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雷达引导高度规程
空域管理处
2005年06月09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Air Traffic Management Bureau of CAAC
《规程》形成过程
• 2003年空域处会同空管处起草
• 两次征求地区空管局和局机关处室意见
• 2004年底通过审查会议审查
• 2005年4月11日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4月15日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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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 Traffic Management Bureau of CAAC
《规程》内容介绍
一、目的、依据
二、原则、定位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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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依据
1、目的。为规范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划设及使
用。
2、依据。
上位法依据:《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技术参考依据:国际民航组织8168文件《空中航行服务
程序-航空器运行》;美国联邦航空局法令8260.19 《飞行程
序和空域》;美国联邦航空局法令7210.3 《机构运行和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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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确定
第三章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批准
第四章最低雷达引导高度图的批准
第五章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使用
第六章管制员培训
第七章附则
附件一最低雷达引导高度图绘制流程
附件二最低雷达引导高度障碍物资料表及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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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雷达引导区域
二、障碍物和雷达天线之间的距离与间隔标准的
关系
三、关于多雷达数据处理问题。
四、关于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超障余度。
五、关于预定航迹引导时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确
定。
六、关于山区概念的引入。
七、关于低温校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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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引导区域的说明
• 提供雷达管制服务的区域
• 雷达引导机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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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物和雷达天线之间的距离与间隔
标准的关系
•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规定—40海里
•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20海里
•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规定—50千米
• 最低雷达引导高度规程规定—50千米
• 进近管制空域与区域管制空域的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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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雷达数据处理问题
• 多雷达处理数据的方式:马赛克(MOSIC);融合
(FUSION)
•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有关情况
– 多数情况使用单雷达信号(休斯敦的例子)
– 几乎不使用融合的雷达信号
– 多雷达信号无论何种处理方式均使用5海里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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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雷达数据处理问题
• 国内间隔标准与多雷达数据处理方式无关
• 理论上多雷达处理的数据精度比单雷达要高
• 本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 障碍物距离任意一部雷达天线小于50千米时,使用6千米
为半径的缓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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