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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有效防范手段等;
(二)采取的控制措施对减少鸟类的种类与数量的效果,如安
装或修理防护栏、修剪树木、清除建筑残余物、施用杀虫剂或驱虫
剂、施用灭鼠药、草的高度管理、在机库安装网以及消除积水等;
(三)与前期相比鸟的种群、数量的变化情况,产生变化的相
应原因;
(四)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下一阶段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鸟的种群、数量;
(六)推荐的防治措施和需引起驱乌员注意的事项;
(七)鸟害防范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第二百零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乌情信息分析报告和
乌害防范评估报告,每年末对下一年度机场鸟害、虫害、鼠害等进
行预测,制定防治措施。
第二百零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鸟情信息分析报告和鸟
害防范评估报告提供给驻场航空运输企业。
对飞行安全有危害的鸟种及机场防范鸟害的主要措施应当在
航行资料上公布。
第五节 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
第二百零三条 当鸟情巡视人员发现鸟情可能危及飞行安全
或者发现有规律的鸟群迁徙时,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通
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情发布航行通告。
第二百零四条在机场及附近发生航空器遭鸟撞击的事件时,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以快报形式,向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
航空器遭鸟撞击的有关情况(包括航空器遭鸟撞击的时间、地点、
高度及相关情况),并尽可能搜集和保存鸟撞击航空器的物证材料
(如鸟类的尸骸、残羽、照片等)。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鸟击事件发生24小时内,按照中国民航
鸟击报告格式将有关情况报中国民航鸟击航空器信息网。
在跑道上发现的被撞死鸟,亦应当按前款要求报中国民航乌击
航空器信息网。
第二百零五条 航空器维修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航空运
输企业发现航空器遭鸟撞击的情况后,应当及时向机场管理机构通
报有关情况。
货物运输部门所载运的动物在机场内逃逸时,应当立即抓捕并
及时通知机场管理机构。
第九章 除冰雪管理
第二百零六条有降雪或者道面结冰情况的机场,机场管理机
构应当成立机场除冰雪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对除冰雪工作进行指导
和协调。该协调机构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
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百零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机场的实际情况,制
定除冰雪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冰雪天气对机场
正常运行的影响。
第二百零八条 除冰雪预案应当遵循跑道、滑行道、机坪、车
辆服务通道能够同步开放使用的原则,避免因局部原因而影响机场
的开放使用。
第二百零九条 除冰雪预案应当包括:
(一)除冰雪专门协调机构的人员组成;
(二)除冰雪作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相应职责;
(三)除冰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程序和通信方式;
(四)因除冰雪而关闭跑道及其他设施的决定程序;
(五)针对干雪、湿雪、雪浆等以及不同气温的除冰雪作业程
序、车辆设备和人员的作业组合方式;
(六)跑道摩擦系数的测试方法和公布程序;
(七)除冰雪车辆、设备及物资储备清单。
第二百一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入冬前做好除冰雪的准
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一)召开除冰雪协调会议,为冬季运行做准备;
(二)对除冰雪人员进行培训;
(三)对除冰雪车辆及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四)按照机场除冰雪预案,对车辆设备、编队作业、协调指
挥、通信程序进行模拟演练。演练应当在航班结束后在跑道、滑行
道、机坪上实地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年入冬前演练次数不少于3次;
(五)对除冰液等物资的有效性和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六)确定堆雪场地。
第二百一十一条 目视助航设施上的积雪以及所有影响导航
设备电磁信号的冰雪,应当予以清除。
第二百一十二条 除冰雪作业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跑道、滑
行道边灯及其他助航设备。雪和冰的临时堆放高度与航空器发动机
底端或螺旋桨桨叶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4 o厘米,与机翼的垂直距
离不得小于1米。
第二百一十三条 降雪时应当及时清除跑道、滑行道、机坪、
道肩上的积雪,防止道面产生冻胀和发生冻融破坏。
第二百一十四条 在航空器周边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除
雪设备。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机场气候条件并
参照过去5年的冰雪情况配备除冰雪设备。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
次以上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当能够达到编队除雪,并且一次
编队至少能够清除跑道上4 o米宽范围的积雪,具备边下雪边清除
跑道积雪的能力,保证机场持续开放运行;年旅客吞吐量在200万
至5 oo万人次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当能保证雪停后1小时内
机场可开放运行;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人次以下的机场,除冰雪设
备配备应当能保证雪停后2小时内机场可开放运行;日航班量少于
2班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当能保证雪停后4小时内机场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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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