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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1 12:55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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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值机工作人员根据老年人旅客需求安排座位,如无特殊要求,安排在靠前过道座位(非紧急出口座位),协助办理行李托运手续(避免旅客手提行李过多),托运行李拴挂优先行李标签。
(6) 旅客自带轮椅免费托运。旅客自带轮椅,在值机柜台办理托运,使用航空公司地面轮椅到达登机口。
(7) 乘机手续办理完成后,地面服务引导人员引导老年人旅客通过安全检查,到达指定候机区候机。
(8) 航班开始登机后,老年人旅客应优先于其他旅客登机。
(9) 空中服务人员引导旅客到达指定座位,协助旅客放置随身携带行李。
(10) 航班始发站离港后,如果后续航站涉及到老年人旅客服务内容,应及时向经停站和到达站传递信息。
2) 过站或经停站服务
 如过站旅客需要下飞机时,空中服务人员与地面服务人员做好交接,安排老年人旅客在登机口附近区域休息。航班过站旅客登机时,过站老年旅客优先登机。
3) 中转站服务
(1) 在接收到始发站传递的老年人旅客服务信息后,地面服务引导人员提前到达飞机舱门口迎接老年人旅客,引导其到达转机登机区域,与中转航班登机口服务人员或中转航空公司服务人员进行交接后方可离开。
(2) 旅客转机、上下机(包括始发、经停及到达)过程中,在扶梯、电梯、登机廊桥、舷梯等容易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环节,服务人员及时提醒、搀扶、协助老年人旅客。
(3) 中转站地面服务人员确保中转行李转运到中转航班。
4) 到达站服务
(1) 地面服务部门根据预先得到的老年人旅客的运输服务信息,对于申请需要的服务项目,应做出相应的服务安排。
(2) 对于到达站需要引导服务的老年人旅客,引导人员应提前到飞机舱门口迎接老年人旅客。协助领取托运行李,并将旅客引导至到达厅出口。
(3) 如老年人旅客需要轮椅代步,可安排老年人旅客最后下机,在其他旅客下机结束后,引导人员提前准备轮椅在飞机舱门口等候,乘务人员协助旅客拿取随身携带行李,并与地面服务人员一起协助老年人旅客坐上轮椅。对于旅客自带轮椅,按旅客指定地点提交给旅客(飞机舱门口或到达行李领取处)。已在始发站拆卸的轮椅,行李装卸人员应安装完毕后提供给旅客。
8.4.1.5 航班不正常服务
 按照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此外应给予老年人旅客重点关照。优先提供改签航班、退票、餐食、住宿服务。
8.4.2 孕妇旅客
8.4.2.1 运输条件
1) 怀孕不足8个月(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外,在提出乘机申请时应填写“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按一般旅客接受运输(此类旅客运输不受限制)。
2) 怀孕超过8个月(32周)(含)但不足9个月(36周)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县、市级或者相当于这一级(如国家二甲级)以上医疗单位盖章和医生签字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且注明在XX日前适宜乘机有效。“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和日期、适应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经航空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此类旅客运输受限制)。
3) 下列情况,本公司不予承运:
(1) 怀孕9个月(36周)(含)以上者;
(2) 预产日期在4周(含)以内者;
(3)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产后不足7天者。
(4) 注:由于飞机是在高空飞行,高空空气中氧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因此,对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尽管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的任何阶段乘坐飞机都是安全的,但是,为了慎重起见,各航空公司通常对孕妇乘机制定了一些运输规定,只有符合运输规定的孕妇,承运人方可接受其乘机。航空也不例外。
 怀孕9个月(36周)(含)以上者;
8.4.2.2 售票服务
 参考《地面服务手册》下册13.8.2。
8.4.2.3 乘机服务
1) 办理乘机手续时,应检查孕妇的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规定。如不符合规定,可拒绝接受运输。
2) 孕妇的座位应安排在较宽敞和便于乘务员照顾的座位(例如靠近舱门的位置)上,但不得安排在飞机紧急出口座位。
3) 在航班离站前,地面服务人员应制作《乘机服务单》并与乘务人员交接。
4) 有孕妇运输的航班,地面服务单位(如配载或特殊旅客服务室或商务调度,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应通过拍发特殊旅客服务报(PSM/PRGNT),或者采用传真、服务网信息系统方式向前方站进行通报。
8.4.3 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
8.4.3.1 定义
 无成人陪伴儿童(亦称无伴儿童)是指年龄满5周岁但不满12周岁,没有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陪伴乘机的儿童。
8.4.3.2 运输条件
1) 拒运
(1) 不足5 周岁的儿童单独乘机;
(2) 12 周岁以下的病残儿童单独乘机;
(3) 未经本公司同意;
(4) 在非本公司或本公司未授权的售票处出票者;
(5) 中转或联程航班。
2) 各类机型运输限量
(1) B737/B767、A319/A330/A340 飞机:5 名无成人陪伴儿童/航班;
(2) 年龄在12 周岁至15 周岁按成人票价购买客票的旅客,如提出申请,可按无成人陪伴儿童办理,无载运数量限制。
3) 申请时限及购票要求
(1) 至少应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60 分钟前提出;
(2) 至少应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60 分钟前提出;
(3) 符合本公司规定的运输条件;
(4) 经本公司同意;
(5) 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售票处办理定座和购票手续;
(6) 必须在定座购票时,提出无成人陪伴儿童申请,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
(7) 购票时必须出具儿童的户口簿或出生证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
(8) 购票时,无成人陪伴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始发与到达站的接送人员有效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9) 必须购买定期客票,不定期客票必须在确认座位后方可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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