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最低设备清单
掌握主最低设备清单和最低设备清单
4.2.1. 最低设备清单的法律要求
根据欧洲联合航空条例的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050附章 C:“最低设备清单是一个列出了可以暂时不工作的设备的文件,这些设备从开始飞行时受到某些条件的控制。用户按照局方批准的程序并且考虑了他们的飞机构型和相关的飞行和维护条件来准备此文件以专用于自身的飞机”。
用户在创建他们的客户化最低设备清单时,应该参阅下列文件:
. 2005年颁布的欧洲联合航空条例的主最低设备清单 /最低设备清单附章 C(参阅 §1.4.1.2)
. 2004年 6月颁布的欧洲联合航空条例 -运行 1 最低设备清单政策文件(比如,临时说明页 26) (参阅 §1.4.1.3)。
用户还必须保证他们参阅了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最新版本的主最低设备清单,以开发最低设备清单。
可以从提供主最低设备清单和修订服务的 CJAA网址或者直接从空客公司网址上查阅或者下载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的最新主最低设备清单和主最低设备清单附件。
最低设备清单必须依据局方批准的相关主最低设备清单,并且不能低于主最低设备清单的限制性。规则要求所有的用户准备一部更新的机载最低设备清单。
最低设备清单不应该是制造商主最低设备清单的复印件,因为主最低设备清单并没有考虑到下列运行要求:
. 用户网络类型
. 国家运行规则
. 机组培训
. 与其它机型的一致性
. 特殊运行(参阅 §4.2.2.5)
. 运行限制,因为严重的条件,等等。
因为用户的最低设备清单由国家当局进行批准这一事实,用户必须仔细地创建他们的最低设备清单。如果用户坚持依据上述法律文件和空客公司提供的指南说明(参阅 §4.2.2),国家当局通常都会批准他们的用户最低设备清单。
4.最低设备清单
4.2.2.
如何创建最低设备清单?
4.2.2.1.
最低内容
欧洲联合航空条例的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显示用户的最低设备清单应该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1. 01部分:提供放行时可以不工作的所有设备的清单,这由相关的国家当局批准。通过使用主最低设备清单批准/认可的 01部分建立此清单。最低设备清单中一个项目的放行条件和校正间隔不准低于主最低设备清单中此项目的限制性。
关于此部分,局方建议用户:
. 使用和主最低设备清单一样的 5栏格式
. 加入最低设备清单的序言。序言的目的是向用户提供关于最低设备清单原理和使用的指南。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公布一个用户可以使用的主最低设备清单序言(参阅附件 1到 ACJ-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065或本文件的附件
6.2)。
. 加入注和定义,让使用者轻松正确地理解最低设备清单.
. 加入批准页和修订记录页
. 加入主最低设备清单的修订状态页和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的主最低设备清单附件。
2. 02部分:(参阅 §3.2.6)
提供从主最低设备清单 02部分中摘录的相关操作程序。
3. 03部分:(参阅 §3.2.7)提供从主最低设备清单 03部分中摘录的相关维护程序。此部分属于可选项目,因为在运行手册中可能有这些程序(在欧洲联合航空条例-运行 1.1045,附章 P中确定了运行手册的内容)。
注:加入 ECAM注意和警告清单是用户的责任,这些信息对应于从主最低设备清单 00E部分中摘取的主最低设备清单进入信息。
4.最低设备清单
掌握主最低设备清单和最低设备清单
操作和维护程序: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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