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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20 22:25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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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感到眩目。
进近坡和仰角调置
5.3.5.17 HAPI 系统必须能在水平线上1°至12°
之间所需的任何角度上调整其仰角,精确度为±5′。
5.3.5.18 HAPI 的仰角调置必须使进近中的直升机
驾驶员看到“低于进近坡”信号上限时,该直升机将对
进近区内所有物体均保持一个安全净距。
灯具的特性
5.3.5.19 该系统必须设计得:
a) 在灯具的垂直偏差超过±0.5°(±30′) 的情
况下,该系统能自动跳闸;
b) 如果闪光机制失效,在失效的闪光扇形面内没
有灯光发出。
5.3.5.20 HAPI 的灯具必须设计得使在透光或反光
面上聚集的水分、冰、灰尘等对灯光信号的干扰尽可能
地小,并且不会引起产生假的或错误的信号。
5.3.5.21 建议:准备设置在浮式直升机甲板上的
HAPI 系统,在直升机场前后、左右±3°颠簸中应保持
光束稳定性的精确度为±1/4°。
表5-1 障碍物保护面的尺寸和坡度
保护面和尺寸 非仪表FATO 非精密仪表FATO
内边的长度 安全区的宽度 安全区的宽度
距FATO 端的距离 最小3 m 60 m
散开率 10% 15%
全长 2 500 m 2 500 m
PAPI Aa — 0.57° Aa — 0.57°
坡度 HAPI Ab — 0.65° Ab — 0.65°
APAPI Aa — 0.9° Aa — 0.9°
a. 如附件14 第I 卷,图5-13 所示。
b. “低于进近坡”信号上部边界的角度。
附件14 — 机场 第II 卷
9/11/95 46
图5-12 直升机进近航道指示器信号格式
FATO
5-1
5-1
A-A
图5-13 对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系统的障碍物保护面
扇形面形式
高于进近坡
在进近坡上
略低于进近坡
低于进近坡
闪光
绿色
绿色
红色
闪光
红色
例示A 例示B
第5 章 附件14 — 机场
47 9/11/95
障碍物保护面
注:下列规范适用于PAPI、APAPI 和HAPI。
5.3.5.22 当打算提供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系统时
必须设立障碍物保护面。
5.3.5.23 障碍物保护面的特性,即起点、散开率、
长率和坡度必须与表5-1 相关的栏以及图5-13 中的规定
相对应。
5.3.5.24 新物体或现有物体的扩展不准许高出障
碍物保护面,除非有关当局认为新物体或扩展的物体被
一个现有的不能移动的物体所遮蔽。
注:关于可以合理利用遮蔽原则的情况,见《机场
服务手册》(Doc 9137 号文件) 第6 部分。
5.3.5.25 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有的物体必须移
去,除非有关当局认为该物体被一个已经存在的不能移
动的物体所遮蔽,或者经过航空研究,确定该物体不会
严重地影响直升机运行的安全。
5.3.5.26 在航空研究表明,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
有物体严重地影响直升机运行的安全时,必须采取下列
一种或几种措施:
a) 适当地提高该系统的进近坡度;
b) 减小该系统方位角的开度,使物体限制在光束
之外;
c) 移动该系统与其相关障碍物保护面的轴线不大
于5°;
d) 适当地移动最后进近和起飞区;
e) 按5.3.4 的规定设置目视对准定线引导系统。
注:关于本问题的指导材料载于《直升机场手册》
Doc 9261 号文件。
5.3.6 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灯
应用
5.3.6.1 当在准备供夜间使用的地面直升机场设有
最后进近和起飞区时,必须设置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灯,
除非在最后进近和起飞区与接地和离地区几乎是重合的
或者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的范围是自然明显的情况下,可
以不设。
位置
5.3.6.2 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灯必须沿最后进近和起
飞区的边缘设置。灯具必须以均匀的间隔设置如下:
a) 对正方形或长方形地区,其间隔不大于50 m,
每边最少为4 个灯,包括每个角上的灯在内;
b) 对任何其他形状的地区,包括圆形地区,其间
隔不大于5 m,最少为10 个灯。
特性
5.3.6.3 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灯必须是显示白光的恒
定光强的全向灯。当灯的光强要变动时,灯必须显示可
变动的白光。
5.3.6.4 建议:最后进近和起飞区灯的光强分布应
如图5-9,例示5 所示。
5.3.6.5 建议:灯的高度不应超过25 cm,当高出表
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飞行时,灯应是嵌入式的。当最后
进近和起飞区不准备用于离地或接地时,灯不应高出地
面或雪面25 cm。
5.3.7 瞄准点灯
应用
5.3.7.1 建议:当准备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设有
瞄准点标志时,应设置瞄准点灯。
位置
5.3.7.2 瞄准点灯必须与瞄准点标志设在一起。
附件14 — 机场 第II 卷
25/11/04
No.3 48
特性
5.3.7.3 瞄准点灯必须构成如图5-4 中所示的至少6
个全向白色灯的形式。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
行时,灯必须是嵌入式的。
5.3.7.4 建议: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应如图5-9,例
示5 所示。
5.3.8 接地和离地区灯光系统
应用
5.3.8.1 在准备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必须设置
接地和离地区灯光系统。
5.3.8.2 表面直升机场的接地和离地区灯光系统必
须以下列一种或几种灯具组成:
a) 边线灯;或
b) 泛光照明;或
c) 当a) 和b) 实际上不可行,并具备最后进近和
起飞区灯时, 使用扇形点光源照明阵列
(ASPSL)或发光板 (LP) 照明以识别接地和离
地区。
5.3.8.3 高架直升机场或直升机甲板的接地和离地
区灯光系统必须包括:
a) 边线灯;
b) 使用扇形点光源照明阵列和/或发光板以识别
设置的接地标志和/或用泛光照明为接地和离
地区照明。
注:在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上,在接地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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