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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20 15:23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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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据
本手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和民航局有关要求进行编写。
手册编写过程 中参考了国际民航公约附件 11《空中交通服务》、国际民航组织《空中交通管理》(DOC4444)、《安全管理手册》(DOC9859)、欧洲航行安全组织《航空安全法规要求(ESARR)》等材料。

3 定义
SMS是系统的管理安全的方法,包括必要的组织结构、政策、制度和程序。空管 SMS至少应当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安全管理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安全评估制度,安全审计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信息的报告制度,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安全奖惩机制,安全问责制度以及文档管理等。
本手册中的其他用语含义参见附录1。


第二章 空管安全管理体系结构与组成

1 概述
空管 SMS包括管理承诺与策划,安全管理程序,监督、测评与改进等三部分,其中:
(1)
管理承诺与策划,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以及开展安全管理所需的各种资源、组织构架、制度、文件等;

(2)
安全管理程序,为达到预期安全目标而持续开展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3)
监督、测评与改进,为促进空管 SMS持续改进,对空管运行单位自身的监督、检查和总结。

 

图1 空管 SMS组成和结构

2 管理承诺与策划
2.
1安全政策

2.
1.1安全政策是空管运行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动依据和准则。安全政策由空管运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形成正式文件发布、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

2.
1.2安全政策应当符合国家、民航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

空管运行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政策,体现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的承诺,根据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和要求,定期评审安全政策,确保其持续适用。

2.
1.3安全政策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空管运行单位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方针,实现安全目标,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做出的承诺;

(2)
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 SMS;

(3)
开展风险管理,积极预防不安全事件,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4)
建设积极的安全文化。
本手册附录 2给出了某单位的安全政策样例。

 


2.
2安全目标

2.
2.1安全目标是在一定时期内预期达到的安全水平,由一系列量化的安全指标进行描述。

2.
2.2安全目标的制定应考虑:

(1)
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目标;

(2)
公众对航空安全的期望和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3)
目前的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4)
安全目标应当是可度量、可量化、可实现的。

 

2.
2.3空管运行单位应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包括机关行政部门),各责任部门视情况将安全目标逐层分解,并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形成完整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附录 3介绍了安全目标的样例,附录 4是安全目标分解的样例。

2.
3组织机构及职责

2.
3.1为有效贯彻安全政策和实现安全目标,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及任职要求,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2.
3.2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问责制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由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问责:

(1)
安全形势不佳,或安全工作出现不良迹象的;

(2)
违反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的;

(3)
安全绩效考核不合格;

(4)
发生不正常事件;

(5)
其他必要的情况。

 

2.
3.3安全问责的形式可包括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和免职等几种。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和免职应当由航空安全委员讨论做出决定。

2.
3.4安全问责的内容应当与本单位建立的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密联系,问责的情形、方式及程序可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文件)的相关内容。

2.
3.5安全责任制度应当覆盖有业务往来的相邻空管运行单位、机场

等单位,以及空管服务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承包方,应当以制度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2.
3.6航空安全委员会

2.
3.6.1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成立航空安全委员会,航空安全委员会主任由空管运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是委员会的成员,日常事务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3.6.2航空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空管运行和安全管理进行指导;,

(2)
研究分析空管运行安全形势,评估空管运行安全状况;

(3)
协调解决空管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4)
对空管运行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2.
3.7管理者代表

2.
3.7.1空管运行单位应当任命管理者代表,通常由空管运行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其职责包括:

(1)
领导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问责;

(3)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安全目标及安全绩效,确保 SMS持续改进;

(4)
组织航空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5)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信息管理以及事件调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6)
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本单位的应急保障程序;

(7)
保证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资源投入及合理分配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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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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