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资料 > 国外资料 > ICAO >

时间:2011-09-21 22:06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航空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为了协助各国建立与适当的国家适航当局的联络,国际民航组织的一份通告( Circ 95)中提供了必要信息,可在 ICAO-Net上查阅。
涉及定翼飞机合格审定的技术标准目前限于最大审定起飞质量超过 5 700公斤的多发定翼飞机。这些标准包括与性能、飞行品质、结构设计与构造、发动机与螺旋桨的设计与安装、系统与设备的设计与安装有关的要求和运行限制,包括定翼飞机飞行手册中所载的程序与一般情况,航空器的耐坠毁性与客舱安全、运行环境以及航空器设计中的人为因素与保安。
性能标准要求定翼飞机在所有飞行阶段都必须能够完成本附件所规定的最低性能。在发生关键动力装置失效而其余动力装置在其起飞功率限制范围内运行时,定翼飞机必须能够安全地继续或放弃起飞。在初始起飞阶段之后,定翼飞机必须能够爬升至一个高度使其能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而其余的动力单位能够在其持续的功率限制范围内运行。
定翼飞机在所有预期的运行条件下必须是可操纵的和稳定的,而不要求驾驶员特殊的技巧、机警或体力,甚至发生任何动力装置失效时也是如此。此外,定翼飞机的失速特性必须能给驾驶员清楚的告警,应使驾驶员可能在不改变发动机功率的情况下保持对定翼飞机的完全控制。
设计和结构的细节必须能够合理地保证所有定翼飞机的部件都能有效而可靠地工作。所有对安全运行属重要的活动部件的工作必须用合适的试验演示过,所采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经批准的规范。制造和装配方法必须能产生始终健全的结构,必须对结构加以防护,以防止由于日晒夜露、腐蚀、磨擦或其他可能未被注意的原因所导致的恶化以及丧失强度。必须设置各种装置,以便能自动防止出现紧急情况或能使飞行机组对之进行有效的处置,且设计应能使定翼飞机在飞行中发生火灾、客舱失压和有毒气体以及航空器遭遇雷电和静电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对影响飞行机组保持控制飞行的能力的各设计特点的要求必须予以特别考虑。驾驶舱的布局必须能使由于混淆、疲劳或干扰所致的对各个操纵器的操纵错误的可能性减至最小。应该能提供一个充分清楚、广阔而无歪曲的视野,以便安全地驾驶定翼飞机。
定翼飞机的设计特点也规定了机上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提供了在预计的飞行期间和地面及水上运行条件下合适的客舱环境,在紧急着陆时迅速和安全撤离的装置,和在紧急着陆后在预计的外部条件和合理的时间跨度内为保证机上人员生存的必要设备。
发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合格审定的要求要确保它们能够在预期的运行条件下可靠地工作。一台该型号的发动机必须进行试验以确定其功率或推力特性,以确保运行参数令人满意,并演示证明有充分的余量来避免爆震、喘振和其他有害条件。试验必须具有充分的持久性,并必须就为了演示证明发动机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所需的功率和其他运行条件进行。
继最近发生的劫机和机上恐怖行为之后,在航空器设计中包括了一些特别的保安特点以改进对航空器的保护。其中包括在航空器系统中融入特殊功能,查明危险最小的放置炸弹的位置,加固驾驶舱门、客舱舱底和舱顶。
《简化手续》
简化手续( FAL)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SARPs)源自于《芝加哥公约》的多项规定。公约第三十七条责成 ICAO随时制定并修改针对海关和移民手续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程序。公约第二十二条要求各缔约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以便利和加速航空器在各缔约国领土间的航行,特别是在执行移民、检疫、海关和放行等法律时,防止对航空器、机组、旅客和货物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缔约国承允在其认为可行的情况下,按照以本公约制定或建议的措施,制定有关国际航行的海关和移民程序。
公约的其他条款对 FAL附件的规定也有特殊针对性,在制定附件时亦将其考虑在内。它们包括:第十条,它要求进入一缔约国领土的所有航空器应在该国指定的机场降落和离去,以便进行海关和其他检查;第十三条,要求旅客、机组或货物或其代表遵守一缔约国关于入境、放行、移民、护照、海关及检疫的法律和规章;第十四条,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经由空中航行传播传染疾病;和第二十四条(关税)、第二十九条(航空器应备文件)和第三十五条(货物限制)。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 至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