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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7 16:40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资产和收入方面应承担首要责任,因此各国应确保其承运人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安补充方案,并且该方
案应与其飞往的机场所采取的保安方案兼容。
附件17 以及其他附件中的某些规定都认为要达到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然而,各国必须确保在采
取防卫行动时,旅客、机组人员、地面人员以及普通大众的安全是首要问题。另外,还应敦促各国采取
措施,保证那些被非法改航的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直到他们可以继续他们的旅程。
仍在不断地对该附件进行审议,以确保其规定是最新的和有效的。由于该文件是为世界范围航空保
安设定的最低标准,因此在进行任何变更、增加或删除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认真的审查。自发行以来,已
经对附件17 进行了十次修订,以反映各国所确认的需要,并且航空保安(AVSEC)专家组一直在对该
附件进行审议。这个由理事会任命的专家组包括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埃塞
俄比亚、法国、德国、希腊、印度、意大利、日本、约旦、墨西哥、尼日利亚、俄罗斯联邦、塞内加尔、
西班牙、瑞士、联合王国和美国,以及例如国际机场理事会(ACI)、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航空
公司驾驶员协会国际联合会(IFALPA)以及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CPO-INTERPOL)等国际组织的代表。
在1985 年以前,劫持被认为是对民用航空的重要威胁。因此,各种标准和建议措施都趋向于强调
劫持,而不是破坏行为、飞行中的袭击或对设施的攻击。通过修改现行的技术和实行协议的规定和程序,
国际航空界建立了一套检查旅客及其手提行李的合理有效的屏检系统。
在修订附件的三年周期之后,1988 年对附件17 进行了附加修改,纳入了进一步协助与破坏行为作
斗争的规定。
1989 年6 月通过的对附件17 第7 次修订中所包含的某些修改,对有关旅客与行李核实一致、对离
机旅客遗留在航空器上的物品的控制、对商业信函服务的保安控制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对货物和信函的控
制等标准提供了进一步的说明。
对附件17 的最近一次修订是2001 年12 月7 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通过的第10 次修订,该次修订
是为了解决2001 年9 月11 日发生的事件给民用航空带来的挑战,并于2002 年7 月1 日起适用。该次
修订纳入了与下列各方面有关的各种定义和新规定,即本附件对国内运行的适用性;有关威胁信息的国
际合作;国家质量控制;出入境控制;与旅客及其客舱和手提行李有关的措施;飞行中的保安人员以及
对驾驶舱的保护;代码共享/合作安排;人的因素;以及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反应处理。
附件17 的附篇为各国负责执行国家方案的官员提供了从其他附件中逐字摘录的所有相关规定以及
出现在PANS 文件中的相关程序(航行服务程序 — 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和航行服务程序 — 航
空器的运行)。这些资料为官员在一份文件提供了所有与保安有关的标准、建议措施和程序概要。
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中所包含的详细指导
材料对附件17 以及其他附件中的航空保安规定做了详细说明。这份限制发行文件对各国如何遵守附件
17 中的各项标准和建议措施提供了详细资料。编写该手册的目的在于协助各国促进民用航空的安全和保
安,通过制定法律框架、措施、程序以及材料、技术和人力方面的资源来防止、并在必要时回击非法干
扰行为。
这些现行文件强调了国际民航组织各缔约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保护国际民用航空的安全,防止
从性质和起源来看不属于运行范围的那种威胁。
虽然国际民航组织主要是在多边安排中建立一个国际框架,但也做了很多工作以鼓励各国在双边的
基础上进行互相帮助。附件17 鼓励各国在其航空运输协议中纳入保安条款,并且提供了示范条款。
从2002 年晚些时候起,国际民航组织普遍保安审计计划便开始就对附件17 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各缔
约国进行审计。除通过查明缺陷并提供适当建议来帮助各国改善其航空保安系统外,还希望通过审计对
附件17 的规定提供有用的反馈意见。
国际民航组织及其理事会将继续把航空保安作为头等大事。但是,非法干扰行为仍在继续严重威胁
着民用航空的安全和正常。本组织已经制定并将继续更新法律和技术规章及程序,以防止和打击非法干
扰行为。由于附件17 是制定保安措施的主要指导性文件,因此,对其规定的统一贯彻执行是航空保安
系统取得成功的关键。
附件18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世界上各种运输形式所承运的货物,有一半以上是危险品 — 爆炸物、腐蚀物质、易燃物质、毒性
物质,甚至放射性物质。这些危险物品对全球多种工业、商业、医疗以及研究的需要和过程至关重要。
由于航空运输的优势,这些危险品的很大部分是由航空器承运的。
国际民航组织承认此类货物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各种步骤,以便确保能够安全承运此类货物。做法
是通过了附件18,以及相关的文件《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对于管理危险品的航空承运存在
其他规则,但没有在国际上适用,或者很难在国际上实施,并且,他们与其他运输形式的相应规定也不
一致。
附件18 规定了需要遵守的广泛标准和建议措施,以便安全承运危险品。附件包含了相当稳定的材
料,利用通常的附件修订过程只需要偶尔进行修订。附件还使技术指南的各项规定对各缔约国具有约束
力,其中包含了正确处理危险品的非常具体和必要的大量指南。随着化学、生产以及包装工业的发展,
它们需要频繁更新,理事会制定了一项专门程序,以便定期修订并重新发布技术指南,以便与新产品和
技术进步同步。
国际民航组织对危险品的要求,主要由1976 年建立的一个专家组制定。这一专家组不断召集会议,
并对技术指南的必要修订提出建议。技术指南尽可能符合联合国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和国际原
子能机构的规章。各种运输形式利用这些公共基础,使货物得以在航空、海运、铁路和道路形式之间安
全顺利地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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