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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20 00: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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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行员主要视线内提供RNAV系统(包括相关的导航源)故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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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的适航和运行批准
示。
序号
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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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多个导航源的系统,如果主导航源故障,能自动转换到备用导航源。
注:这不妨碍采用人工选择导航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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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导航信息的备用方法,该方法足以执行第10节中的检查程序。
7.2 建议的功能
表2列出并描述了终端区RNAV运行中建议的系统功能。
表2: 建议的功能
项目
功能描述
1
能飞一个与原来有效航路平行、但向左或向右偏置的航径。系统应该以1NM为增量,提供一个至少20NM的偏置距离。在偏置方式下使用时,应该向飞行机组提供明确的指示,显示与偏置航径和偏置参考点有关的参数(例如:航迹横向偏离、未飞距离)。偏置不应造成航路不连续、航径几何构型不合理或越过起始进近航路点。在偏置航径结束之前,应该向飞行机组提供指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返回到原来有效的航路上。一旦平行偏置生效,应对飞行计划中所有航段保持有效,直至自动删除,或飞行机组输入一个直飞航路或人工将其取消。
注:此功能的目的是使空管部门(ATC)为机动飞行而许可的偏置成为可能(例如因为气象原因的偏置),而非用于固定偏置。固定偏置在导航数据库中作为单独的平行航路公布和编码。
2
以明确的方式指示RNAV系统与飞行指引仪和/或自动驾驶仪的耦合。
3
基于气压输入的垂直导航能力。(参见附件D)
4
对于使用IRS支持的DME/DME更新的RNAV系统,在起飞滑跑开始时有自动更新位置的功能,包括起飞滑跑实际开始点与公布的跑道入口有差别时(即起飞位移),输入一个偏移距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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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的适航和运行批准
5
在飞行员主要视线内显示导航模式。
项目
功能描述
6
完成各个航段的飞行,并保持与一下ARINC424航径终结编码相一致的航迹的能力:
等待航线至一个人工终止点(HM)
等待航线至一个高度(HA)
等待航线至一个定位点(HF)
固定半径至一个定位点(RF)
注:(1)航径终结编码在ARINC规范424中有明确说明。
(2)RF航段是RNP-RNAV系统特有的,而其它航段类型可存在于非RNP系统中。
8. 可接受的适航符合性方法
8.1 概述
对于特定设备的安装,本节的适航评估应该与第10节中正常和应急程序的运行评估一起进行。下列符合性指南是以按照局方对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要求进行了飞机设备安装为前提条件。
8.1.1 新装或改装
在演示相应的符合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申请人应向局方提交一份符合性声明,表明是如何满足本通告要求的。声明应以项目实施初期局方认可的计划为依据。计划中应确定要提交的审定数据,审定数据应包括系统描述和从下述段落要求的工作中得到证据。
b. 对于所需的功能和安全性,其适航要求的符合性可通过设备的认证、系统安全分析、适当的软件设计保障水平的验证、性能分析以及结合地面和飞行测试进行演示。为了得到批准,应提交用于证明符合本通告第6节和第7节标准的设计数据。
c. 应对驾驶舱内RNAV系统的使用以及水平和垂直引导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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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的适航和运行批准
显示方式进行评估,以表明飞行机组出现差错的风险已经降至最低。特别是进入最后进近过程中,需要考虑向飞行机组同时提供ILS和RNAV信息的显示。
d. 应对与传统导航源和RNAV系统有关的设备故障情况进行评估,以表明在RNAV系统故障后,有足够的备用导航方法可用,而且交叉转换不会导致误解或不安全的显示构型。评估还必须考虑在转换过程中失效的可能性。
e. 应评估RNAV系统与飞行指引仪/自动驾驶仪的耦合布局,以表明具有兼容性,并且工作模式(包括RNAV系统故障模式)能够清楚地向飞行机组指示。
f. 为了符合第7节表1第18项和表2第6项的要求(如适用),应表明在无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执行所有航段类型的可行性。例如:当切入一个CF航段时,无需脱开RNAV方式再人工选择航道。这并不排除必要时的人工干预。
8.1.2 已经安装
申请人需要向局方提交一份符合性声明,以表明现有安装是如何满足本通告要求的。符合性的认可,可通过检查安装的系统,确认其具备所需的特点和功能。性能和完整性标准,可通过参考飞机飞行手册的声明或其它适用的批准以及支持的审定数据来确定。如缺少此类支持性材料,需要进行补充分析和/或测试。必要时应对飞机飞行手册进行修订。
8.2 惯性系统数据的使用
如果用于自动位置更新的导航源不可用,在短时间内允许使用惯性系统数据作为定位的唯一方法。在此类运行中,如果没有位置完整性指示,申请人必须确定仅使用惯性系统数据保持所需准确度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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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的适航和运行批准
时间。需要考虑终端区运行的特点并在应急程序中说明。
8.3 GPS设备的使用
8.3.1 GPS设备的安装应当满足中国民航规章(CCAR)TSO-C114和TSO-146以及JTSO-C129a的要求。必须提供接收机自主完整性监视(RAIM)或作为多传感器导航系统一部分的完整性监视的等同方法。
8.3.2 建议使用带有卫星故障探测和排除(FDE)能力的GPS来提高功能的连续性。
8.4 设备的混合使用
安装带有不同机组界面的区域导航系统很容易造成困惑,并且不同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显示方式的不一致会带来问题。有时候混合使用相同设备的不同版本时也会带来问题。对于进近运行,不允许使用混合RNAV设备。作为最低要求,必须考虑一下潜在的不兼容性,特别是当机载设备具有交叉耦合能力时。
8.4.1 数据输入:两个系统必须具备一致的数据输入方法以及完成相同任务时相似的操作程序。应针对任何差别评估飞行员工作负荷量。如果使用了错误的程序(例如:错误地将一侧系统的数据输入程序应用到另一侧),一定不能有误导信息,而且错误必须易于发现并改正。
8.4.2 航道偏离指示器(CDI)刻度比例:必须一致或显示。
8.4.3 显示符号和模式信号牌:一定不能有不一致的符号或信号牌显示(例如:同一符号用于两个不同的目的),而且要专门评估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的潜在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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