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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3 如果需要应急回到传统进场程序,机组应做好必要的准备。
10.2.3.4 在执行程序期间并且可行时,应通过使用传统导航设备的主飞行显示结合MCDU进行交叉检查,监视飞行过程中导航的合理性。特别是对基于VOR/DME的RNAV程序,应显示和检查用于程序设计的基准VOR/DME台。对于没有GPS更新的RNAV系统,在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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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进近定位点(IAWP)前的下降过程中,需要进行导航合理性检查。对于基于GPS的RNAV系统,无完整性警告被认为是满足要求的。如果上述检查没有通过,则应使用传统程序。
注:(1)例如,当可行时,显示从RNAV系统到一个VOR/DME的方位/距离,并将结果与无线电磁指示器(RMI)读数进行比较(选择同一个VOR/DME)。
(2)对某些系统来说,准确度可根据导航模式或精度模式来推断。
(3)对于RNAV准确度检查,MCDU只显示整数而不能显示精确的数值时,有必要采用其它检查方法。
10.2.3.5 终端区的航径修改可以采取雷达航向或“直飞”的形式,这可能包括插入从数据库中调出的机动航路点,机组必须能够及时做出反应。不允许机组使用数据库以外的临时航路点、人工输入定位点或修改数据库中的程序。
10.2.3.6 无论采取何种飞行方式,都应遵守公布的高度和速度限制。
注:附录D提供了垂直导航的进一步信息。
10.3 应急程序
10.3.1 营运人应制定应急程序,解决下列情况下的警戒和警告:
a. RMAV系统部件失效,包括影响飞行技术误差的部件(例如:飞行指引仪或自动驾驶仪失效)。
b. 多个系统失效。
c. 导航源失效。
d. 依靠惯性导航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
10.3.2 飞行机组应向空管部门报告有关导致RNAV系统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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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导航能力的任何问题,以及建议的行动。
10.3.3 一旦出现通信失效,机组应按照公布的通信失效程序继续执行RNAV程序。
10.3.4 一旦失去RNAV能力,机组应采用应急程序,使用其它导航方法,这可能包括使用惯性导航系统。
10.4 事件报告
在飞行运行中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RNAV正常运行的事件时,航空公司应当在10个日历日内报告所在地区管理局主任运行监察员。例如:
a. 导致以下情况的飞机系统故障:
(1)与从惯性导航模式过渡到无线电导航模式无关的导航误差
(例如:地图飘移)。
(2)由于不正确的数据或导航数据库编码而引起的重大导航误差。
(3)非驾驶员输入引起的水平或垂直飞行航径的意外偏离。
(4)没有失效警告的重大错误导航信息。
(5)全部或多个导航设备失效。
b. 与从惯性导航模式过渡到无线电导航模式无关的地面导航设施所引起的重大导航误差问题。
10.5 飞行机组训练
营运人应向飞行机组提供适当的有关RNAV运行的训练、简介和指导材料。这应涵盖10.2段和10.3段确定的正常和应急程序。训练(含复训)和熟练检查包括RNAV程序的使用。营运人应保证训练手册中包括有关RNAV运行的合适内容。作为最低标准,表3中列出的项目应包括在训练手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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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RNAV训练科目
科 目
RNAV理论
RNAV限制
航图、数据库和机载电子设备等方面,包括:
航路点命名概念。
RNAV航径终结编码概念,特别是:
“CF”航径终结编码的使用。
“TF”航径终结编码的使用。
旁切和飞越航路点。
RNAV设备的使用包括:
从数据库中调出一个程序
导航源的核实与管理
飞行计划的灵活修改
不连续问题的解决
相关数据的输入,例如:
风
高度/速度限制
垂直剖面/垂直速度
程序的飞行训练
水平导航模式和相应的水平操纵技巧的使用
垂直导航模式和相应的垂直操纵技巧的使用。
在程序不同阶段自动驾驶仪、飞行指引和自动油门的使用
RNAV的无线电通话用语
与RNAV无关的系统故障时对RNAV运行的影响(例如:液压失效或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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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10.6 数据库的完整性
10.6.1 在导航数据库生效日期之前,作为最低标准,营运人必须进行导航数据库的完整性检查。这种检查是在航行情报服务、导航数据库供应商或导航设备生产商所进行检查以外的额外检查。完整性检查需要确认导航数据库和所公布的图表、程序之间的任何缺陷。
10.6.2 导致程序无效的缺陷必须报告导航数据库供应商,营运人必须通知机组禁止使用受影响的程序。
10.6.3 为协助数据库完整性检查,可以使用具有附录B所规定功能的合适工具。
10.7 飞行运行文件
10.7.1 飞机飞行手册、机组使用手册和检查单的修订必须考虑本通告9.1、9.2、9.3段规定的内容和10.2、10.3段要求的运行程序。营运人应及时修订其运行手册以体现相关的RNAV程序和数据库检查政策。作为批准过程的一部分,手册和检查单需提交局方审查。
10.7.2 营运人应为RNAV运行提出修改最低设备清单(MEL)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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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术语表
以下是本通告所使用的主要术语的定义。
区域导航(RNAV):允许飞机在任何期望的航径上飞行的一种导航方法。
准确度:在给定时刻,预计的、测量的或期望的位置和/或速度与其真实位置或速度的符合程度。导航性能的准确度通常体现为系统误差的统计值,并规定为是可预测的、可重复的和有关联的。
可用性:系统在规定的覆盖区域内提供可用服务的能力。它定义为系统向机组、自动驾驶仪或其它管理飞机飞行的系统提供可靠导航信息的时间比例。
功能的持续性:整个系统在运行时不受意外干扰完成其功能(包括保持飞机位置在指定空域内的所有必需要素)的能力。
完整性:当系统不适用于导航时,系统向用户提供及时警告的能力。
接收机自主完整性监视(RAIM):GPS接收机/处理器只使用GPS信号或有高度增强的GPS信号来确定GPS导航信号完整性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是通过检查冗余伪距测量的一致性而实现的。接收机要执行RAIM功能,除了导航所需的卫星外,还必须至少接收到另外一颗卫星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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