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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17 21:50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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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超过两年的间隔进行一次全面的机场应急演习;和
b) 在间隔年份进行部分的机场应急演习,以保证在全面的机场应急演习中发现的不足已得到改正;和
然后在此后或在一次实际的应急事件之后进行检查,以便改正在这种演习或实际紧急事件中发现的任何不足之处。
注:全面的应急演习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该计划处理不同类型紧急事件的充分程度。部分演习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该计划各个参与单位的反应和计划的组成部分(如通信系统)的充分程度。
……
9.10 围篱
应用
……
9.10.3 建议:机场上应设置围篱或其他合适的栅栏,以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由于疏忽或预谋进入机场的不对外开放的地区。
注1:这意味着包括挡住下水道、管道、地道等必需禁止入内的地区。
注2:可能需要采取特别的措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公用道路上面的跑道或滑行道。
……
9.10.5 建议: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由于疏忽或预谋进入位于机场外的为民用航空的安全所必需的地面装置和设施。
……
位置
9.10.7 建议:围篱或栅栏的设置应能将机场航行区及机场上其他对航空器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的设施或地带同向公众开放的地区分隔开来。
……
9.10.9 建议:当需要更大的安全保障时,围篱或栅栏的两侧应设无障碍区,以利于巡逻,并使非法侵入更为困难。应考虑设置机场围篱内侧的环形路,供维护人员及保安巡逻人员使用。
9.11 保安照明
建议:在认为为了保安原因,需要对国际民用航空及其设施设置围篱或其他栅栏的机场,应予以最低必要程度的照明。应考虑灯光设置的位置能使围篱或栅栏两侧的地面区域,特别使进入点,予以照明。
____________________
1/7/06 ATT-10
附篇 附件 17 — 保安
《附件18 —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节录
第2章 适用范围
……
2.2 危险品技术细则
2.2.1 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遵守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准和公布的载于《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中的具体规定。各缔约国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遵守某一期技术细则规定的适用期内公布的对此技术细则所做的任何修订。
2.2.2 建议:各缔约国应将执行技术指南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任何希望对其进行的修订通知国际民航组织。
……
第10章 制定训练大纲
必须按照技术指南中的规定制定和更新危险品训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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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11 1/7/06
附件 17 — 保安 附篇
Doc 9284 —《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节录
第1部分 总则
……
第4章 训练
国家差异AE 2,CA 18,HK 1,US 1对本章某些部分有影响;
见A-1表
4.1 制定训练大纲
4.1.1 必须制定和维护最初和经常性的危险品训练大纲,制定人必须是或代表:
……
g) 对乘客及其行李和/或货物进行检查的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
《航行服务程序 — 空中交通管理》(Doc 4444)节录
第5章 间隔方法和最低标准
……
5.2 受管制交通间隔的一般规定
……
5.2.1.2 凡在发生诸如非法干扰和航行困难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特别防范措施时,应采用大于规定的最低间隔标准的间隔。采取这种措施时,应适当考虑所有有关因素,以免因采用过大的间隔而阻碍空中交通的流通。
注: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构成一种特殊情况,这就可能需要在受非法干扰的航空器和其他航空器之间采用大于最低间隔标准的间隔。
……
1/7/06 ATT-12
附篇 附件 17 — 保安
第15章 关于紧急情况、通信失效和意外事件的程序
15.1 紧急程序
15.1.1 总则
15.1.1.1 每一种紧急情况周围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环境使得不可能制定出准确详尽的应该遵循的程序。本节所概括的程序旨在给空中交通服务人员一般性指导。处置紧急情况时,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必须保持充分完全的协作,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必须使用他们最好的判断力。
注1: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使用雷达的其它程序载于第八章,8.8.1。
注2: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的航空器驾驶员此前经ATC指令按某一编码使用应答机,这一编码通常应予保留,但在特殊情况下,该驾驶员另有决定或者收到其他通知者除外。ATC没有要求设定某一编码的,驾驶员应将应答机设定为模式A,编码7700。
15.1.1.2 当一架航空器声称发生紧急情况时,ATS单位应采取如下适当的和相应的行动:
a) 除非飞行机组明确地声明或另获所知,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核实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和机型、紧急情况的类型、机组的意图以及航空器的位置和高度;
b) 对可提供的最恰当的协助形式作出决定;
c) 向任何其它有能力对航空器提供援助的ATS单位或其它服务单位寻求协助;
d) 向飞行机组提供任何所要求的情报以及其它相关的资料,如合适的机场、最低安全高度,以及气象资料的细节;
e) 向经营人或飞行机组取得下列有关资料:机上人数、剩余燃油量、可能出现的危险物质及其性质;和
f) 按ATS单位指示的规定通知有关的ATS单位和当局。
15.1.1.3 应尽可能避免改变无线电的频率和SSR的编码,通常只有在能够向有关航空器提供改善的服务时才做此改变。对遇到发动机失效的航空器的飞行机动指令应限制到最低程度。适当时,应将出现紧急状况的航空器的情况通知在其附近飞行的航空器。
注:向飞行机组索取15.1.1.2 e)所述资料,应当仅以此种资料从经营人或其他来源无法获得时为限,而且只能以必要的资料为限。
15.1.2 优先权
必须为已知或相信处于紧急情况,包括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提供优于其它航空器的优先权。
15.1.3 非法干扰和航空器炸弹威胁
15.1.3.1 空中交通服务人员必须随时准备识别非法干扰航空器的任何迹象。
15.1.3.2 当怀疑某一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而又未提供自动清晰的二次监视雷达A模式编码7500和7700的显示时,雷达管制员必须通过调节二次监视雷达的译码器至A模式编码7500,然后再调节到编码7700,以求核实他的任何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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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附件17 第八版 第11次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