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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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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每一条通道,都必须是自身可以放泄的,以防止气缸内的液
锁。
(e) 对于每个流体喷射(除了燃油)系统和其控制装置,如果
作为发动机的一部分,申请人必须表明喷射流体的流量是充分可
控的。
第33.37 条 点火系统
火花点火发动机必须装有双点火系统,每个气缸至少有两只火
花塞,并具有电源分开的两条独立电路;或者装有在飞行中可靠
性相当的点火系统。
第33.39 条 润滑系统
(a) 发动机的润滑系统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使该系统在飞机
预期使用中的所有飞行姿态和大气条件下能正常地工作。装有湿
油池的发动机,当发动机里的滑油只有最大滑油量的一半时,必
须仍能满足这一要求。
(b) 发动机润滑系统的设计与构造必须能安装滑油冷却装
置。
(c) 曲轴机匣应与大气相通,以消除曲轴机匣中压力过高时
的滑油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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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章 台架试验: 活塞式航空发动机
第33.41 条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活塞式航空发动机的台架试验和检验。
第33.42 条 概述
在本章规定的每项持久试验前,不经装机即可确定其调整位置
和功能特性的每个部件,必须确定和记录其调整位置和功能特性。
第33.43 条 振动试验
(a) 每型发动机必须进行振动测试,以确定曲轴和螺旋桨轴
或其他输出轴在整个曲轴转速和发动机功率范围之内,在稳定状
态和瞬时状态下,从慢车转速到所要求的最大连续转速额定值的
110%或到所要求的最大起飞转速额定值的103%(两者中取较大者)
时的扭转和弯曲振动特性。对于飞机用的发动机,该项测试必须
采用与持久试验所用的螺旋桨型号相同的结构形式,对于其他发
动机,则采用与持久试验所用的负载装置型号相同的结构型式。
(b) 曲轴和螺旋桨轴或者其他输出轴的扭转和弯曲振动应
力,不得超过制轴材料的持久极限应力。如果不能通过测量表明
轴的最大应力低于持久极限,则必须测量振动频率和振幅。必须
表明峰值振幅所产生的应力低于持久极限;否则,发动机必须在
产生峰值振幅的状态下运转,对于钢轴,直到承受住一千万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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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交变而不发生疲劳损坏为止;对于其他材料的轴,直到表明在
材料的持久极限应力范围之内不发生疲劳为止。
(c) 必须对每一附件传动装置和安装构件加载,该载荷由仅
供航空器使用的每一附件装置所施加,并且是申请人为该传动装
置或安装点规定的限制载荷。
(d) 本条(a)规定的振动测试必须在最不利振动效应的那只
气缸不点火的情况下重复进行,以确定发动机在此非正常状态下
安全使用的条件。但对此振动测试,发动机转速范围仅需从慢车
到要求的最大起飞转速,并不必表明符合本条(b)。
第33.45 条 校准试验
(a) 每型发动机必须进行为确定第33.49 条规定的有关持久
试验的发动机功率特性和条件所必需的校准试验。功率特性校准
试验的结果构成确定整个使用范围内曲轴转速、进气压力、燃油/
空气混合比调定值和高度的发动机特性。功率额定值以标准大气
条件下只装有为发动机功能所必需的那些附件时为基准。
(b) 进行持久试验的发动机在持久试验后必须进行海平面状
态时的功率检查。必须确定在持久试验期间出现的任何功率特性
变化。在持久试验最后阶段取得的测量值可以用于表明符合本款
的要求。
第33.47 条 爆震试验
每型发动机必须试验,以确定在其预定的整个工作状态范围
内,发动机能工作而不会发生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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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9 条 持久试验
(a) 概述
每型发动机必须进行持久试验,它包括总时数为150 小时的试
车(除本条(e)(1)(iii)中规定的外),并根据发动机型号和预期工
作情况由本条(b)至(e)中规定的一个适用的试验系列组成。对于
待试的特定发动机必须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认为合适的程序进行
试验。在持久试验期间,该发动机功率和曲轴转速必须保持在额
定值的±3%的范围内。在以额定起飞功率和至少35 小时额定最大
连续功率运转期间,一只气缸必须在不低于限制温度下工作,其
余气缸必须在不低于限制温度28℃(50oF)范围内工作,并且滑油
进口温度必须保持在限制温度±5.5℃(10oF)范围内。装有螺旋桨
轴的发动机必须装螺旋桨做持久试验,并且在本条规定的各种适
用运转条件下,该螺旋桨要对发动机加载到其设计能承受的最大
拉力载荷。必须对每个附件传动装置和安装构件加载。在以额定
起飞功率和额定最大连续功率运转期间,由仅供飞机使用的每种
附件所施加的载荷,必须是申请人为发动机传动装置或安装点规
定的限制载荷。
(b) 非增压的发动机和采用齿轮传动单速增压器的发动机
对于不采用增压器的发动机和采用齿轮传动单速增压器
的发动机,申请人必须作下列试验:
(1) 30 小时试验,由5 分钟起飞转速下额定起飞功率和5
分钟最大最经济巡航功率或荐用的最大巡航功率交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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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 小时试验,由1 1/2 小时最大连续转速下额定最大连
续功率的和1/2 小时75%的额定最大连续功率及91%最大连续转速
交替组成;
(3) 20 小时试验,由1 1/2 小时最大连续转速下额定最大连
续功率和1/2 小时70%额定最大连续功率及89%最大连续转速交替
组成;
(4) 20 小时试验,由1 1/2 小时最大连续转速下额定最大连
续功率和1/2 小时65%额定最大连续功率及87%最大连续转速交替
组成;
(5) 20 小时试验,由1 1/2 小时最大连续转速下额定最大连
续功率和1/2 小时60%额定最大连续功率及84.5%最大连续转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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