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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18 19:08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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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3-1
附录4 按航行资料定期颁发制通知的航行资料 ………………………………
APP 4-1
附录5 航行通告预定分发制 ……………
APP 5-1
附录6 航行通告格式表 …………………
APP 6-1
附录7 航空数据质量要求 ………………
APP 7-1
附录8 地形和障碍物数据要求 …………
APP 8-1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5 (iii) 25/11/04

前言
历史背景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年,芝加哥)第37条的规定,理事会于1953年5月15日首次通过了关于航空情报服务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定为公约附件15。
现版附件15经历了下述发展过程。最初的要求是由航行委员会根据地区航行会议的建议制定,并经理事会批准,于1947年1月作为对航行人员发布国际性通知的程序《空中航行服务程序 — 航行通告》(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Doc 2713号文件)出版。1949年航行通告特别会议审查了这些程序并提出修改,随即以《空中航行服务程序 — 航空情报服务》(Doc 7106号文件)的名称颁布,并于1951年8月1日起执行。1952年第一届航空情报服务专业会议审查了这份文件并建议通过标准和建议措施。这些建议经所有缔约国审议,并交由航行委员会审查后,理事会于1953年5月15日通过了第一批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定为公约附件15。此附件自195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表A所列为历次修订的由来和主题,以及理事会通过附件和历次修订的日期及修订的生效日期和执行日期。
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 提请各缔约国注意公约第38条规定的义务,据此各缔约国必须将其本国规章和措施与本附件及其历次修订中的国际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通知本组织。如果这种差异的通知对航行安全是重要的话,请各缔约国将这种通知扩大到与本附件及其历次修订中的建议措施之间的任何差异。此外,还请各缔约国将随后可能出现的任何差异或是撤销以前通知的任何差异随时通知本组织。本附件的每次修订一经通过,将立即向各缔约国发送一份关于通知差异的具体要求。
附件各组成部分的地位
附件由下列部分组成,尽管不一定每个附件都具有所有这些部分。各部分的地位说明如下:
1. 组成附件正文的材料:
a) 标准和建议措施 根据公约规定由理事会通过。其定义如下:
标准 凡有关物理特性、姿态、材料、性能、人员或程序的规则,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航行的安全和正常是必需的,各缔约国将按照公约予以遵守;如不可能遵照执行时,则根据第38条必须通知理事会。
建议措施 凡有关物理特性、姿态、材料、性能、人员或程序的规则,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各缔约国将力求按照公约予以遵守。
b) 附录 为方便起见而单独组成的材料,但属于理事会通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
c) 定义 标准和建议措施中使用的术语,由于与普通词典中的含义不同而不自明其义。定义本身并无独立的地位,但术语在其被使用的每条标准和建议措施中都是一个重要部分,因为术语含义的改变将影响其规定的内容。
d) 图表和数字 用以补充或说明标准或建议措施并在文中加以引用,图表和数字是有关标准或建议措施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地位。
应注意,本附件某些标准收入了某些具有建议措施地位的其他规定。在此情况下,有关建议措施的文字成为标准的一部分。 附件 15 (v) 25/11/04
附件 15-航行情报服务 前言
2. 经理事会批准与标准和建议措施一起出版的材料:
a) 序言 基于理事会的行动所作的历史性和解释性材料,其中包括根据公约和关于通过的决议而产生的各国在适用标准和建议措施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的解释。
b) 引言 解释性材料,列在附件各篇(部分)、章、节的开头,以帮助理解正文的运用。
c) 注 在正文适当处所加的注解,用以说明正文所述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事实资料或参考材料,但不构成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
d) 附篇 对标准和建议措施的补充材料,或是运用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指导材料。
文字的选择
本附件以中文、英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六种文字通过。要求各缔约国从中选择一种文本直接使用或译成其本国文字,以便在本国实施和用于公约规定的其他用途,并相应地将此通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编辑体例
为了一目了然地表明每段陈述的地位,编辑采用以下体例:“标准”用宋体字;“建议措施”用楷体字并冠以“建议”字样以表明其地位;“注”用楷体字并冠以“注”字以表明其地位。
在编写规定时,采用了以下作法:标准用“必须” 来表示,建议措施用“应该”来表示。
本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5所规定的国际单位制(SI)。如果附件5允许使用非SI的其他单位,则在基本单位后的括号内注明该单位。如果同时标出两种单位,不得认为这两种单位的值是相等的而且可以互换使用。但若只用其中一种单位,则可以推定所达到的安全水平是相当的。
凡引用本文件中用编号和/或标题标明的某个部分时,均包括该部分的所有各分节。
表A 附件15历次修订
修订
根据
内容
通过日期
生效日期
执行日期
第一版
航空情报服务第一次专业会议
1953.5.15
1953.9.1
1954.4.1
1
与各国协商
属于编辑性修改,以便在专用名词上取得一致。
1955.5.27
1955.10.1
1955.10.1
2
与各国协商
属于编辑性修改,以便在专用名词上取得一致。
1956.5.15
1956.9.15
1956.12.1
3
与各国协商
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的定义和识别标志。
1957.4.16
1957.9.1
1957.12.1
25/11/04 (vi)
前言 附件 15-航空情报服务
修订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附件15 第十二版 第33次修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