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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20 00:45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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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尽量与管制员繁忙时段习惯使用的雷达引导航迹相一致,减轻
管制员工作负荷,增加空域使用效率。
2.1.4 非繁忙机场应当着重考虑航空器空中飞行和导航设
施地面布局的经济与便利,进离场航线应当充分发挥区域导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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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设计灵活的特点,实现进离场分离,缩短航线长度,提高运行
效率。
2.2 设计原则
2.2.1 符合安全要求。区域导航程序应当保证航空器在规定
的飞行航线和高度上具有规定的超障余度,满足安全飞越障碍物
的要求。同时,在划设区域导航程序平行进离场航线或“S”型
航线时,航线间的侧向间隔应当满足最小雷达管制间隔并留有足
够安全余度。
2.2.2 符合航空器性能和操作要求。区域导航程序设计人员
应当与管制、飞行人员充分沟通,程序设计应当满足航空器性能
要求,方便管制、飞行人员的操作和使用。
2.2.3 合理确定航线长度。繁忙机场应当根据飞行流量分布
情况合理确定进离场航线长度。非繁忙机场应当根据传统程序使
用情况和限制因素合理确定进离场航线长度。长距离进场航线有
利于空中排序,但过长容易增加局部流量压力,不利于航空器节
能减排;离场航线应当尽量缩短距离,但是要注意有利于与进场
航线交叉时的高度调配和加快进离场航迹分离。
2.2.4 充分利用现有导航设施。区域导航程序设计应充分利
用现有导航设施。新、改、扩建机场导航台布局建设应考虑到将
来实施区域导航程序的需求。
2.2.5 可供现行大多数运输飞机使用。区域导航程序设计时
应当充分考虑机场运营航空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各机型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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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机载设备功能进行分析研究,满足本场起降的大多数运输飞机
使用要求。
2.2.6 满足基于DME/DME 或者GNSS 更新要求。区域导
航程序设计应当满足基于DME/DME 或GNSS 的更新要求。考
虑到机载设备、导航精度和更新降级的问题,我国民航目前主要
使用基于DME/DME 位置更新的区域导航程序,今后将逐步推
广应用基于GNSS 位置更新的区域导航程序。
2.2.7 有利于环境保护。区域导航程序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减
少航空器噪音影响和有害气体排放,进离场航线飞行高度2000
米以下的航段应当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区域。
2.3 设计要求
2.3.1 总体要求。区域导航程序应当按照民航行业标准《目
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范》(MH/T 4023-2007)和民航总局有
关规定进行设计。现行阶段区域导航程序只限于进场、离场、等
待和起始进近程序,中间进近、最后进近和复飞阶段仍然采用传
统导航程序。
2.3.2 离场航线划设。离场航线应当尽量采用指定高度的设
计办法,以满足飞行员手动操作航空器上升至一定高度后,再接
通区域导航程序的操作要求;采用起飞前接通区域导航程序的设
计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导航信号覆盖范围和跑道入口坐标精度
等要求。
2.3.3 转弯角度控制。航段间的最佳转弯角度应控制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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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下,最大不应超过120 度。
2.3.4 航路点命名。程序中的航路点除使用国际民航组织五
字代码命名外,可以使用“字母-数字”的方法来命名, 即
“AAXXX”,其中AA 为机场国际民航组织四字代码的后两位;X
为0-9 的数字。如果航路点与导航台重合,则使用该导航台的识
别号; 如果航路点与跑道入口重合, 则使用“RWNNA”或
“RWNN”,NN 为跑道号,A 为“L”、“R”、“C”。
2.3.5 限制信息公布。应当在航图上公布程序特殊限制的详
细信息。
2.3.6 导航源信息标注。为特定的导航源所设计的区域导航
程序,应当在其名称中注明导航源类型,如VOR/DME、
DME/DME 和GNSS。对于上述三种导航源都能满足的程序则不
需注明。对于基于VOR/DME 的区域导航程序,在航图中应包括
VOR/DME 基准台的识别号。
2.3.7 程序设计标准的标注。应当在程序图中标注程序设计
使用标准,如:RNAV1 或RNAV2 等。
2.3.8 导航源超障评估。如果程序允许使用不同的导航源,
则超障评估和计算应当以准确度最差的导航源为准。
2.3.9 坐标数据使用。区域导航程序的航路点应当使用
WGS-84 坐标或54 坐标,而且坐标数值应当符合准确度要求。
2.3.10 通讯失效程序的制定和公布。为充分发挥区域导航
程序安全、高效的运行优势,程序设计部门应当结合区域导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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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设计进场和进近阶段的通讯失效程序,并在进场图和仪表进近
图的显著位置进行标注。通讯失效程序中,用于航空器自行切入
五边的最后一个航路点的高度设置必须在MVA 以上;
2.3.11 MVA 图的使用和公布。MVA 图可以与区域导航程
序图结合使用、共同公布。
第三章 区域导航程序使用
3.1 区域导航程序结合雷达的使用方法
3.1.1 区域导航程序应当在雷达监控条件下组织实施。如果应
用于无雷达监控环境,考虑到航空器本身缺少性能监控和告警能
力,应当进行安全评估以证明其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后,方可组织实
施。
3.1.2 区域导航程序与常规飞行程序都是为航空器实施仪表
飞行而预先确定的标称航迹。区域导航程序较少受导航设施布局
制约,其设计上的灵活性更加符合实际运行要求。所以,区域导
航程序结合雷达引导将是未来空管指挥工作的发展趋势。
3.1.3 雷达引导是雷达管制的基本方式,是航空器实施仪表
飞行的重要指挥手段。区域导航程序与雷达引导相比,使用更简
便,飞行更精确,管制通话量更少。
3.1.4 区域导航程序是雷达引导的一种辅助手段。在特殊情
况下,如雷雨天气、设备降级、飞行偏航以及其他限制因素等影
响航空器实施区域导航程序时,管制员应当利用雷达引导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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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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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终端区区域导航技术应用指导材料(2)