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组9航空器数目、机型和尾流等级
a-航空器架数(如多于一架)
此单项仅用于编队飞行中,用1位数字来表示航空器架数。
◆ a-航空器机型
用2~4个字符,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8643号《航空器机型代码》规定填写,如无指定的代号或在飞行中有多种机型时,则填写“ZZZZ”。如使用字母ZZZZ,航空器机型应在“其他情报”编组(见编组18)中填写。
c-尾流等级
一个字母表示航空器的最大允许起飞重量:
H 重型(大于等于136t)
M 中型(大于7t小于136t)
L 轻型(小于等于7t)
举例
1、-B73C/M
2、-ZZZZ/L
3、-3ZZZZ/L
4、-B74S/H
5、-A319/M
5 编组内容----编组10
◆ 格式
编组10机载设备
◆ a-无线电通信、导航及进近设备填写一个字母如下:
N 表示所飞航路没有无线电通信/导航/进近设备或设备不工作
S 表示当所飞航路具有标准的通信/导航/进近设备工作时用下列一个或多个字母,表示通信/导航/进近设备:
A (没有分配) M 奥米卡
B (没有分配) O 全向信标接收机
C 罗兰C P (没有定义)
D 测距仪 Q (没有定义)
E (没有定义) R 必备导航性能型别
F 自动方向定位仪 T 塔康
G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U 特高频无线电话
H 高频、无线电话 V 甚高频无线电话
I 惯性导航 J (数据链)
W 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X 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K (微波着陆系统)
Y 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L 仪表着陆系统 Z 其他所载设备
◆ b-监视设备
用一个或两个字母来说明所载监视设备:
二次监视雷达设备
N 没有应答机
A A模式应答机(4位数--4096个编码)。
C A模式应答机(4位数--4096个编码)和C模式应答机。
X S模式应答机,没有航空器识别标志和气压高度发射信号。
P S模式应答机,具有气压高度发射信号,但没有航空器识别标志发射信号。
I S模式应答机,具有航空器识别标志和发射信号,但无气压高度发射信号。
S S模式应答机,具有气压高度和航空器识别标志的发射信号。
D 具有自动相关监视能力。
举例
1、-S/A
2、-SCHJ/CD
3、-SAFJ/SD
6 编组内容----编组13
◆ 格式
编组13起飞机场和时间
◆ a-起飞机场
起飞机场名称使用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四字地名代码,如果该机场无四字地名代码,则用ZZZZ)表示。如果飞行计划数据在空中已被申报,则用AFIL)表示。
◆ b-表示时间
用4位数据表示,为航空器预计撤轮档时间。
◆ 举例
1、-ZBAA0730
2、-AFIL1625
7 编组内容----编组15
◆ 格式
编组航路
◆ a-巡航速度或马赫数
飞行中第一个或整个巡航航段的真空速,按下列方式表示:
K 后随4位数字,单位为"Km/h"表示真空速;
N 后随4位数字,单位为"Knots"表示真空速。
当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有规定时,M后随3位数字表示最近的1%马赫单位的马赫数。
◆ b-申请的巡航高度
见AFTN电报通用数据规定中的高度层数据规定
◆ c-航路
随以空格隔开的如下7个类别的数据项,不论次序如何,必须能够准确无误地说明航路情况。注:必要时应加上多个"c"项,每项之前要有间隔。
起飞航路
从起飞机场到拟飞的已确定航路的第一个重要点的起飞航路代号。
空中交通服务航路代号
连接不同航路时,应在所转换航路代号前填入两条航路的连接点(航路点)的名称或代号。
重要点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规定的强制位置报告点、重要点、巡航速度或马赫数、申请巡航高度层。
简字
VFR 在飞过某点后改为目视飞行规则
IFR 在飞过某点后改为仪表飞行规则
DCT 当下一个预飞点是在指定航路以外时,用DCT表示。除非这些点是用地理坐标或方位及距离表示。
T 如果航空器的申报航路被压缩,则航路的其余部分应在其他数据中或以前发的领航计划中查找。
巡航爬高
字母c,随以一个斜线“/”;然后,计划开始巡航爬高点,完全按上述(c3)表示,后随一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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