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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6 22:34来源:CAAC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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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
    本部分为MHlT 3010的第14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 3145.19-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19
部分:民用航空器进港接机、离港送机》和MH 3145. 20-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
管理规范第20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本部分与MH 3145.19-1996、MH 3145. 2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MH 3145.19-1996中“进港接机、离港送机”的工作内容分别纳入“航行前维修”、“短停维
    修”和“航行后维修”中;
    ——调整了部分工作的先后顺序;
    ——增加了“进港前维修人员应检查停机坪表面应无外来物”等内容。
    MH/T 3010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MH/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MH/T 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劳动安全卫生》;
    -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振星、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H 3145.19-1996;
    -MH 3145.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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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 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MH/T 3010.14-2006
1范围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航行前、航行后和短停维修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的航线维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 30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MH/T 3010.7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
    MH/T 3010.9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MH/T 301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MH/T 3011.1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轮挡
    MH/T 3011.3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牵引
    MH/T 3011.19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19部分: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3航行前维修的规则
3.1维修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维惨管理手册的规定,提前到达停机位。
3.2维修人员应会同监护人员在检查航空器外表和舱门封条(或其他等效安全措施)完好后,办理交接
手续,签字接收航空器。
3.3应将各种布罩、堵塞(盖)、销子、夹板等随机设备取下,清点齐全,放在规定位置。
3.4低温条件下按航空器维修手册的规定对发动机进行加温。
3.5航空器需牵引时,应按MHlT 3011.3的规定执行。
3.6推(拖)航空器到达指定位置后,航空器应刹车,按MHlT 3011.1的规定放好轮挡,视情取下拖把。
3.7接好耳机,按MH/T 3010.10的规定与机组进行联络。
3.8根据需要将气源车、电源车与航空器接好,并供气、供电。
3.9应按该型航空器的维修工作单(卡)完成航行前维修工作并在工作单(卡)上逐项签署。
3. 10检查飞行记录本的记录,确认航空器维修工作结束,故障已排除或已正确处理,并签署放行。
3.11取下起落架安全销,经机长过目后,由机组或维修人员放在航空器的指定位置或由维修人员带走。
3. 12清点工具。
3. 13  当航空器有冰、雪、霜时,应对航空器进行除冰、防冰。除冰、防冰液的使用应符合MH/T 3011.19的规定。
3. 14绕航空器一周,检查确保舱门、盏板已关好,航空器周围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 15航空器出港推出工作应至少有两名地面人员(指挥人员和送机人员)完成。如果航空器与机坪周
围建筑和其他航空器之间的距离达不到规定的间距时,应在翼尖处增加监护员。
3. 16推(拖)航空器到指定位置后,应通知机组刹车并在前轮放置好轮挡后,方能摘取拖把。
3. 17  发动机启动完毕后,应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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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0.14-2006
    ——协助电源车、气源车司机取下接头,盖好盖板;
    ——取走轮挡;
    ——取下耳机,盖好盖板;
    ——取下并高举前轮转弯销,并经机长过目;
    ——送机人员站在机头左前方,按MHlT 3010.9中附录C的规定,指挥航空器滑出。当站在左前
    方有不安全因素时,可站在机头右前方指挥航空器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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