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最低设备清单
掌握主最低设备清单和最低设备清单
第 4栏:“所需放行数量”
此栏表示放行时必须工作的项目的最低数量。小横杠(“-”)符号表示数量可以变化。
第 5栏:“说明或例外”
此栏提供在放行带有不工作的特定项目的飞机之前所必须满足的放行条件(如果有)。如果此栏中有放行条件,这个项目被称为“有条件的放行”。如果此栏没有任何内容,可以放行,没有任何特殊的条件或限制:这个项目被称为“放行” (与“有条件的放行”相对而言,“放行”没有条件)。
对于一些项目,用户可以选择放行飞机的一些方案。每个方案具有相同的重点并且被称为“例外”,“附带条件”或者“放行条件”。每个放行条件都有其自身的校正间隔和限制。
按照一个特定格式制定例外/附带条件的编号:举例:
28-12 油箱通风系统
12-01 超压保护器
E)在辅助中央油箱中
a)可以不工作,但要求:
1) 从辅助中央油箱到中央油箱的人工传输必须工作,并且
2) ...
“01–28–12-E)–a)”对应于项目 28-12-01-E)的放行条件 a)。
第 5栏可以包括下列符号:
. *表示必须在驾驶舱中的不工作设备上装上标牌,通知飞行机组此设备不工作。
. (o)向飞行机组表示有一个相关的操作程序。通常由合格的飞行或者客舱机组执行,但可以由其他合格和批准的人员完成 (参阅 §3.2.6)。作为一条惯例,飞行机组必须参阅主最低设备清单 /最低设备清单中 02部分的操作程序,以便在每次飞行之前获得关于程序内容的信息。
3.主最低设备清单
. (m)表示有相关的维护程序。维护人员通常执行维护程序,但是飞行机组或者其他合格和批准的人员可以执行一些基本的维护任务
(参阅 §3.2.7)。飞行机组必须保证正确执行了与主最低设备清单 /最低设备清单项目相关的维护程序(m) 。
星号(*),操作程序 (o)和维护程序 (m)是放行条件的全部内容,必须按照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执行和满足这些内容来放行飞机。
. 此栏还可以包括注。这些注是主最低设备清单 01部分中的内容并且都得到了局方的批准 /认可。必须按照这些注 (如果有 )放行飞机,因为它们与主最低设备清单中一个特定项目或者一组项目的放行条件有关。这些注用于下列情况:
o 为了提供与放行条件相关的补充信息。不过,此补充信息没有修改放行条件的要求和限制。
o 为了确定相关项目放行条件的范围。必须按照注放行飞机。
o 为了限制一些特殊情况中的相关放行条件。必须相应地放行飞机。
o 为了继续减少一些特殊情况的放行条件。可以按照注放行飞机。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了解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和最低设备清单(MEL)(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