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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01 22:32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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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精度。
注:进行精度分析时,DME空间信号误差假设为95%概率
下为0.1NM。如果演示的精度低于飞行测试的要求,则应考虑设
备或地面设施的实际精度。
(2)进行新的测试。应在与原来演示初始符合TSO-C66
的标准同样的条件下进行新的测试。
(3)经证明具有更精确的DME性能的制造商应将精度证
明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用户。同时要求制造商将精度证明的书面副
本提交给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以便通知所有营运人。
ii)多传感器系统(FMS)。制造商应检查该组合导航系
统的可用数据,并取得适当的附加数据,以判断是否符合本附件
的标准。经确定符合标准的制造商应将符合性证明以书面形式提
供给用户,并附带运行限制(如驾驶员人工抑制NOTAM中规定为
不可用的设施)。制造商证书的有效性可以只针对相应DME系统,
也可针对所有符合TSO-C66精度要求的DME。制造商应将此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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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提交给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a)FMS精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反应延迟效应、DME
台的选择、多DME台信息整合方法以及用于定位的其他传感器的
影响。对于同时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DME的FMS且规定DME交角在
30°至150°,如果DME传感器的精度要求满足TSO-C66,则可以
达到系统精度要求。而对于不具备这些特性的FMS,应评估在较
差的DME几何构型条件下的精度,还应考虑到经论证的DME传感器
精度。较差的几何构型为DME交角为前述的限制边界,且没有其
他可用的DME台。
(b)确认可能导致不满足精度要求的情况,并确定有关避
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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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DME/DME/IRU RNAV系统的最低(基准)性能标准
1.目的
本附件规定了RNAV1、RNAV2航路以及RNAV1 DP、STAR的
DME/DME/IRU最低(基准)系统性能的标准。对于拟采用此性能标
准的航路和程序,飞行程序制定部门和航线划设部门应通过计算
机建模和飞行校验等方式确定DME是否具有足够的信号覆盖。
2.DME/DME/IRU RNAV系统的最低要求
a.附件1中的最低标准适用于附件2,但需要附加性能的情
况除外。附件1第4节“性能确认过程”适用于附件2。
b.对VOR、NDB、LOC及AHRS无要求。在DME/DME/IRU系统正
常运行期间,对VOR、NDB、LOC、AHRS无要求。
c.位置估计误差。对于只有符合附件1中2b、2c、2d标准的
两个DME台,其95%精度的位置估计误差应小于或等于附件1中2f
所列公式的计算值。
注:为了在DME/DME覆盖空隙充分利用惯性导航能力,必须
在DME覆盖空隙的开始,确定DME/DME的基准性能。此基准需考虑
当时的DME几何构型和性能以提供尽可能多的裕度,从而尽可能
延长惯性导航的使用时间。假设机载设备满足TSO-C66c的精度
要求。
d.惯性系统的性能。惯性系统的性能必须符合CCAR121部附
件I的标准。
注:经过对IRU性能的评估,IRU位置误差的增长率可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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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每15分钟2NM。
e.其他的RNAV能力
i)要求可以通过DME/DME进行自动位置更新
注:营运人和驾驶员应联系RNAV系统制造商以明确在失去
无线电更新后惯性漂移的提示是否被抑制。
ii)必须能够在起飞前立即接收位置更新。
iii)必须排除使用距飞机超过40NM的VOR。
f.满足DME/DME/IRU RNAV最低性能标准的系统能满足所有
相应航路和程序的要求,且这些RNAV系统不需进一步评估。使用
不同系统特性或性能的RNAV系统必须演示证明其性能满足所有
公布的航路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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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导航的显示及功能
1.必须在诸如CDI、(E)HIS和(或)导航地图显示等水平
偏差显示器上显示包括向、背台指示以及失效指示等在内的导航
信息。以上这些设备应作为主要的导航仪表,提供机动飞行预测,
以及失效、状态和完好性指示。显示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a.用做导航主飞行仪表的非数字水平偏差显示器(如CDI,
(E)HSI)应满足以下要求:
i)当驾驶员视线沿航迹向前时,在驾驶员的主要视线内可
以看到显示器指示(驾驶员视觉中线±15°范围)。
ii)水平偏离刻度应与警告和警戒限制相适应。
iii)水平偏离显示器必须具有与当前飞行阶段相适应和要
求的系统总精度相匹配的满偏离刻度。
iv)显示刻度可自动设定到一个默认的或从导航数据库获得
的值。与航路上或终端区相对应的满刻度偏移值应使驾驶员知道
或可显示给驾驶员。
v)水平偏离显示器必须自动地从动于RNAV计算的航径,航
道选择器应自动转到RNAV计算的航径,或者通过驾驶员将游标或
HSI选定的航迹调整到计算的航迹上。
b.若采用导航地图显示,应提供与上面所述水平偏离显示
等效的功能,且便于驾驶员观察。
2.RNAV设备的系统功能最低标准
a.在主要导航仪表上,能向操纵飞机的驾驶员连续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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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V计算的期望航径和相对于该航径的飞机位置。
b.当机组人数为两人时,具有使不操纵飞机的驾驶员确
认期望航径和相对于该航径的飞机位置的方法。
c.一个包含局方公布的现行有效导航数据的数据库,该
数据库能够按照定期制(AIRAC)周期进行更新,而且可从中找
到RNAV 程序并装载到RNAV 系统中。数据的存储精度必须满
足航径保持准确度的要求。数据库必须有保护措施,以防止驾驶
员修改所存储的数据。
d.向驾驶员显示导航数据库有效期的方法。
3.检索和显示存储在导航数据库中航路点和导航设施有关
数据的方法,使驾驶员能够核实要飞的程序。
4.DP或STAR的RNAV航段必须是从导航数据库中提取出来的。
此航段开始于第一个指定的航路点、航迹或航道,终止于最后一
个指定的航路点、航迹或航道。在第一个指定的航路点之前或最
后一个指定航路点之后的指定航向的航段不属于RNAV航段,因此
不必将其从数据库中导出。同样,在程序中第一个指定航路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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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在航路和终端区实施RNAV1 和RNAV2 的运行指南(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