定级所要求的地面和空中测试列在验证测试项目中.每一项测试都应提供由
计算机产生的模拟机测试结果.这些结果应当记录在多通道记录仪/行式打印机
或可为模拟机鉴定机构所能接受的其他相应记录设备上。只要没有在验证测试项
目中做出其他说明,都要求有时间过程的测试。
2.2 在评估模拟机的合格性时,对测量参数呈现急剧变化的飞行测试数据可进行
工程评价。这类评价并不局限于单个参数。为了作出全面的解释,必须提供与指
定操纵状态有关的全部相关参数。在整个时间过程上模拟机数据与飞机数据难于
或不可能吻合起来时,两者的差异必须通过比较当前评估条件下的其他有关变量
来加以评定。
2.3 参数、容差和飞行条件
本章中的验证测试项目给出了模拟机验证的参数、容差和飞行条件。同一个参数
在给出了两个容差时,除非另加说明,否则采用较宽松的一个值。
如果,本标准验证测试中规定的某项飞行条件或操纵条件对某一模拟机的某项验
证测试不适用,这项条件在验证测试中可以忽略。
模拟机的测试结果必须用所给的容差单位作标记。
2.4 飞行条件证实
在把测试项目中列出的参数与飞机参数作比较时,必须提供足够的数据以证
实飞行条件是否正确。例如,要表示在静稳定性测试中,操纵力在2.224daN(5lb)
范围内,还应给出表示正确空速、功率、拉力或扭矩、飞机气动形态、高度和其
他相应的数据作为飞行条件的鉴别参数。如果比较短周期动态特性,可采用法向
加速度来建立与飞机的对比,但也必须给出空速、高度、控制输入、飞机布局和
其他相应的数据。所有的空速值应清楚地标明指示空速、校正空速等,其他用于
比较的类似参数值也应如此处理。
3 验证测试信息
3.1 操纵动态特性
3.1.1 飞机飞行操纵系统对飞机操纵品质有重大的影响。飞行员对一架飞机可接
受性的重要考虑就是基于在驾驶舱内的操纵“感觉”来确定的。为了使模拟机能
代表对应飞机,必须给飞行员提供正确的感觉,即代表对应飞机的感觉。确定模
拟机是否符合这种要求,取决于飞机操纵感觉的动态特性是否复现了所模拟的飞
机。复现的效果将通过在起飞、巡航和着陆形态下模拟机操纵感觉的动态特性的
记录结果与飞机的测量结果作比较来确定。
3.1.2 机电系统的动态特性,传统上用系统对脉冲或阶跃函数信号的自由响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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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由于模拟机操纵载荷系统与飞机系统紧密吻合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按自由
响应测试方法来评估模拟机时,必须尽可能收集最可靠的数据。操纵感觉的动态
特性测试在本章验证项目2 b) 1)至3)中作了叙述。
3.1.3 对于初始鉴定和升级鉴定,要求直接从驾驶舱操纵位置上测量和记录操纵
动态特性。测量过程通常采用阶跃或脉冲输入来激励系统,并测量操纵装置的自
由响应。测量必须在起飞、巡航和着陆飞行条件和形态下完成。
3.1.4 对不可逆操纵系统的飞机,如果可提供适当的动-静压输入以代表在飞行
中所经历的典型空速,那么便可以在地面获取测量结果。某些飞机在起飞、巡航
和着陆的不同形态下会表现出类似的效果。因此,可只对一种形态进行测试。按
上述一种或两种情况安排测试时,必须呈交工程验证或飞机制造厂的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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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模拟机鉴定标准手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